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新甸镇乐全村党支部的反馈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3-03-27  来源:岫岩县委巡察办  访问量:次  


关于印发《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新甸镇乐全村党支部的反馈意见》的通知

 

新甸镇乐全村党支部:

2022年7月6日至11月30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新甸镇乐全村党支部开展了十六届县委第三轮常规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县委要求,现将《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新甸镇乐全村党支部的反馈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于签收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领导班子整改工作方案,3个月内向县委巡察办、巡察组分别报送领导班子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报告、党组织整改情况党内通报材料、社会公开稿及不宜公开事项说明,并做好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整改情况的工作,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未彻底解决的问题,待解决后再报送补充报告。县委巡察办将适时组织开展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巡察反馈结束后,请及时将向党支部的反馈意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讲话材料和党委主要负责人表态讲话,予以认真传达落实。

 

  中共岫岩满族自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10日

 

县委第五巡察组关于巡察新甸镇乐全村

党支部的反馈意见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7月6日至11月30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新甸镇乐全村党支部开展了十六届县委第三轮常规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听取了乐全村党支部工作汇报,通过开展个别谈话、受理信访反映、召开座谈会、调阅资料、下沉调研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在乐全村党总支广大干部群众支持下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2023年1月16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了巡察情况报告。2月27日,县委书记杜强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听取十六届县委第三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并作讲话。杜强强调“要始终坚持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巡察反馈意见建议要有深度,有准度,有针对性;注重整改效果,对虚假整改、纸面整改严肃问责”。根据要求,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一、巡察基本情况

   (一)村基本情况

该村下辖大耳沟组、付家堡组、泡子沿组、南川组、鲁堡组、西堡组、庞堡组、北山组、西北沟组共9个村民组,村居户465户,户籍人口1724人,党员44名,党支部下设3个党小组。

(二)巡察基本情况

8月25日,巡察组召开的巡察进驻动员会,巡察期间,听取村党组织汇报工作1次,召开座谈会1次,发放调查问卷37份,设置举报箱1个,张贴公告5张,个别谈话12人,设置举报电话2个,电子信箱1个,查阅资料160余份。

乐全村 “两委”班子团结,能形成工作合力,较好的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重视巡察工作,支持和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但有些方面工作还存在问题。

二、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1.村党组织在抓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学习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不足。一是村“两委”2018年至今没有个人学习笔记;二是村“两委”成员没有集中学习各年度中央、省、市“一号文件”精神。

2.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有差距。该村村级发展规划未经村“两委”开会集体讨论研究。

3.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薄弱。村集体经济单一,近几年来仅依靠上级支持的扶贫大棚出租为主要经济收入来源。该村共有集体资产温室大棚2栋,2021年度租金收入30000元,地租每年8660元,剩余21340元,70%用于建档立卡户,30%用于村集体经济,资金管理由镇经管站统一代理。

4.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一是2018年至今会议记录中,无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二是村“两委”成员普遍对意识形态工作了解不够深入,通过谈话和调查问卷发现多数人对意识形态了解不多。

(二)维护群众利益、解决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工作还需加强

5.人居环境治理工作有短板。一是村组垃圾点设置不合理,部分垃圾点远离居民区,路程较远,不方便运送垃圾;二是垃圾清运不及时,存在乱堆乱放、乱扔垃圾现象。

6.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一是大额资金支现。2018年12月31的修路款10000元等多笔款项,现金支付;二是白条入账。2020年12月30日,办公费用等6笔共1805元,无发票,白条报销;三是往来资金未清理。应收款30313.91元,其中大耳沟组等11个账户21555.19元,应付款29289.66元,内部往来385.42元,长期借款17200元为2004年前老账户。

7.村民民主议事规则落实不到位。村“两委”议事程序不规范,民主议事内容记录不全面。一是2021年多次会议记录必填项缺失,没有会议时间、记录人等;二是存在出席人员未签到和代签的现象;三是会议记录标题式,2018年至今会议记录多次出现只记录标题,无具体内容的情况,例如2018年3月18日会议记录,只有出席人员签到,未能全面反映民主议事的具体内容。

(三)落实新时代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不高 

8.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一是党内制度落实不到位。2020至2021年未落实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制度, 2022年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落实不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规范,2020年6月份之后和2021年20年从1月至3月份无“三会一课”记录。党员大会参会人数少,如2020年5月10日,党员大会应到会26人,实际到会8人,6月3日和6月4日的党员大会应到会26人,实际到会4人。二是党课开展不规范,记录中只有理论知识摘抄,学习方式不灵活,缺乏讨论的过程,缺乏党员思想层面的交流与沟通,无实际讲课人。党小组活动次数不够,2021年党小组全年共有8次记录;三是党内政治理论学习浮于表面,流于形式。2020年以来党内学习多为简单的摘抄,无研讨、无总结。四是党组织活动记录不规范。2020年至2021年部分记录中参加人员、人数、组织生活类型等必填项空白。

