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截至7月17日,十三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完成进驻工作。6个市委巡察组将对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11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和提级巡察。
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巡察进驻动员会。市委各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十三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提出要求。
市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围绕“四个聚焦”监督重点,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盯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着力查找影响制约高质量发展和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要矛盾、突出问题,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战决胜提供有力保障。
根据有关规定,6个市委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单位工作2个半月左右,其间设置巡察意见箱,开通信访举报联系电话、邮政信箱及电子邮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有关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