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新甸镇党委的反馈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3-03-27  来源:岫岩县委巡察办  访问量:次  


关于印发《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新甸镇党委的反馈意见》的通知

 

新甸镇党委:

2022年7月6日至11月30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新甸镇党委开展了十六届县委第三轮常规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县委要求,现将《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新甸镇党委的反馈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于签收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领导班子整改工作方案,3个月内向县委巡察办、巡察组分别报送领导班子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报告、党组织整改情况党内通报材料、社会公开稿及不宜公开事项说明,并做好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整改情况的工作,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未彻底解决的问题,待解决后再报送补充报告。县委巡察办将适时组织开展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巡察反馈结束后,请及时将向党委的反馈意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讲话材料和党委主要负责人表态讲话,转发至下一级党组织。

 

  中共岫岩满族自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10日

 

县委第五巡察组关于巡察新甸镇

党委的反馈意见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7月6日至11月30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新甸镇党委开展了十六届县委第三轮常规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听取了新甸镇党委工作汇报和选人用人、意识形态等方面专题汇报,通过开展个别谈话、受理信访反映、召开座谈会、调阅资料、下沉调研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对新甸镇党委选人用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行专项检查,在新甸镇党委和广大干部群众支持下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2023年1月16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了巡察情况报告。2月27日,县委书记杜强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听取十六届县委第三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并作讲话。杜强强调“要始终坚持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巡察反馈意见建议要有深度,有准度,有针对性;注重整改效果,对虚假整改、纸面整改严肃问责”。根据要求,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总体评价

新甸镇机关工作人员实有81人,其中行政编20人,事业编25人,临时聘用人员36人,党员总数679人,其中机关党支部党员73人,下设7个党总支(金矿村、大山村、新甸村、教场村、中合村、合顺村、腰岭村)及22个党支部。

巡察期间,县委第五巡察组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调查问卷、下沉走访并对重要问题深入了解等方式,对新甸镇党委开展巡察工作。本轮巡察工作得到新甸镇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巡察期间,召开工作汇报会1次,座谈会1次,一般谈话31人,入户走访36次,查阅相关资料1900余件。张贴巡察公告5份,设置举报信箱1个,设置电子邮箱1 个,举报电话1部,发出商请函5份,发放调查问卷250份。接待群众上访44人次、信访举报件9件。通过巡察,发现各类问题32个。立行立改问题3个,转办1件。   

从巡察总体情况看,2018年以来, 新甸镇党委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到各项工作中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聚焦主责主业,全镇各项工作整体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但某些方面工作还存在问题。

二、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刻,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存在偏差

1.学习贯彻中央重要文件精神不到位。2018年以来新甸镇党委中心组学习传达中央、省委、市委“一号文件”精神不到位,只在2019年组织了一次学习解读。

2.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存在形式主义。新甸镇党委班子部分成员述职述廉报告雷同,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照抄照搬的问题。部分党委班子成员2020年3月和2022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第二部分有80%内容一致;2021年和2022年述职述廉报告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完全一致。

3.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一是意识形态研判走过场。2020第三季度、2021第三季度镇党委意识形态研判报告内容完全相同;2021和2022第一季度意识形态研判报告内容80%相同;二是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全面。镇党委网络意识形态舆情问题研判分析内容少;三是意识形态问题整改不到位。2019年至今意识形态研判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完全相同,虽然提出了整改措施和下一步打算,但问题仍然存在;四是文化场所利用不充分。镇文化活动室中的健身器材随意摆放,长期闲置,灰尘厚积,大门上锁;图书室内书籍分类不规范,少儿类书籍中有部分爱情题材的日本动漫书籍,疏于管理;五是镇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2018年、2019年、2021三个年度的工作总结中对意识形态工作总结甚少。

