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纪委监委关于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的通报
时间:2023-12-11  来源:鞍山市纪委监委  访问量:次  

  为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坚决铲除破坏营商环境和政治生态的腐败毒瘤,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方面,精准纠治破坏营商环境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强化警示震慑,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鞍山腾鳌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主任周绕破坏政务服务和经营环境问题。2011年至2015年,周绕安排3名民营企业实际控制人出资补齐挪用的土地保证金缺口。2011年至2023年,周绕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支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周绕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8月,周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原鞍山公路路政管理局治超科工作人员于恩亮破坏执法环境问题。2017年至2018年,于恩亮多次违规收受鞍山某混凝土公司赠送礼金,为该公司货运车辆降低处罚方面提供帮助。2023年10月,于恩亮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

  3.原台安县房产管理处处长齐树明破坏审批环境问题。2008年至2017年,齐树明为多家房地产公司及个人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方面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齐树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5月,齐树明被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上述3起典型案例,有的摊派费用,加重企业经营负担;有的“人情”执法,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有的吃拿卡要,在政务服务中索要财物。这些问题严重破坏了我市“亲”“清”政商关系,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营商环境集中体现一地一域发展的软实力,是稳定市场信心、激发经济活力的重要指标。新时代以来,党中央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是着眼于“国之大者”的战略考量。省委把营商环境建设作为“先手棋”,全力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聚力打造政务、信用、法治、投资“四大环境”,用好争先进位、三争取、赛道考核等办法,持续实施营商环境提升工程。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紧紧抓住阻碍振兴发展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保持打好打赢遏增清存攻坚战的战略定力,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优化营商环境等重要任务,加强监督检查,扎实推进“阳光国企”平台建设,实施“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动态考评,让“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图好处”成为常态。实施鼓励担当作为监督行动,扎实开展“清风干部”评选,全力清除破坏营商环境的腐败毒瘤和作风顽疾,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以政治生态之“好”打造营商环境之“优”、谋求高质量发展之“进”,为鞍山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