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石庙子镇党委的反馈意见》的通知
石庙子镇党委:
2022年7月12日至2022年11月3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石庙子镇党委开展了十六届县委第三轮常规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县委要求,现将《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石庙子镇党委的反馈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于签收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领导班子整改工作方案,3个月内向县委巡察办、巡察组分别报送领导班子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报告、党组织整改情况党内通报材料、社会公开稿及不宜公开事项说明,并做好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整改情况的工作,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未彻底解决的问题,待解决后再报送补充报告。县委巡察办将适时组织开展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巡察反馈结束后,请及时将向镇党委的反馈意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讲话材料和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表态讲话,转发至下一级党组织。
中共岫岩满族自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10日
县委第四巡察组关于巡察石庙子镇
党委的反馈意见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7月12日至2022年11月3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石庙子镇党委开展了十六届县委第三轮常规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听取了石庙子镇党委工作汇报和选人用人、意识形态等方面专题汇报,通过开展个别谈话、受理信访反映、召开座谈会、调阅资料、下沉调研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对石庙子镇党委选人用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在石庙子镇党委和广大干部群众支持下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2023年1月16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了巡察情况报告。2月27日,县委书记杜强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听取十六届县委第三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并作讲话。杜强强调“要始终坚持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巡察反馈意见建议要有深度,有准度,有针对性;注重整改效果,对虚假整改、纸面整改严肃问责”。根据要求,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一、总体评价
近年来,石庙子镇党委能够认真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的工作要求,着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大力发展镇村经济,坚持不懈保障和改善民生,扎实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乡村发展建设取得一定成绩。镇党委领导班子团结和谐,凝聚力、战斗力较强,党委“一把手”能够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发展的作用,推进了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各项事业进步。石庙子镇2020年被评为“第六届全国文明村镇”,石庙子镇丁字峪村2019年被评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但巡察中也发现,上一轮巡察指出的“党建工作不规范”等问题本轮巡察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同时镇党委在谋划推动乡村振兴、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等方面还存在差距和不足。
二、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不够到位
1.党委(中心组)学习流于形式,没有真正学深悟透。一是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学习还停留在传达文件讲话、抄抄学习笔记等表面层次,没有真正学深悟透,没有掌握核心要义。党政领导班子、内设机构负责人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两个确立”、“四个全面”、新发展理念等应知应会的知识,掌握不全、不熟练,30%以上党员干部不能完整表述出来,没有做到学而思、学而信、学而行。中心组学习记录不规范,缺少研讨发言、领导总结发言环节;缺乏深入讨论,满足于“照本宣科”,没有结合个人思想认识和工作实际、本岗位实际及个人分管领域深学细研。二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业农村工作和辽宁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一号文件”“三农”等有关政策精神的学习、落实不到位,只在党委中心组进行学习,党委研究部署不深入,缺少结合本镇实际贯彻落实的意见和工作措施等。三是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还有差距,镇党委所属各支部有的党员无学习笔记,“学习强国”学习推进不力,党员“学习强国”学习总积分普遍偏低,个别党员未注册“学习强国”学习账号,个别党员“学习强国”学习积分为零。
2.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改革发展任务和重要工作学习研究不深入。一是对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部署要求,以及其它重要工作,缺少解决问题的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对县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工作方案》(岫委发〔2019〕10号)、《岫岩县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岫委农办〔2020〕1号)、《关于构建“一核三圈”基层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岫委办发〔2022〕5号)等上级重要决策和重要部署要求,未在党委会上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和部署落实,未制定实施意见、实施方案等具体措施。在贯彻《岫岩县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等上级重要部署,有时以党委主要领导在文件上直接签批意见的形式落实。二是镇党委贯彻上级重点改革发展任务、重点工作作出的安排部署文件等未在党委会上进行讨论研究。《石庙子镇农村社会治理试点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石委发〔2020〕26号)、《石庙子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石委发〔2021〕37号)、《石庙子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石政发〔2021〕176号)以及《石庙子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石委发〔2021〕113号)等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制定的相关方案文件未在党委会上进行集体讨论研究。
