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岫岩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阳光三务”助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
时间:2024-04-30  来源:岫岩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访问量:次  

  “我们通过‘辽宁阳光三务’平台研判移交的‘反映清凉山镇老爷庙村公益林补贴资金集体部分没有发放给用户问题’这一线索顺藤摸瓜,从村级财务账、村务会议记录打开突破口,成功侦破这起年代久远、人员涉及较多的案件,最终查实清凉山镇老爷庙村村委会原主任王某某违纪违法事实。”岫岩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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岫岩纪委监委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和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与推动“辽宁阳光三务”公开进行有机结合,以统筹治理促矛盾化解,将基层“小微权力”运行“晒”在阳光下,着力打好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组合拳”。

岫岩纪委监委依托“辽宁阳光三务”平台挖掘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为基层群众自下而上反映问题提供新途径。乡镇(街道)纪(工)委“两专三兼”人员带头,乡镇干部、村干部全部下沉到村,挨家挨户动员宣传“辽宁阳光三务”工程,引导广大群众通过平台反映问题线索,最大限度发挥群众监督效能。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对平台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分类汇总,并与已掌握的信访线索进行比对综合研判,及时反馈办案部门,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查办提供新的破解思路和证据支撑,有效提高线索成案率。

“陶家隈子村委会原委员张某某、王某某已经受到严肃处理,审查组在审查过程中已经督促二人将私自占用的6000元集体收入上交镇经管站。”这一消息在“辽宁阳光三务”平台的公布,及时为群众解开问题症结、化解心结,有效提高了群众认可度、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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岫岩纪委监委有效发挥“辽宁阳光三务”平台多样化功能,在平台党务公开模块发布案件信息,在确保数据安全、基层稳定的前提下,将已经查实办结且可公开的案件信息,由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统一汇总后,交由乡镇(街道)纪(工)委督促村(社区)管理员每月按时录入平台公开。同时,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及时在平台给予澄清正名,给敢担当、善创新、不谋私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让他们打消顾虑、卸下包袱、轻装上阵。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与推动‘辽宁阳光三务’的联动发力,既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化解了信访矛盾,同时又堵住了基层党务不规范、村务项目补助优亲厚友、财务公开不及时等制度漏洞,对规范小微权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产生实际效果。下步,我们将不断拓展‘辽宁阳光三务’辐射面积,让‘阳光’照进千家万户,让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无处遁形。”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