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鞍山市千山区纪委监委持续加大国有企业反腐败力度,深化区属国有企业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一体推进办案整改治理,助推区属国有企业政治生态进一步清朗健康、经营管理进一步清廉高效、干部职工进一步清正有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委决定……”千山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向千山区物资回收公司经理曹某某宣布留置决定,这是2024年千山区纪委监委查处的国企领域腐败问题第一案。
起步就是冲刺,开局就是决战,从受理到立案仅用2天,不到30天查清曹某某贪污国有资产的犯罪事实,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件查办的“加速度”充分彰显了千山区纪委监委纵深推进国企领域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释放了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的强烈信号。截至目前,已针对区属国有企业相关问题立案2人。
为统筹办案力量,千山区纪委监委与公安千山分局、住建局、财政局、税务局等部门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凝聚案件查办同向合力,在案件查办过程中,采用挂图作战方法,串并掌握疑点,划分阶段性任务,及时跟踪工作进度。同时,充分发挥“数战宝”大数据作用,通过大数据比对碰撞,精准识别问题线索,形成由线索到数据、由数据到疑点的智慧办案模式,推动案件查办精准高效。
在提高案件查办质效的同时,千山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坚持把监督、办案、整改、治理环节融会贯通,建立提出纪检监察建议、跟踪督办、评估反馈的全链条机制,推动严厉惩治、规范权力、教育引导紧密结合、协调联动,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行为立即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问责震慑,及时纠偏斧正,不断推进完善区属国有企业的体制机制监管漏洞,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