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时间:2024-04-07  来源:鞍山市纪委监委  访问量:次  


清明假期将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严字当头、毫不松懈。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市城投集团总经理助理、建投集团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王克庆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5年、2017年至2018年节日期间,王克庆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王克庆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1月,王克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教育培训大队工作组原组长马若望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21年至2023年节日期间,马若望先后收受多家私营企业主所送礼金。马若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2月,马若望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3.岫岩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教育安全科原负责人崔喜军违规操办其儿子婚宴、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9年3月,崔喜军为其儿子举办婚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2019年至2021年节日期间,崔喜军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品礼金及购物卡。崔喜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2月,崔喜军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上述3起典型案例中的涉案人员,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与管理和服务对象特别是私营企业主不正当交往,从推杯换盏到权钱交易,从收受礼品礼金到巨额受贿,从提供“管家式”服务到人身依附,严重扭曲政商关系,一步步滑向犯罪的深渊。祸患常积于忽微,不正之风滋生腐败,腐败助长不正之风。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引以为戒,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务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务必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不断增强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作风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优良作风投身鞍山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生动实践。
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宣示了党在新征程上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坚定意志,要求常抓不懈、久久为功,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正风肃纪,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举措,是各级党组织的共同政治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深入落实抓作风建设的政治责任,深入学习、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内化转化为带头改作风、严肃抓作风的自觉行动,把严的态度亮出来、严的标准立起来、严的纪律执行起来,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筑牢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扛起这一重大政治任务,把严查问题、完善制度、强化教育贯通起来,深入推进违规吃喝专项整治,严查“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等突出问题,以重点问题突破带动纠治“四风”工作整体推进。不断健全风腐同查同治工作机制,既“由风查腐”又“由腐纠风”,坚决铲除滋生腐败的作风温床,为持续推动鞍山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