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纪检监察网关注鞍山:念好行为规范“紧箍咒” 厚植营商环境“新沃土”
时间:2023-10-12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访问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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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政府为我们提供了这次公开、公平、公正的竞标机会,作为竞标企业,我们只需要认真研究项目、做好投标文件,全程不考虑其他干扰因素。”日前,鞍山市某建设项目负责人在中标后欣喜地说道。

招投标是市场主体通过竞争获得业务的主要渠道,也是评估一个城市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为有效破解传统招投标中的易发问题,鞍山市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督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突破原有评标模式,制定《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社会代理机构场内执业日常行为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落实“一代理一评价”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市招标采购社会代理机构场内执业日常行为,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推动交易服务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全力营造公平竞争、公开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办法》按照开标前、开标中和开标后三个阶段,围绕代理机构在项目进场、场地预约、信息发布、组织开评标、档案归档等重点环节和开评标活动中出现的业务缺陷和工作失误进行量化打分,设置了招标采购社会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业务缺陷44个扣分点,进一步明确评价重点要素、细化量化评价指标,对代理服务项目实施全周期、全过程时时评价。
“在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中,我们全程加强了对投标企业、中介机构的信用监督、抽查。还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现场见证与监控点位相结合,对开评标活动中发现代理机构及服务人员违反规定或发生较大失误错误的,即按‘一代理一评价’规定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切实规范交易服务行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表示。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每季度定期在官方网站上公布评价结果,建立函报机制,定期将评价结果向行业管理部门进行函报。通过不断规范代理机构日常行为,进一步维护招投标现场秩序,全面巩固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成果,发挥招投标项目进场交易“负面警示,正面引导”作用。
“发现投标企业存在问题后,程度轻的,我们会约谈、通知、告诫;如果上升到法律层面,就会追究法律责任,保证招投标行为公正、公开。”工作人员介绍道。
招投标领域出现问题,不仅影响经济发展,更破坏政治生态。今年年初以来,鞍山市纪委监委就将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监督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针对招投标领域面广环节多、政策专业性强、违纪违法手段多样的特点,聚焦招标核准和招标文件备案等关键环节,以及围标串标、出借资质、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易发问题,严厉打击“陪标专业户”等特殊主体。同时,对不法行为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紧盯不放、严肃惩治,为不断净化全市招投标营商环境提供坚实保障。
“我们在督促职能部门创新评标方式、严管严治的基础上,还注重做实‘后半篇文章’,督促监管部门弥补工作漏洞,补强薄弱环节,做到高压震慑、建章立制贯通协同、一体发力。”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