4.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监管责任有差距。对宗教活动场所监管不到位。岫岩县县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佛教道教乱建寺观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北方万寿宫必须拆除和改做他用,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20日。”新甸镇党委于4月26日前将“北方万寿宫”改为新甸镇石板村储备仓库,并由民宗助理和石板村村书记共同监管,8月17日巡察组实地查看发现,该场所宗教标识未彻底清除,虽已改做他用,但是场所管理人员擅自拆除整改设施恢复原貌。

5.理论学习质效不高。一是个别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等应知应会内容掌握程度不够全面。在开展个别谈话过程中随机抽查了几名机关干部,部分党员对应知应会知识内容不了解;二是机关学习以领学为主,学习形式单一,学习方式缺乏创新,镇机关干部政治理论水平还需加强。

6.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部门日常监管工作存在漏洞。2021年7月21日,鞍山轮胎有限公司电厂进行锅炉除尘器改造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大连晶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施工现场负责人刘某不慎触电,当场死亡,造成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建议新甸镇政府向县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讨。

(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深入,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

7.党风廉政建设有待加强。部分党员党性意识不强,镇党委对党员的日常监管和教育有待加强,2018年至2022年被查处党员违纪违法问题共62件,处分54人,其中政府机关、村两委受党纪处分共计30人。

8.人居环境治理工作有短板,工作抓的不实。镇党委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虽有安排部署,但实际工作中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部分村组垃圾点设置不合理,垃圾点远离居民区,路程较远,不方便运送垃圾;二是大多数垃圾清运不及时,存在乱堆乱放、乱扔垃圾现象;三是多数村组均未建立生活垃圾处理长效管理运行机制。

9.村级三资监管不到位、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一是镇经管站所服务的9个村 “三资”监管不到位,集体债权、债务长期挂账未清理。其中应收款637403.96元,应付款1731835.09元,多为2004年以前年度挂帐,长期未清理;二是存在村级负债搞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如新甸镇合顺村2019年因美丽乡村建设修村组道路,租场地等原因产生债务39624元;三是白条入账,大额资金支现。例如2019年金矿村总收入70000元,总支出69835元,其中大额支现9笔共42034元;2019年12月30日凭证编号3中的购买防汛物资1005元,无发票,白条报销;四是存在固定资产未入账、未核销问题。该镇9个村存在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如合顺村电脑5台,原值5250元等;石板等6个村固定资产未核销,如中合村两所小学校舍共62间,原值311052元,村厂房9间,原值5400元,已售出未核销。

10.应急物资管理和使用不规范。新甸镇政府虽然建立了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但是具体工作落实存在差距,部分应急物资登记台账缺失,少数现有的台账记录潦草,出入库台账记录不明确,无具体时间和领取人签名、无负责人审核签字。

11.违规使用专项资金。2012年经鞍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该镇共收到上级拨入污水处理厂专项建设资金17080000元,2012年至今共计挪用该项目资金913024元用于发放工作人员工资、付电费、维修费、租车费等16项杂支费用。

12.惠民利民工作履职尽责不到位。2019土地确权测绘工作由黑龙江哈尔滨市703测绘公司负责,测绘数据库基本形成后,测绘单位撤出新甸镇。村民提出自家耕地确权亩数与实际不对应、地块四至不清、确权共有人缺失、农户间确权地块发生混淆等问题,农户申请重新测绘,因此该镇将问题上报至县农业农村局,要求测绘公司返回重新测绘修改,测绘单位至今未回来修改,该问题一直遗留至今未得到整改。

(三)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不够

13.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一是新甸镇党委2021年度制定了相关考核细则,但未下发到各村,对各村村两委成员和各村工作年终考核不到位;二是新甸镇党委对村级基层组织党建工作培训指导不到位。各基层党组织建设有短板,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党建工作不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党日活动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理论学习流于形式,组织生活记录不规范。如该镇机关党支部存在以下问题:党内制度落实有欠缺。2019年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程序不规范,评议无结果; 2020年度和2021年度无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制度落实记录;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2020年讨论发展党员支部大会无应到人数和实到人数,未体现参会人数是否达到限定人数;2019年7月4日发展党员记录无讨论对象;2019年支部换届记录不规范,没有具体程序记录;三是党组织架构流于形式。合顺等7个村原党支部升级为党总支后,下设的党支部未按照升级后的组织架构开展组织生活。