3.人居环境、村庄环境整治不够有力。一是各村公共环境治理,缺乏切实有效措施,村民仍存在乱堆、乱放、乱倒垃圾现象。二是生活垃圾治理水平低,垃圾清运不及时,垃圾储备池垃圾外溢问题普遍存在。三是保洁员配备的数量少,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四是农村厕所无害化改造推进迟缓,效果不明显,有的村未落实今年卫生厕所改造任务。五是对小户型养殖场所监管不到位,养殖场噪音、气味污染影响周边群众,导致群众有意见。六是严禁焚烧秸秆工作宣传力度不够,个别群众焚烧秸秆现象时有发生。2020年以来镇派出所处理了5起焚烧秸秆案件,其中罚款等处理4人,行政拘留处理1人。
4.落实上级惠农利民政策不到位。一是对新农保工作日常监管不力,新农保信息更改不及时,造成不同程度发生死亡人员冒领工资情况。2018年以来,全镇共发生20人因死亡而冒领工资问题。目前仍有4名死亡人员冒领的工资没有及时追缴到位。二是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审核不严、监管不力,镇村两级工作不实不细,2018年5个行政村33户农民发生农户虚领补贴情况,涉及123.09亩土地虚领地力补贴共10447.79元。三是对残疾人两补、高龄补贴审核不严、监管不力,造成2019年、2020年7个村13人共被冒领15555元。四是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缓慢。石庙子镇7300亩总资金855万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时间为2021年2月,项目规定完成时限是2022年6月30日,截止2022年8月底该项目还未完成。
5.政务服务水平与企业和群众期待还有差距。学习贯彻省市县委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不够到位,落实一窗办和只跑一次还有差距,镇便民服务中心软硬件设施达不到要求,大部分部门窗口都是双向办公,大厅负责接待,办公室负责办理,一站式服务流程远没有达到要求标准,存在前店后厂问题,办事群众不能只跑一次。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给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冲击,全镇200余名劳动力滞留在家没有岗位就业,镇党委在服务群众和助企纾困上研究落实的服务措施少,政企互动不足,及时深入企业给予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问题办法不足,4家规上企业复工复产速度慢。
6.对党的十九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重视不够。一是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发挥不明显。镇党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亲自研究部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时候少,亲自组织参与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的时候少,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分工亲自督导检查推进落实的时候少。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还做得不够,与其他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还有差距,没有制定专门检查考核方案。三是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局面没有形成,部分党委班子成员的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未报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情况。四是每季度开展1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重形式、轻效果。2019年以来个别季度未按照规定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未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分析,研判的内容单一不全面,有的分析研判会议只有记录,没有实质性研判内容,没有针对研判的问题制定研判清单和整改落实措施清单。五是主流意识形态的宣传工作不到位,各村文化活动中心、农家书屋等文化场馆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宣传思想阵地,存在流于形式多、实际效果少;闲置的多、发挥作用的少等问题;如何在广大村民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何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巩固广大村民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还有差距。
(二)担当负责和尽心尽力为民服务的工作作风仍需改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规定存在盲区
7.主动作为及时解决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和切身利益问题需要加强。巡察期间,通过座谈和下沉了解,各村群众反映水利、交通、环卫以及饮用水安全、柞蚕养殖蚕场倒茬审批等民生问题、群众切身利益问题30余个。涉及9个行政村农田水利建设、防洪堤坝修复、田地间作业道修建、村内道路破损修复以及柞蚕养殖山场倒茬审批慢、吃不上安全放心的自来水问题较多,需要大力推进和解决广大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和“急难愁盼”的切身利益问题。
8.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四议一审两公开”“三务公开”等规定还有短板。一是“三重一大”制度规定执行不严,2021年支付印刷费60898元、购煤65088元、支付水利工程款278563.55元、支付锅炉房及仓储室工程款291404.99元、支付丁字峪村文化墙工程款65495.06元等大额资金使用均未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二是落实“四议一审两公开”工作机制打折扣,各村对村级重大事务和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决策实施中,没有按照“四议一审两公开”工作机制执行,相关环节缺失。三是“阳光三务”工作落实不到位,有的村公开栏公开内容更新不及时,惠民政策、重大资金支出公开的内容少,群众不知晓,村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没有得到保障。
9.发放补助补贴不规范。一是镇党委给予在各级媒体投稿人员发放补助费没有财政依据。2019年12月石庙子镇党委会研究作出的“给予在各级媒体投稿人员相应信息报送补助费每篇100元”的决定,无文件依据。2021年10月支付33人信息报送补助费合计3300元。二是个别村党支部活动有偿化,违规发放党员务工补助。青杨堡村2019年支付43名党员开会务工补助每人20元,共860元。大沟村党支部2019年支付25名党员“七一党员补助”每人100元,共2500元。
