12月26日,鞍山市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元旦、春节将至,为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常态化从严纠治“四风”,为全市“两会”、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平稳有序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筑牢底线意识,严守纪律规矩
中央八项规定是党中央徙木立信之举,是新时代管党治党的标志性措施,必须一抓到底、毫不松懈。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深刻认知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大意义,提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做到令行禁止,恪守“十二个严禁”:严禁借节日之机拉票贿选、破坏选举;严禁年底以总结和推进工作为名随意向基层派任务、多头重复要材料、集中扎堆督查检查考核、“走秀式”调研等增加基层负担行为;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或通过快递、网购、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严禁借节日之机搞“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等违规吃喝行为;严禁公款旅游或以培训调研、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活动安排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者违规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非组织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奖金或巧立名目年终突击花钱;严禁违反过紧日子要求,超规格、超标准开展公务接待、会议培训、节庆展会论坛等活动;严禁违反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及外出报备制度规定,擅自脱岗漏岗缺岗顶岗,在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民生保障等领域不担当不作为;严禁借节日慰问、走访调研、执法检查等名义吃拿卡要、侵占贪占民生款项及节日慰问款物、违规插手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行为。
二、筑牢思想根基,压实主体责任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关键一年。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各项工作,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通过组织学习典型案件通报、开展节前提醒谈话等方式早研究、早部署、早提醒、早警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发挥“头雁效应”,立好标杆、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突出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加强节点作风教育、纪律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严禁违规吃喝“12条”和严禁大操大办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10条”等规定,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三、筑牢廉洁防线,强化监督执纪
元旦、春节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节点,必须保持高度警惕,持续深化纠治工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确保市场供应平稳有序、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等任务加强政治监督,督促各地各部门对年度任务对账盘点,着力纠治弄虚作假、加重基层负担等问题。要聚焦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严查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精准识别、及时处置隐形变异行为。要加强与行业监管部门协作配合,通过大数据监督、明察暗访等方式,坚决防治高档烟酒茶、“豪华年夜饭”、节礼过度包装等现象背后的享乐奢靡问题。要围绕就业、社保、住房、医疗等领域和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深化治理,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要坚持风腐同查同治,加大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全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坚持执纪必先守纪、律人必先律己,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外出报备制度,遵守节日期间安全保密措施要求,带头抵制“四风”、弘扬新风,主动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自觉做遵规守纪、清正廉洁的表率。
鞍山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1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