14.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选人用人有偏差。一是该镇林业站等三个站存在临时工担任站办所长情况;二是存在大量使用临时工现象,新甸镇在职工作人员81人,其中临时工36人;三是交流轮岗不及时。该镇两名中层干部分别是计生办主任、旅游助理,任职均超过10年未交流。

三、立行立改问题3个

四、转办问题1件

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意见和建议

(一)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强化党的领导。新甸镇党委要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强化党的领导,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各项工作中,推动新甸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不断发展。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水平。新甸镇党委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自觉担起“一岗双责”,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盯重点任务、紧扣关键环节、紧抓重点任务,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切实提升全镇党风廉政建设水平,真正打造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队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财会管理制度执行力度,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着力发现和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把老百姓急难愁盼的事情解决好。

(三)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新甸镇党委要切实抓好党建各项工作,不折不扣抓好党组织各项工作落实,尤其要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抓好“三会一课”制度落实,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员管理,提高履职水平和为民服务意识,真正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战斗堡垒作用。镇党委要注重对村级基层组织党建工作培训指导,确保组织生活开展的严肃性,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养。

    

    附件1:关于新甸镇党委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的反馈意见

    附件2:关于新甸镇党委意识形态专项检查的反馈意见

    附件3:十六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反馈问题清单(新甸镇党委)

 

附件1:

 

关于新甸镇党委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的反馈意见

县委第五巡察组

2022年11月

 

新甸镇党委: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7月6日至11月初,县委第五巡察组进驻新甸镇开展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现将新甸镇党委选人用人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干部队伍总体情况

新甸镇核定行政编制24人,实有行政编制20人。其中正科级干部7人、副科级干部7人(含非领导职务2人)、科员6人。核定事业编制43人,实有事业编制25人。县直单位工作人员4人,聘用人员36人。

二、选人用人工作开展情况

县委第五巡察组通过了解,新甸镇党委在选拔任用中层干部时能够坚持选人用人原则,在干部素质标准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能够按照岗位的职责和干部特长进行合理安排,但在有些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三、存在问题

经查阅新甸镇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材料、党组会议记录,与领导干部谈话等,发现新甸镇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上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临时聘用人员担任站办长。该镇共有24个站办,其中林业办、工业办、扶贫办负责人由临时聘用人员担任。

2.大量使用临时工现象。新甸镇在职工作人员81人,其中临时工36人,临时工和在职工作人员比例失调。 

3.个别中层干部缺少交流机制。该镇计生办主任、旅游助理任现职时间均超过10年未交流。

四、意见和建议

(一)严把人选资格关,统筹规划干部队伍建设,加大日常培养力度,完善制度、规范工作,更加鲜明的树立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正确用人导向,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质量,推动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

(二)要严格按照机构规格和职数、资格条件、工作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将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选拔出来,锤炼党性修养,为推动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三)在合理的范围内制定有效的激励奖励措施,促进干部主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附件2:

 

关于新甸镇党委意识形态专项检查的反馈意见

县委第五巡察组

(2022年11月10日)

 

新甸镇党委: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7月6日至10月30,县委第五巡察组进驻新甸镇开展了意识形态专项检查,现将新甸镇党委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了解近五年来,新甸镇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能及时开展学习教育,认真贯彻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积极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意识形态风险总体可控。

二、巡察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

1.意识形态研判走过场

2020年第三季度、2021年第三季度镇党委意识形态研判报告内容完全相同2021年和2022年第一季度意识形态研判报告内容80%相同。

2.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全面

镇党委网络意识形态舆情问题研判分析内容较少。

3.意识形态问题整改不到位

2019年至今意识形态研判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完全相同,虽然提出了整改措施和下一步打算,但问题仍然存在。