10.执行相关制度不严格。一是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不规范,无公务用车使用、加油、维修台账,公务用车管理机制不健全。2021年1月支付岫岩镇衣庆丰汽车维修点公务用车维修费15000元等车辆维修使用无审核审批。二是财务管理制度落实不规范,民政专项资金、扶贫专项资金在往来账目中核算,没有在专项收支科目中核算,影响专项收支核算的真实性。支付租车费用未附合同,支出票据不合规(开具的名头不是石庙子镇人民政府),收款人名称与发票名称不一致等;村级财务管理不严格,各村会计业务水平低,镇经管站监督、审核把关不严。近几年,个别村收支票据不规范,白条入账问题较多。三是资产管理不规范,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2021年购置办公桌椅、床、卷柜、视频终端设备、电脑、厨房设备等未入固定资产账;扶贫项目民宗项目资产管理工作需加强,2021年丁字峪养鸡项目手续不完备,至今未确权。2021年大沟村民宗项目2个,其中建冷库项目40万元,烘干棚项目20万元,2022年5月已投入使用,至今未确权。土地确权工作不深不细,个别村干部责任心不强,镇经管站管理指导不到位。全镇下辖9个行政村,存在漏报20户,作废耕地确权1户12亩,确权串户21户,未发证4户,家庭成员错误6户。村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丁字峪村肉牛养殖项目50万元资产入帐处置不规范,兴旺村购入办公桌椅未入资产帐,村集体经济组织双重身份认定制度不健全,石棉村项目资产和林木资产未入资产帐。四是物资采购程序不规范。2021年未经询价报价采购程序购置电脑2台,物资采购监管不力。
(三)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还不到位,党的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11.镇村两级党组织后备力量储备不足。贯彻落实党的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以及后备干部建设等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未制定镇村两级后备干部、后备力量的培养选拔工作规划、管理机制等,中层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老化、青黄不接、后继乏人,在2021年初村“两委”换届、镇党委换届中后备力量不足,选人用人空间较小。下辖的9个村,大沟村有1名后备干部,西青苔峪村有2名后备干部,均存在不足3名后备干部、结构不优、只备不培养问题。建立“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信念坚定”的后备力量队伍,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还需加强。
12.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实。一是对年度党建工作研究、谋划不够,未结合镇党委实际研究谋划制定年度党建工作方案、党建任务清单等。二是落实“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存在重形式、轻时效问题,对各村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水平不高、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打折扣、流动党员管理难等问题缺少研究,推动解决不力。三是党建工作内容不丰富,党建工作无特色,缺乏生机和活力。大部分村党支部党务干部不愿抓党建工作,党务干部参加培训少,党务知识缺乏,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下党务工作需要,与新时代党建工作要求还有差距。四是党建红色阵地——黄显生故居红色精神引领作用不凸显。我国著名爱国将领黄显生故居坐落在石庙子镇丁字峪村,是我县唯一一处红色教育基地,黄显生故居未充分发挥出红色阵地作用和红色精神引领作用。
13.落实新时代党的选人用人政策不到位有偏差。一是选人用人程序空转。按照县委组织部印发的《岫岩满族自治县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要求,镇党委没有严格履行报批、报告、报备等程序。没有将中层干部职数情况及准备动议的干部职能职责等上报请示报批;没有按规定时限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报告;没有向县委组织部履行任职备案手续。二是民主推荐等环节缺失。干部选用特别是内设中层干部选拔缺少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等规定程序。没有对考察对象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缺少民主测评规定程序,没有进行任前公示。三是未落实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对提拔人选任职的全过程没有详实记载和存档备查。
14.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缺少辣味。一是镇党委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缺少辣味。相互批评意见有的基本雷同,大部分没有结合民主生活会主题进行批评,批评不痛不痒。党委班子个人的发言材料大部分未联系民主生活会主题、未联系整改任务进行对照检查。有的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环节落实不实,没有谈心谈话记录。党委班子和个人整改清单措施不具体。二是镇党委所辖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不同程度存在会前未制定组织生活会方案、未开展征求意见活动、未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会中未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未结合支部班子和支委个人查摆问题实际制定整改清单,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和效果较差,党员没有得到严格的党内生活锤炼。
15.基层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高。一是镇党委在全面推进所属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上力度不大,措施不实,所属党支部与“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运行规范、活动经常、档案齐备、作用突出”建设标准还有差距。二是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打折扣。所属党支部不同程度存在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议和按时上党课,部分规定项目内容缺失。“三会一课”记录存在应付问题,“三会一课”部分记录没有出席人员签到。各村党支部谈心谈话没有记录,民主评议党员不严格,评议结果有的未公开。三是各基层党支部对98名流动党员管理松散,未按照流动党员教育管理要求保持经常性联系,跟进做好教育培训、管理服务等工作,不能时时了解流动党员情况。四是部分农民党员党性锤炼不够,党性教育弱化,对参与政治活动热情不高,外出务工党员忙于个人事业,对组织工作不重视、不关心,在家务工党员有的以各种借口不参加政治学习、组织生活、支部决策等活动,战斗力、凝聚力不足。五是党员年龄老化,结构失衡。据统计,石庙子镇党委下辖党支部13个,党员652人,其中60岁以上党员299人,占比46%,35周岁党员72人,占比11%,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战斗力不足。
16.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压力层层传导不够。一是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缺少研究和谋划。镇党委未结合管党治党形势任务要求,研究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未结合实际制定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以及方案举措等。二是镇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得不实。未严格落实每半年听取一次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未按要求开展约谈,未按要求讲廉政党课,对分管领域内风险漏洞采取有效预防监管措施等工作还做得不够。三是警示教育不够扎实,效果不显著。2018年以来,石庙子镇共有56人次受到党政纪处分,其中党内严重警告15人,留党察看2人,开除党籍10人。对上述处理的严重违规违纪问题,镇党委有的未进行公开通报,有的未作为典型案例纳入警示教育内容,开展以案为鉴、“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
