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纪委监委关于保障实施鞍山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监督工作方案》正式发布
时间:2023-05-04  来源:市纪委监委  访问量:次  

近日,鞍山市纪委监委印发了《鞍山市纪委监委关于保障实施鞍山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监督工作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主要内容如下:

鞍山市纪委监委关于保障实施鞍山

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监督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用3年左右时间打一场遏制腐败增量、清除腐败存量、构建保障振兴发展反腐败治理新格局攻坚战的部署要求,落实落细《辽宁省纪委监委关于保障实施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监督意见》,保障鞍山在新时代辽宁振兴发展中走在前列、率先突破,制定本监督工作方案。

一、思路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东北、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鞍山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聚焦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速赶上全省平均水平,2024年增速超过全省平均水平,2025年如期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坚持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贯通协同、系统施治和标本兼治有机统一、激励担当和从严管理相得益彰,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着力破解创新动能差、进取精神不足、顽瘴痼疾多、不良政治生态影响深等阻碍振兴发展突出问题,最大限度调动抓发展、谋突破、促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奋力夺取新时代“辽沈战役”鞍山之战三年大捷提供坚强保障。

——以精准监督保障高质量发展。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做实政治监督、做深日常监督、做准专项监督,紧盯谋划部署、组织实施、推进落实关键环节,强化嵌入式监督、全方位监督,监督推动解决影响制约振兴发展的堵点淤点难点。

——以高压惩治保障高质量发展。把严的基调贯穿保障振兴发展全过程、各方面,深挖彻查在争取政策、引入项目、拉动投资等方面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顽疾问题,坚决铲除以权谋私、收受贿赂、违规借贷、黑恶势力垄断市场、资本无序扩张等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公平竞争等腐败毒瘤,强化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推动解决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

——以鼓励担当保障高质量发展。把从严管理监督与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打好精准问责、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回访教育“组合拳”,推动健全担当作为激励和保护机制,加速形成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的干事创业浓厚氛围。

——以钢铁意志保障高质量发展。牢牢把握鞍山因钢而立、因钢而兴的钢铁精神内核,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定钢铁意志,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知重负重、攻坚克难,坚决同一切破坏振兴发展的人和事作斗争,依靠顽强斗争推动全面振兴发展新突破。

二、监督措施

一是强化政治监督。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东北、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鞍山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鞍山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2023年度工作方案》,依据地区部门单位职能职责,逐项建立涵盖目标任务、工作进度、完成时限等要素的专项监督台账,实行动态更新管理、按账监督追溯,通过全流程跟进式监督,压紧压实地区部门单位推动振兴发展的政治责任、工作责任,严防责任悬空、工作旁落等问题发生,严防只从地方或部门利益出发、顾小局不顾大局等问题出现,形成“依项建账、照账压责、按责监督、据监促落”的工作闭环。

二是强化日常监督。找准监督保障振兴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有效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督促推动职能部门密切关注国家战略导向和政策取向,释放对接政策、配套循环、基层创新的动能,深研政策、引入项目、拉动投资、创造业绩。发挥派驻监督,“室组”联动监督、“组组”协同监督作用,健全完善纪巡、纪信、纪督、纪营、纪线联动工作机制,围绕重点项目落地、重点企业运转设立专门台账,强化动态监督,夯实责任链、做优服务链,找不担当的事、问不担当的人、查不担当的案,坚决纠治不懂政策、不跑项目、不争资金、不分任务、不抓落实、不搞调研、不察实情、不碰难题、不说意见、不回批复等问题,坚决破除谋人不谋事、谋私不谋公、谋身不谋国的流毒。

三是强化专项监督。健全完善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办法,坚持每半年对地区部门开展一次政治生态“画像”,精准发现影响制约振兴发展的堵点淤点难点,统筹推进“阳光三务”、“阳光校园”、“阳光国企”、“阳光机关”建设。推动净化政治生态十二个专项行动走深走实,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优化发展环境。深化运用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机制和方法,着力抓住影响振兴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建立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专项纠治统计造假以及中介组织、招投标管理等领域突出问题,纵深推进政府拖欠账款、招商引资承诺不兑现等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满意度。