4.文化场所利用不充分

镇文化活动室中的健身器材随意摆放,长期闲置,灰尘厚积,大门上锁;图书室内书籍分类不规范,少儿类书籍中有部分爱情题材的日本动漫书籍,疏于管理。

5.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2018年、2019年、2021三个年度的工作总结中对意识形态工作总结甚少。

6.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监管责任有差距

对宗教活动场所监管不到位。岫岩县县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佛教道教乱建寺观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北方万寿宫”必须拆除和改做他用,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20日。新甸镇党委于4月26日前将“北方万寿宫”改为新甸镇石板村储备仓库,并由民宗助理和石板村村书记共同监管,8月17日巡察组实地查看发现,该场所宗教标识未彻底清除,虽已改做他用,但是场所管理人员擅自拆除整改设施恢复原貌。

三、意见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意识形态工作关乎旗帜、道路、国家政治安全,只有常抓不懈,没有捷径可寻。中心党组要以学习教育为抓手,深刻领悟习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部署,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话语权,深化全员意识形态教育,把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

(二)加强理论学习,把牢政治方向。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重在统一思想、凝聚力量、鼓舞干劲、增强实效上下功夫。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为广大党员干部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三)加强阵地管理,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能力,维护网路意识形态安全。加大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监管力度,积极培育科学生活观念,反对封建迷信,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和群众讲科学的行为意识。

 

附件3:

十六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反馈问题清单(新甸镇党委)

县委第五巡察组                                              

巡察发现问题问题清单处置备注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一)学习贯彻上级重要文件精神不到位。1.2018年以来新甸镇党委中心组学习传达中央、省委、市委“一号文件”精神不到位,只在2019年组织了一次学习解读。反馈
(二)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存在形式主义。2.新甸镇党委班子部分成员述职述廉报告雷同,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照抄照搬的问题。部分党委班子成员2020年3月和2022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第二部分有80%内容一致;2021年和2022年述职述廉报告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完全一致。反馈
 (三)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3.意识形态研判走过场。2020第三季度、2021第三季度镇党委意识形态研判报告内容完全相同;2021和2022第一季度意识形态研判报告内容80%相同。反馈
4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全面。镇党委网络意识形态舆情问题研判分析内容少。
5.意识形态问题整改不到位。2019年至今意识形态研判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完全相同,虽然提出了整改措施和下一步打算,但问题仍然存在。
6.文化场所利用不充分。镇文化活动室中的健身器材随意摆放,长期闲置,灰尘厚积,大门上锁;图书室内书籍分类不规范,少儿类书籍中有部分爱情题材的日本动漫书籍,疏于管理;五是镇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2018年、2019年、2021三个年度的工作总结中对意识形态工作总结甚少。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四)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监管责任有差距。7.对宗教活动场所监管不到位。岫岩县县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佛教道教乱建寺观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北方万寿宫”必须拆除和改做他用,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20日。新甸镇党委于4月26日前将“北方万寿宫”改为新甸镇石板村储备仓库,并由民宗助理和石板村村书记共同监管,8月17日巡察组实地查看发现,该场所宗教标识未彻底清除,虽已改做他用,但是场所管理人员擅自拆除整改设施恢复原貌。反馈
(五)理论学习质效不高。8.个别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等应知应会内容掌握程度不够全面。在开展个别谈话过程中随机抽查了几名机关干部,部分党员对应知应会知识内容不了解。反馈
9.机关学习以领学为主,学习形式单一,学习方式缺乏创新,镇机关干部政治理论水平还需加强。
(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10.安全生产责任部门日常监管工作存在漏洞。2021年7月21日,鞍山轮胎有限公司电厂进行锅炉除尘器改造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大连晶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施工现场负责人刘某不慎触电,当场死亡,造成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建议新甸镇政府向县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讨。反馈
(七)党风廉政建设有待加强。11.部分党员党性意识不强,镇党委对党员的日常监管和教育有待加强,2018年至2022年被查处党员违纪违法问题共62件,处分54人,其中政府机关、村两委受党纪处分共计30人。反馈