三、意见建议
(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美丽乡村。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县委要求,立足实干、担当、有为,落实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好“三农”工作等重大决策部署,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对标“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大力发展镇村产业,大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向全面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发展目标迈进。围绕县十六次党代会确立的目标任务,准确把握新阶段、新任务、新要求,加强镇党委对各项工作的领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开拓进取,务实创新,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落实,努力推动石庙子镇高质量发展。
(二)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担当尽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落实好粮食“直补”、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稻谷生产者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中央惠农利民政策,做到政策宣传公开到位,政策执行到位,专项资金、扶贫资金发放到位。要尽心尽力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水利、交通、环卫等民生方面的突出问题以及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狠抓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坚决纠治“四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的问题,紧盯重点任务、紧扣关键环节、紧抓具体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敢于正视问题,纠正不足和偏差。要持续加大党员干部监管力度,严肃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督促党员干部知责履责尽责。严格内部管理,狠抓各项制度机制的落实,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做到令行禁止,知行合一。全面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水平,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和风清气正的党员干部队伍。
(三)加强新时代党组织建设,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镇党委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要落实好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好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建设坚强有力的党组织。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跟进学习党的先进理论知识和中央、省市县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精神,坚持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提升政治思想、谋划工作思路、落实工作举措的强大动力。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要求、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要执行好新时代党的选人用人政策,坚持选人用人的政治标准,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为石庙子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附件1:向石庙子镇党委反馈的问题清单
附件2:关于对石庙子镇党委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
情况的反馈意见
附件3:关于对石庙子镇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
情况的反馈意见
附件:1
十六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向石庙子镇党委反馈的问题清单
县委第四巡察组
巡察发现问题 | 问题清单 | 处置 | ||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不够到位 | 1.党委(中心组)学习流于形式,没有真正学深悟透。 | 一是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学习还停留在传达文件讲话、抄抄学习笔记等表面层次,没有真正学深悟透,没有掌握核心要义。党政领导班子、内设机构负责人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两个确立”、四个全面、新发展理念等应知应会的知识,掌握不全、不熟练,30%以上党员干部不能完整表述出来,没有做到学而思、学而信、学而行。中心组学习记录不规范,缺少研讨发言、领导总结发言环节;缺乏深入讨论,满足于“照本宣科”,以提交发言提纲代替学习研讨,没有结合个人思想认识和工作实际、本岗位实际及个人分管领域深学细研。 | 反馈 |
二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业农村工作和辽宁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一号文件”“三农”等有关政策精神的学习、落实不到位,只在党委中心组进行学习,党委研究部署不深入,缺少结合本镇实际贯彻落实的意见和工作措施等。 | 反馈 | |||
三是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还有差距,镇党委所属各支部有的党员无学习笔记,“学习强国”学习推进不力,党员“学习强国”学习总积分普遍偏低,个别党员未注册“学习强国”学习账号,个别党员“学习强国”学习积分为零。 | 反馈 |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不够到位 | 2.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改革发展任务和重要工作学习研究不深入。 | 一是对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部署要求,以及其它重要工作,缺少解决问题的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对县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工作方案》(岫委发〔2019〕10号)、《岫岩县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岫委农办〔2020〕1号)、《关于构建“一核三圈”基层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岫委办发〔2022〕5号)等上级重要决策和重要部署要求,未在党委会上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和部署落实,未制定实施意见、实施方案等具体措施。在贯彻《岫岩县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等上级重要部署,有时以党委主要领导在文件上直接签批意见的形式落实。 | 反馈 |
