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解决线索入口不严、信访举报研判质量不高、业务外问题线索牵扯大量办案精力等问题,鞍山海城市纪委监委围绕问题线索处置环节,按照“精准研判、精准转办”的原则,严把线索“入口关”和“出口关”,扣准审查调查“第一颗扣子”,全面提高案件线索质量和初查成案率。
建立会商研判机制。发挥“滤”的功能。对于本级纪检监察信访部门接收到的信访举报件以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部门转办的信访举报件,信访室、案管室依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下发的《关于深化信访举报内容分析研判的通知》要求,首先以业务会形式对信访举报内容进行精准分析研判,区分业务内案件与业务外案件,呈报委领导审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举报件精准识别,及时剔除。通过精准研判,节约办案资源,降低行政成本。
推行纪信联动机制。发挥“控”的功能。将在信访举报中和案件查办中发现的业务外信访问题,及时纳入本级纪信联动台账。对不是反映党员干部收贿受贿、违纪违法问题,而是涉及党委、政府的体制机制、民生涉法等问题的线索,根据纪信联动机制,本着“谁的孩子谁抱”的原则,将相关问题以纪委监委的名义转交地方党委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并要求承办单位限时反馈办理结果。
落实跟踪督办机制。发挥“督”的功能。为确保转办的案件线索能够得到有效、高效处置,建立督办调度制度。市纪委监委建立《业务外信访问题转办台账》,送交问题线索办理单位对应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镇(街)纪(工)委,以“台账式”“清单式”靠前监督,跟踪督办,定期调度,精准把握转办问题线索处置进度,督促推动党委(党组)有效协调化解矛盾。让转办线索有转、有办、有结论,不再“一转了之”,大大提升问题线索处置效率。
建立上下协作机制。发挥“改”的功能。市纪委监委主动与上级机关对口业务部门做好工作对接请示,协调上级机关及时把业务外线索剥离分办,从批转件的源头做准做实线索分流工作。同时,对本地区查办的违纪违法案件,及时与发案单位党委(党组)进行沟通,切实做好信访矛盾化解和以案促改工作,最大限度降低重复访和类似案件重复发生的几率,从治本角度遏制信访举报增量,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