9.党组织建设有短板。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不强、造血功能不足。一是党员年龄结构老化现象明显。该村共有党员47人,长期在外流动党员人数19人,60周岁以上党员24人,占党员总数的51%;三是党小组职能弱化。部分党员对本人所在党小组及党小组组长姓名不知晓。

三、立行立改问题2个

四、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重视理论武装,强化工作落实。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结合本村实际情况,谋划可持续发展思路,稳步拓展村集体经济,带领群众共同致富。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强化监督管理。

(二)强化担当作为,切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村“两委”班子要不断提升服务群众能力,及时解决民生问题。多措并举扎实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持续优化人居环境。要规范“三务公开”工作,保障好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权益。加强村集体“三资”管理,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

(三)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严格执行党内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认真开展组织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党小组职能,增强党组织战斗力。

                         

  附:十六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反馈问题清单(乐全村

        党支部)

                     

附件:

十六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反馈问题清单(乐全村党支部)

县委第五巡察组                                                

巡察发现问题问题清单处置备注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一)村党组织在抓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学习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不足。1.村“两委”2018年至今没有个人学习笔记。反馈
2.村“两委”成员没有集中学习各年度中央、省、市“一号文件”精神。反馈
(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有差距。3.该村村级发展规划未经村“两委”两委开会集体讨论研究。反馈
(三)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薄弱。4.村集体经济单一,近几年来仅依靠上级支持的扶贫大棚出租为主要经济收入来源。该村共有集体资产温室大棚2栋,2021年度租金收入30000元,地租每年8660元,剩余21340元,70%用于建档立卡户,30%用于村集体经济,资金管理由镇经管站统一代理。反馈
(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5.2018年至今会议记录中,无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反馈
6.村“两委”成员普遍对意识形态工作了解不够深入,通过谈话和调查问卷发现多数人对意识形态了解不多。反馈
二、维护群众利益工作还需加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还不够深入(五)人居环境治理工作有短板。7.村组垃圾点设置不合理,部分垃圾点远离居民区,路程较远,不方便运送垃圾。反馈
8.垃圾清运不及时,存在乱堆乱放、乱扔垃圾现象。反馈
(六)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9.大额资金支现。2018年12月31的修路款10000元等多笔款项,现金支付。反馈
10.白条入账。2020年12月30日,办公费用等6笔共1805元,无发票,白条报销。反馈
11.往来资金未清理。应收款30313.91元,其中大耳沟组等11个账户21555.19元,应付款29289.66元,内部往来385.42元,长期借款17200元为2004年前老账户。反馈
(七)村民民主议事规则落实不到位。村“两委”议事程序不规范,民主议事内容记录不全面。12.2021年多次会议记录必填项缺失,没有会议时间、记录人等。反馈
13.存在出席人员未签到和代签的现象。反馈
14.会议记录标题式,2018年至今会议记录多次出现只记录标题,无具体内容的情况,例如2018年3月18日会议记录,只有出席人员签到,未能全面反映民主议事的具体内容。反馈
三、落实新时代党组织建设标准不高 (八)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15.党内制度落实不到位。2020至2021年未落实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制度, 2022年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落实不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规范,2020年6月份之后和2021年20年从1月至3月份无“三会一课”记录。党员大会参会人数少,如2020年5月10日,党员大会应到会26人,实际到会8人,6月3日和6月4日的党员大会应到会26人,实际到会4人。反馈
16.党课开展不规范,记录中只有理论知识摘抄,学习方式不灵活,缺乏讨论的过程,缺乏党员思想层面的交流与沟通,无实际讲课人。党小组活动次数不够,2021年党小组全年共有8次记录。反馈
17.党内政治理论学习浮于表面,流于形式。2020年以来党内学习多为简单的摘抄,无研讨、无总结。反馈
18.党组织活动记录不规范。2020年至2021年部分记录中参加人员、人数、组织生活类型等必填项空白。反馈
(九)党组织建设有短板。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不强、造血功能不足。19.党员年龄结构老化现象明显。该村共有党员47人,长期在外流动党员人数19人,60周岁以上党员24人,占党员总数的51%。反馈
20.党组织功能弱化。部分党员对本人所在党小组及党小组组长姓名不知晓。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