二是镇党委贯彻上级重点改革发展任务、重点工作作出的安排部署文件等未在党委会上进行讨论研究。《石庙子镇农村社会治理试点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石委发〔2020〕26号)、《石庙子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石委发〔2021〕37号)、《石庙子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石政发〔2021〕176号)以及《石庙子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石委发〔2021〕113号)等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制定的相关方案文件未在党委会上进行集体讨论研究。 | 反馈 | |||
3.人居环境、村庄环境整治不够有力。 | 一是各村公共环境治理缺乏切实有效措施,村民仍存在乱堆、乱放、乱倒垃圾现象。 | 反馈 | ||
二是生活垃圾治理水平低,垃圾清运不及时,垃圾储备池垃圾外溢问题普遍存在。 | 反馈 | |||
三是保洁员配备的数量少,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 反馈 | |||
四是农村厕所无害化改造推进迟缓,效果不明显,有的村未落实今年卫生厕所改造任务。 | 反馈 | |||
五是对小户型养殖场所监管不到位,养殖场噪音、气味污染影响周边群众,导致群众有意见。 | 反馈 | |||
六是严禁焚烧秸秆工作宣传力度不够,个别群众焚烧秸秆现象时有发生。2020年以来镇派出所处理了5起焚烧秸秆案件,其中罚款等处理4人,行政拘留处理1人。 | 反馈 |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不够到位 | 4.落实上级惠农利民政策不到位。 | 一是对新农保工作日常监管不力,新农保信息更改不及时,造成不同程度发生死亡人员冒领工资情况。2018年以来,全镇共发生20人因死亡而冒领工资问题。目前仍有4名死亡人员冒领的工资没有及时追缴到位。 | 反馈 |
二是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审核不严、监管不力,镇村两级工作不实不细,2018年5个行政村33户农民发生农户虚领补贴情况,涉及123.09亩土地虚领地力补贴共10447.79元。 | 反馈 | |||
三是对残疾人两补、高龄补贴审核不严、监管不力,造成2019年、2020年7个村13人共被冒领15555元。 | 反馈 | |||
四是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缓慢。石庙子镇7300亩总资金855万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时间为2021年2月,项目规定完成时限是2022年6月30日,截止2022年8月底该项目还未完成。 | 反馈 | |||
5.政务服务水平与企业和群众期待还有差距。 | 学习贯彻省市县委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不够到位,落实一窗办和只跑一次还有差距,镇便民服务中心软硬件设施达不到要求,大部分部门窗口都是双向办公,大厅负责接待,办公室负责办理,一站式服务流程远没有达到要求标准,存在前店后厂问题,办事群众不能只跑一次。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给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冲击,全镇200余名劳动力滞留在家没有岗位就业,镇党委在服务群众和助企纾困上研究落实的服务措施少,政企互动不足,及时深入企业给予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问题办法不足,4家规上企业复工复产速度慢。 | 反馈 | ||
6.对党的十九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重视不够。 | 一是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发挥不明显。镇党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亲自研究部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时候少,亲自组织参与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的时候少,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分工亲自督导检查推进落实的时候少。 | 反馈 | ||
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还做得不够,与其他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还有差距,没有制定专门检查考核方案。 | 反馈 | |||
三是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局面没有形成,部分党委班子成员的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未报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情况。 | 反馈 |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不够到位 | 6.对党的十九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重视不够。 | 四是每季度开展1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重形式、走过场。2019年以来个别季度未按照规定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未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分析,研判的内容单一不全面,有的分析研判会议只有记录,没有实质性研判内容,没有针对研判的问题制定研判清单和整改落实措施清单。 | 反馈 |
五是主流意识形态的宣传工作不到位,各村文化活动中心、农家书屋等文化场馆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宣传思想阵地,存在流于形式多、实际效果少;闲置的多、发挥作用的少等问题;如何在广大村民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何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巩固广大村民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还有差距。 | 反馈 | |||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 (二)担当负责和尽心尽力为民服务的工作作风仍需改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规定存在盲区 | 7.主动作为及时解决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和切身利益问题需要加强。 | 巡察期间,通过座谈和下沉了解,各村群众反映水利、交通、环卫以及饮用水安全、柞蚕养殖蚕场倒茬审批等民生问题、群众切身利益问题30余个。涉及9个行政村农田水利建设、防洪堤坝修复、田地间作业道修建、村内道路破损严重修复以及养殖蚕场倒茬审批慢、吃不上安全放心的自来水问题较多,需要大力推进和解决广大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和“急难愁盼”的切身利益问题。 | 反馈 |