四是强化巡察监督。把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情况作为巡察重点,把严的要求贯彻到政治巡察全过程各环节,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找准找实党员、干部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腐败、责任、作风问题。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扎实做好巡察整改评估和日常监督,用好“双反馈、双落实”机制,增强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实效。

五是强化万件治理。统筹打好“三个万件”治理主动战,以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为统领,完善营商环境主体责任落实机制、问题线索查处机制、治理效果公开机制,深度纠治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坚定不移向“三年显著见效、五年全面优化”目标迈进。以万件“微腐败”大清扫行动为切入,开展抓初访治重访快速处置检举举报专项行动,一体清扫机关、学校、国企“微腐败”问题,推动实现“微腐败”问题清仓见底、动态清零。以推动“万件化访”行动为牵引,强化纪信联动,深挖信访背后的腐败、责任和作风问题,深揪信访背后的挑动、教唆、串联问题,为振兴发展清障护航。推动“12345平台+网格”、“12345平台+直通车”等深度融合,健全完善一体联动、快速响应、接诉即办、未诉先办等机制,确保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六是强化案件查办。树牢“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理念,把办案作为有效监督的强大后盾,统筹案件数量、质量、分量,坚决查处金融、政法、国企等重点领域腐败,严肃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国企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科研管理等方面的腐败问题,深入整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做到虽小必治、虽难必办、虽往必查、虽远必追、虽亲必究。坚持行受贿行贿一起查,开展违法所得清收追缴行动,强化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让寻租违法者付出代价。

七是强化激励担当。深入实施鼓励担当作为监督年行动,出台《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十条措施》《深化运用容错纠错机制的十条措施》《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的十条措施》,打出一套组织为干部担当、机关为基层担当、政府为企业担当的“组合拳”,探索运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监督建议函,对发现的“躺平式”、“混日子”干部及时向所在地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提出监督建议,推动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查办涉企案件时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格区分经营者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单位犯罪行为与个人违法犯罪行为、行贿与被索贿等,依法维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

八是强化清风引领。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清风行业”、“清风单位”、“清风窗口”、“清风岗位”选树活动,督促各级政务服务部门和单位、公用事业企业编制“不找关系办事”服务指南,规范工作流程,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使“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成为自觉遵循、“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图好处”成为常态。加强对开展“领导干部进企业服务振兴发展新突破”专项行动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党员干部热心主动靠前为企业服务,帮助经营主体放开手脚干事业、心无旁骛谋发展,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以良好作风促进“清风鞍山”创建活动走深走实。

九是强化数据赋能。全面融入“数字鞍山”建设,按照系统规划、闭环管理、实战导向原则,全方位构建智受、智查、智看、智管、智审、智处、智改、智治等“八智一体”的智慧反腐体系。发挥纪检监察协助引导功能,深化运用“数字辽宁监察建议书”,推动职能部门单位信息化升级、数字化转型,打造数字机关,提升数字化管理服务效能。围绕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产业集群,推动数字产业园建设,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数字经济企业,助力经济结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坚持把监督融入治理,推动夯实“中心+网络化+信息化”社会治理模式,加快鞍山市智慧应急项目、重点企业数字化监管系统建设,提高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十是强化以案促治。坚持把监督办案同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作用,推动有关地区单位部门开展不适应振兴发展的法规、制度、文件、政策和做法清理活动,推动对涉关法规文件及时修改、废止或宣布失效,为促进振兴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清理查扣涉案企业资产,推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开展专项清理,依法及时进行处置,助力盘活整合、发挥资产效能。注重总结剖析典型案件,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推动开展区域性系统整改、行业性专项整改,增强一体推进“三不腐”总体效果。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纪委监委成立保障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风政风监督室。各级纪委监委要把监督保障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作为重要任务,主要负责同志以上率下,亲自研究部署,层层压实责任,深入一线调研,推动解决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举措,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推进,确保全面落实。

(二)强化督促指导。建立统筹调度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工作汇报,通报进展情况,加强工作传导、压力传导、责任传导。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滞后的,采取蹲点、约谈、提醒等方式强化督导指导,推动各项监督工作高质高效开展。

(三)营造良好氛围。深入宣传开展监督行动的方法举措、工作成效,充分调动各方支持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改善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形成同心同向谋发展促振兴的深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