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时间:2023-08-29  来源:鞍山市纪委监委  访问量:次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始终紧盯“一把手”和关键少数,健全完善营商环境主体责任落实机制,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切实以政治生态持续净化护航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长江经济带招商中心原主任黄彦军利用职务便利,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财物问题。2015年4月,黄彦军利用担任市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主任的职务便利,以促成企业合作开发项目为名,向企业索取巨额好处费。黄彦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7月,黄彦军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机动大队原大队长金海峰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参与经营等问题。2010年至2023年,金海峰利用担任市运输管理处驻站办副主任、主任及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机动大队临时负责人、大队长职务之便,非法收受多家车辆运输公司巨额财物,并违规参与从事通勤车运营业务,获得分红。金海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7月,金海峰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业务部副部长赵晓东违规审批出租车相关手续等问题。2020年至2021年,赵晓东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业务部出租车业务窗口负责相关审批业务工作期间,多次违规为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办理出租车更新、过户等业务,并收受所送钱款,共计6,000元。2023年3月,赵晓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原市旅游委产业发展处处长夏大松在审核某景区申报材料工作中把关不严问题。2016年,夏大松在审核某景区申报国家3A级旅游景区材料过程中,工作不严不实,致使该景区在缺少相关证件的情况下通过审核并获得国家相关补助。夏大松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1月,夏大松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上述4起案例,违纪人员均是市直部门中长期处于“权、钱”关键岗位的科级干部,有的违规插手市场经营活动,有的在招商引资中谋取私利,有的违规审批乱作为,凸显出在审批、执法等与企业密切相关的关键岗位、重要职务上,中层干部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如果党员干部纪法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亲清界限不分,必然会出现以权谋私、滥用权力、不作为乱作为等严重损害群众和市场主体利益的行为。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不仅要清正廉洁、规范用权、亲而有度,还要解放思想、务实勤奋、担当作为,真心实意帮助市场主体排忧解难、助力发展。

营商环境不仅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也是反映一个地方政治生态和党员干部作风的“风向标”。党的二十大报告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省委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必须下好的先手棋,打好新时代“辽沈战役”必须拿下的关键仗。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刻把握优化营商环境对推动全市实施全面振兴发展新突破的重要意义,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围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工作目标,从着力推进思想解放、强化制度建设、以干部作风大转变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等重点发力,全力打造“亲”“清”有为的营商环境“升级版”,助力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

市场主体对政府、对领导干部的期待在增加,与之相对应的是,纠治不正之风、涵养好的作风、优化营商环境手段也必须升级提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与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统一起来,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督促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推动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以“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动态考评为载体,持续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让“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图好处”成为常态。要监督激励干部担当作为,鼓励干部树立千方百计办成事办好事的服务意识,强化干部能下的监督机制,严管“躺平式”、“混日子”的干部。要紧盯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全力清除破坏营商环境的腐败毒瘤和作风顽疾,坚决打好打赢遏增清存攻坚战,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新鞍山贡献纪检监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