8.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四议一审两公开”“三务公开”等规定还有短板。 | 一是“三重一大”制度规定执行不严,2021年支付印刷费60898元、购煤65088元、支付水利工程款278563.55元、支付锅炉房及仓储室工程款291404.99元、支付丁字峪村文化墙工程款65495.06元等大额资金使用均未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 反馈 | ||
二是落实“四议一审两公开”工作机制打折扣,各村对村级重大事务和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决策实施中,没有按照“四议一审两公开”工作机制执行,相关环节缺失。 | 反馈 | |||
三是“阳光三务”工作落实不到位,有的村公开栏公开内容更新不及时,惠民政策、重大资金支出公开的内容少,群众不知晓,村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没有得到保障。 | 反馈 |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 (二)担当负责和尽心尽力为民服务的工作作风仍需改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规定存在盲区 | 9.发放补助补贴不规范。 | 一是镇党委给予在各级媒体投稿人员发放补助费没有财政依据。2019年12月石庙子镇党委会研究作出的“给予在各级媒体投稿人员相应信息报送补助费每篇100元”的决定,无文件依据。2021年10月支付33人信息报送补助费合计3300元。 | 反馈 |
二是个别村党支部活动有偿化,违规发放党员务工补助。青杨堡村2019年支付43名党员开会务工补助每人20元,共860元。大沟村党支部2019年支付25名党员“七一党员补助”每人100元,共2500元。 | 反馈 | |||
10.执行相关制度不严格。 | 一是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不规范,无公务用车使用、加油、维修台账,公务用车管理机制不健全。2021年1月支付岫岩镇衣庆丰汽车维修点公务用车维修费15000元等车辆维修使用无审核审批。 | 反馈 | ||
二是财务管理制度落实不规范,民政专项资金、扶贫专项资金在往来账目中核算,没有在专项收支科目中核算,影响专项收支核算的真实性。支付租车费用未附合同,支出票据不合规(开具的名头不是石庙子镇人民政府),收款人名称与发票名称不一致等;村级财务管理不严格,各村会计业务水平低,镇经管站监督、审核把关不严。近几年,个别村收支票据不规范,白条入账问题较多。 | 反馈 | |||
三是资产管理不规范,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2021年购置办公桌椅、床、卷柜、视频终端设备、电脑、厨房设备等未入固定资产账;扶贫项目民宗项目资产管理工作需加强,2021年丁字峪养鸡项目手续不完备,至今未确权。2021年大沟村民宗项目2个,其中建冷库项目40万元,烘干棚项目20万元,2022年5月已投入使用,至今未确权。土地确权工作不深不细,个别村干部责任心不强,镇经管站管理指导不到位。全镇下辖9个行政村,存在漏报20户,作废耕地确权1户12亩,确权串户21户,未发证4户,家庭成员错误6户。村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丁字峪村肉牛养殖项目50万元资产入帐处置不规范,兴旺村购入办公桌椅未入资产帐,村集体经济组织双重身份认定制度不健全,石棉村项目资产和林木资产未入资产帐。 | 反馈 | |||
四是物资采购程序不规范。2021年未经询价报价采购程序购置电脑2台,物资采购监管不力。 | 反馈 |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 (三)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还不到位,党的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 11.镇村两级党组织后备力量储备不足。 | 贯彻落实党的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以及后备干部建设等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未制定镇村两级后备干部、后备力量的培养选拔工作规划、管理机制等,中层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老化、青黄不接、后继乏人,在2021年初村“两委”换届、镇党委换届中后备力量不足,选人用人空间较小。下辖的9个村,大沟村有1名后备干部,西青苔峪村有2名后备干部,均存在不足3名后备干部、结构不优、只备不培养问题。建立“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信念坚定”的后备力量队伍,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还需加强。 | 反馈 |
12.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实。 | 一是对年度党建工作研究、谋划不够,未结合镇党委实际研究谋划制定年度党建工作方案、党建任务清单等。 | 反馈 | ||
二是落实“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存在重形式、轻时效问题,对各村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水平不高、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打折扣、流动党员管理难等问题缺少研究,推动解决不力。 | 反馈 | |||
三是党建工作内容不丰富,党建工作无特色,缺乏生机和活力。大部分村党支部党务干部不愿抓党建工作,党务干部参加培训少,党务知识缺乏,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下党务工作需要,与新时代党建工作要求还有差距。 | 反馈 | |||
四是党建红色阵地——黄显生故居红色精神引领作用不凸显。我国著名爱国将领黄显生故居坐落在石庙子镇丁字峪村,是我县唯一一处红色教育基地,黄显生故居未充分发挥出红色阵地作用和红色精神引领作用。 | 反馈 | |||
13.落实新时代党的选人用人政策不到位有偏差。 | 一是选人用人程序空转。按照县委组织部印发的《岫岩满族自治县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要求,镇党委没有严格履行报批、报告、报备等程序。没有将中层干部职数情况及准备动议的干部职能职责等上报请示报批;没有按规定时限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报告;没有向县委组织部履行任职备案手续。 | 反馈 | ||
二是民主推荐等环节缺失。干部选用特别是内设中层干部选拔缺少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等规定程序。没有对考察对象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缺少民主测评规定程序,没有进行任前公示。 | 反馈 | |||
三是未落实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对提拔人选任职的全过程没有详实记载和存档备查。 | 反馈 |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 (三)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还不到位,党的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 14.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缺少辣味。 | 一是镇党委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缺少辣味。相互批评意见有的基本雷同,大部分没有结合民主生活会主题进行批评,批评不痛不痒。党委班子个人的发言材料大部分未联系民主生活会主题、未联系整改任务进行对照检查。有的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环节落实不实,没有谈心谈话记录。党委班子和个人整改清单措施不具体。 | 反馈 |