 

二、维护群众利益工作还需加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还不够深入  (八)人居环境治理工作有短板,工作抓的不实。12.镇党委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虽有安排部署,但实际工作中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部分村组垃圾点设置不合理,垃圾点远离居民区,路程较远,不方便运送垃圾。反馈
13.大多数垃圾清运不及时,存在乱堆乱放、乱扔垃圾现象。
14.多数村组均未建立生活垃圾处理长效管理运行机制。
(九)村级“三资”监管不到位、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15.镇经管站所代管的9个村 “三资”监管不到位,集体债权、债务长期挂账未清理。其中应收款637403.96元,应付款1731835.09元,多为2004年以前年度挂帐,长期未清理。反馈
16.存在村级负债搞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如新甸镇合顺村2019年因美丽乡村建设修村组道路,租场地等原因产生债务39624元。
17.白条入账,大额资金支现。例如2019年金矿村总收入70000元,总支出69835元,其中大额支现9笔共42034元;2019年12月30日凭证编号3中的购买防汛物资1005元,无发票,白条报销。
18.存在固定资产未入账、未核销问题。该镇9个村存在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如合顺村电脑5台,原值5250元等;石板等6个村固定资产未核销,如中合村两所小学校舍共62间,原值311052元,村厂房9间,原值5400元,已售出未核销。
(十)应急物资管理和使用不规范。19.镇政府虽然建立了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但是具体工作落实存在差距,部分应急物资登记台账缺失,少数现有的台账记录潦草,出入库台账记录不明确,无具体时间和领取人签名、无负责人审核签字。反馈
(十一)违规使用专项资金。20.2012年经鞍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该镇共收到上级拨入污水处理厂专项建设资金17080000元,2012年至今共计挪用该项目资金913024元用于发放工作人员工资、付电费、维修费、租车费等16项杂支费用。反馈
(十二)惠民利民工作履职尽责不到位。21.2019土地确权测绘工作由黑龙江哈尔滨市703测绘公司负责,测绘数据库基本形成后,测绘单位撤出新甸镇。村民提出自家耕地确权亩数与实际不对应、地块四至不清、确权共有人缺失、农户间确权地块发生混淆等问题,农户申请重新测绘,因此该镇将问题上报至县农业农村局,要求测绘公司返回重新测绘修改,测绘单位至今未回来修改,该问题一直遗留至今未得到整改。反馈
 三、落实新时代党组织建设标准不高  (十三)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22.新甸镇党委2021年度制定了相关考核细则,但未下发到各村,对各村村两委成员和各村工作年终考核不到位。反馈
23.新甸镇党委对村级基层组织党建工作培训指导不到位。各基层党组织建设有短板,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党建工作不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党日活动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理论学习流于形式,组织生活记录不规范。如该镇机关党支部存在以下问题:党内制度落实有欠缺。2019年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程序不规范,评议无结果; 2020年度和2021年度无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制度落实记录;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2020年讨论发展党员支部大会无应到人数和实到人数,未体现参会人数是否达到限定人数;2019年7月4日发展党员记录无讨论对象;2019年支部换届记录不规范,没有具体程序记录。
24.党组织架构流于形式。合顺等7个村原党支部升级为党总支后,下设的党支部未按照升级后的组织架构开展组织生活。
(十四)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选人用人有偏差。25.该镇林业站等三个站存在临时工担任站办所长情况反馈
26.存在大量使用临时工现象,新甸镇在职工作人员81人,其中临时工36人
27.交流轮岗不及时。该镇两名中层干部分别是计生办主任、旅游助理,任职均超过10年未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