二是镇党委所辖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不同程度存在会前未制定组织生活会方案、未开展征求意见活动、未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会中未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未结合支部班子和支委个人查摆问题实际制定整改清单,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和效果较差,党员没有得到严格的党内生活锤炼。 | 反馈 | |||
15.基层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高。 | 一是镇党委在全面推进所属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上力度不大,措施不实,所属党支部与“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运行规范、活动经常、档案齐备、作用突出”建设标准还有差距。 | 反馈 | ||
二是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打折扣。所属党支部不同程度存在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议和按时上党课,部分规定项目内容缺失。“三会一课”记录存在应付问题,“三会一课”部分记录没有出席人员签到。各村党支部谈心谈话没有记录,民主评议党员不严格,评议结果有的未公开。 | 反馈 | |||
三是各基层党支部对98名流动党员管理松散,未按照流动党员教育管理要求保持经常性联系,跟进做好教育培训、管理服务等工作,不能时时了解流动党员情况。 | 反馈 | |||
四是部分农民党员党性锤炼不够,党性教育弱化,对参与政治活动热情不高,外出务工党员忙于个人事业,对组织工作不重视、不关心,在家务工党员有的以各种借口不参加政治学习、组织生活、支部决策等活动,战斗力、凝聚力不足。 | 反馈 | |||
五是党员年龄老化,结构失衡。据统计,石庙子镇党委下辖党支部13个,党员652人,其中60岁以上党员299人,占比46%,35周岁党员72人,占比11%,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战斗力不足。 | 反馈 |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 (三)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还不到位,党的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 16.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压力层层传导不够。 | 一是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缺少研究和谋划。镇党委未结合管党治党形势任务要求,研究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未结合实际制定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以及方案举措等。。 | 反馈 |
二是镇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得不实。未严格落实每半年听取一次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未按要求开展约谈,未按要求讲廉政党课,对分管领域内风险漏洞采取有效预防监管措施等工作还做得不够。 | 反馈 | |||
三是警示教育不够扎实,效果不显著。2018年以来,石庙子镇共有56人次受到党政纪处分,其中党内严重警告15人,留党察看2人,开除党籍10人。对上述处理的严重违规违纪问题,镇党委有的未进行公开通报,有的未作为典型案例纳入警示教育内容,开展以案为鉴、“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 | 反馈 | |||
立行立改问题 | 1.石庙子镇党委落实省市县关于开展2022年农业外来入侵植物防治工作推进迟缓,相关科普宣传以及调查工作未开展,已移交石庙子镇党委立行立改。 | 反馈 | ||
2.石庙子镇村民张恒敏与原西青苔峪村村委会会计苏卿相互举报投诉,影响社会稳定。 | 反馈 | |||
3.石庙子镇党委无文件规定依据给予在各级媒体投稿人员发放补助费。 | 反馈 |
附件2
关于对石庙子镇党委选人用人工作
专项检查情况的反馈意见
石庙子镇党委:
根据《十六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方案》部署,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县委第四巡察组对石庙子镇党委选人用人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情况反馈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总体评价
石庙子镇党委下设基层党支部13个(其中1个机关党支部,9个行政村党支部,3个非公企业党支部),共有党员652人。镇党委政府内设办公室、扶贫办、财政所、经管站、安监办、林业站、民政办、水利站、村建办等内设机构23个。
县委第四巡察组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问卷调查、下沉了解等方式,对石庙子镇党委选人用人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专项检查期间,列席党委会议1次,对党委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共33人进行了个别谈话,查阅党委会记录、干部任职文件等相关资料90余件。通过专项检查,发现主要问题5个。
巡察组通过检查了解,石庙子镇党委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选人用人工作部署要求和政策规定,在选拔任用内设机构以及下属基层单位中层干部和后备干部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切实将负责任、敢担当、能干事、群众公认的人员选拔任用到中层岗位、领导岗位,选人用人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在选人用人工作中还存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选人用人政策不到位、有偏差,执行相关规定不严格、选拔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选人用人程序空转。按照县委组织部印发的《岫岩满族自治县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要求,镇党委没有严格履行报批、报告、报备等程序。没有将中层干部职数情况及准备动议的干部职能职责等上报请示报批;没有按规定时限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报告;没有向县委组织部履行任职备案手续。
2.民主推荐等环节缺失。内设中层干部选拔选用缺少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等规定程序。没有对考察对象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缺少民主测评规定程序,没有进行任前公示。
3.未落实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对提拔人选的提出、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及任职的全过程,没有详实记载和存档备查。
4.选拔干部存在论资排辈现象。对拟任用人员注重个人资历、注重年龄工龄情况偏多,特别是工作经验多、群众工作能力强的老同志敢于任用,而对年轻人员有时不敢大胆启用。
5.镇村两级党组织后备力量储备不足。贯彻落实党的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以及后备干部建设等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未制定镇村两级后备干部、后备力量的培养选拔工作规划以及管理机制等,中层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老化、青黄不接、后继乏人,在2021年初村“两委”换届、镇党委换届中后备力量不足,选人用人空间较小。下辖的9个村,大沟村有1名后备干部,西青苔峪村有2名后备干部,均存在不足3名后备干部、结构不优、只备不培养问题。建立“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信念坚定”的后备力量队伍,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还需加强。
三、意见和建议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选人用人工作部署要求。镇党委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履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发挥领导把关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党组、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
2.要严格执行《岫岩满族自治县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严格按照民主推荐、集体研究、干部考察、任免决定、公示、审批报备等规定执行落实,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依规依纪依法办事。
3.要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要把公道正派、实绩突出、群众公认以及负责任、敢担当、能干事的人员选拔到中层干部岗位,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要注重实绩考核,推动建立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工作机制,促进形成机关干部勇于干事创业,敢于担当作为的新气象。
附件3
关于对石庙子镇党委意识形态工作
专项检查情况的反馈意见
石庙子镇党委:
根据《十六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方案》部署,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县委第四巡察组对石庙子镇党委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情况反馈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总体评价
县委第四巡察组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问卷调查、下沉了解等方式,对石庙子镇党委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专项检查期间,列席党委会议1次,召开工作汇报会1次,工作座谈会1次,对党委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共33人进行了一般谈话,查阅意识形态工作党委会记录、意识形态文件等相关资料50余件。通过专项检查,发现5个主要问题。
巡察组通过检查了解,石庙子镇党委能够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实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分工方案》等上级意识形态工作部署要求,较好落实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动了意识形态工作的有效开展。但在意识形态工作中还存在重视程度不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不严格、不规范等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理论学习不深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发言不认真,班子成员研讨发言普遍存在泛泛而谈,没有结合分管领域深学细研,理论学习联系实际做的不够。
2.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发挥不明显。镇党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亲自研究部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时候少,亲自组织参与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的时候少,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分工亲自督导检查推进落实的时候少。
3.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还做得不够。与其他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还有差距,没有制定专门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方案。
4.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局面没有形成。部分党委班子成员未认真抓好分管部门意识形态工作,有的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未报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情况。
5.每季度开展1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重形式、轻效果。2019年以来个别季度未按照规定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未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分析,研判的内容单一不全面,有的分析研判会议只有记录,没有实质性研判内容,没有针对研判的问题制定研判清单和整改落实措施清单。
三、意见和建议
(一)提升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思想和行动坚决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是一项及其重要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政治担当,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
(二)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实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分工方案》等上级意识形态工作部署要求,建立任务清单和工作台帐,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将意识形态工作同其他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切实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
(三)完善工作机制,严格督导考评。要进一步制定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意识形态工作提示提醒制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考核评价等制度,按照“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落地见效。
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