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清凉山镇党委的反馈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3-03-27  来源:岫岩县委巡察办  访问量:次  


关于印发《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清凉山镇党委的反馈意见》的通知

 

清凉山镇党委:

2022年7月12日至2022年11月2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清凉山镇党委开展了十六届县委第三轮常规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县委要求,现将《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清凉山镇党委的反馈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于签收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领导班子整改工作方案,3个月内向县委巡察办、巡察组分别报送领导班子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报告、党组织整改情况党内通报材料、社会公开稿及不宜公开事项说明,并做好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整改情况的工作,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未彻底解决的问题,待解决后再报送补充报告。县委巡察办将适时组织开展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巡察反馈结束后,请及时将向党委的反馈意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讲话材料和党委主要负责人表态讲话,转发至下一级党组织,并抓好落实。

 

中共岫岩满族自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10日

 

县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巡察清凉山镇

党委的反馈意见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7月12日至2022年11月2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着力对清凉山镇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及意识形态专项检查。

巡察期间,巡察组听取了清凉山镇党委工作汇报,通过开展个别谈话、受理信访反映、召开座谈会、调阅资料、下沉调研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对清凉山镇党委选人用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行专项检查,在清凉山镇党委和广大干部群众支持下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2023年1月16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了巡察报告。2月27日,县委书记杜强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听取十六届县委第三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并作讲话。县委书记杜强强调“要始终坚持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巡察反馈意见建议要有深度,有准度,有针对性;注重整改效果,对虚假整改、纸面整改严肃问责。”

根据要求,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一、总体评价   

从巡察总体情况看,2019年以来, 清凉山镇党委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到各项工作中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聚焦主责主业,全镇各项工作整体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2021年5月,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但巡察中也发现,上一轮巡察指出的“基层党组织建设”等问题本轮巡察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同时镇党委在谋划推动乡村振兴、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等方面还存在差距和不足。

二、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轮巡察发现主要问题17个。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存在偏差

1.学习贯彻中央重要文件精神不到位。2019年以来,清凉山镇党委没有组织传达学习中央“1号文件”精神等相关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本乡镇实际情况进行深度谋划不够,推进力度仍需加强。

2.理论学习质效不高。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没有按规定内容做到应学尽学,学习以领学为主,学习研讨少,学习照搬照抄走过场;机关学习以领学为主,学习形式单一,学习方式缺乏创新,没有学习研讨,理论指导工作实践水平仍需提高。通过对镇机关干部谈话抽查发现,80%机关党员干部对党的基本理论知识掌握不够,镇机关干部政治理论水平还需加强。

3.经济发展仍有瓶颈。镇域内没有大型工业企业,工业基础薄弱。村级组织陈欠债务较多,截至2022年7月,各村欠债总额达334万元。村集体收入主要以出租冷库、大棚为主,村集体经济产业单一,产业带动农民增收成效不明显。

4.防范风险及化解信访矛盾工作有待加强。2018年以来,镇信访部门未建立信访登记台账,12345平台无专人负责,诉求件无领导签批,群众信访诉求呈逐年增长态势。2019年至2021年期间,汤沟村村民多次通过信访平台反映,该村村民狐狸养殖造成空气环境污染问题,至巡察组进驻仍未得到有效解决。2022年该问题被发布到人民网,存在事态影响扩大风险。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存在差距。意识形态研判走过场,2021、2022年镇党委意识形态研判报告内容80%相同,网络意识形态舆情问题研判分析内容少,质量不高,针对性不强,作用不明显。

6.组织农民培训力度不够。镇本级针对乡村振兴举办的各类农民培训活动偏少,2018年至2022年5年期间,清凉山镇仅在2021年开展过一次高素质农民培训,且参加培训人数不均衡,有2个行政村没参与培训。

7.违规占用林地问题整改不彻底。自2018年以来,清凉山镇共涉及违规地块53处,其中林木采伐47处,占用林地4处,毁林开垦2处,至巡察组进驻尚未全部整改完成。

8.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仍需加强。清凉山镇在2020、2021年度,连续两年全县乡镇优化营商环境考核中排名靠后,工作存在差距。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

9.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没有做到常抓不懈。2019年、2020年镇党委未召开专题会议,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没有做到一以贯之,一抓到底。

10.“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2019年以来,多数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中,未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班子成员对所分管部门负责人,没有开展廉政谈心谈话活动。

11.监督执纪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在全县2021年度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实绩考核排名中,清凉山镇不达标。各村正风肃纪监督员监督执纪作用发挥不明显,2019年、2020年镇纪委共办理案件11件,问题线索来源均为相关部门转办,没有监督执纪主动发现的案件线索。

12.村级财务监管力度有待提高。各村会计制度落实不到位,普遍存在白条入账、大额资金支现和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问题,汤沟村汤池组村民组长杨某存在坐收坐支问题。

13.“三资”管理不规范。各村“三资”台账不健全,“三资”情况仅由镇经管站以账目形式简单登记,没有资产基本情况、具体使用日期、租赁、流转等相关记录。农村集体资产租赁合同不规范。清凉山村集体资产出租仅为口头协议,红塔村、古石村村集体资产出租均有超长期合同问题,存在不同程度廉政风险。

(三)新时代党组织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

14.抓党建工作不及时。2019年至2021年,镇党委没有在年初召开专题会议对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党委抓党建工作滞后。

15.“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2018年以来,镇机关党支部支部学习与支委会议混淆,支部学习与支部会议权责不明确,支部学习次数不达标,记录不规范。

16.党员管理有待加强。清凉山镇党委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存在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党员现象,相关责任人被组织处理。

17.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清凉山镇党委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个别干部选拔任用没有公示或公示不及时,没有执行个人档案凡提必审,廉政情况凡提必听等制度,干部选拔任用事项党委会议记录不规范,对参会人员表态记录不全。

三、移交、转办及立行立改问题

(一)立行立改问题

立行立改问题4个。

(二)向有关部门转办的问题

向有关部门转办事项2件。

向县纪委监委移交的问题线索

向县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2个。

四、意见和建议

1.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强化党的领导。清凉山镇党委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党的领导,强化政治担当,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推动清凉山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不断发展。

2.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水平。清凉山镇党委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自觉担起“一岗双责”,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盯重点任务,紧扣关键环节,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切实提升全镇党风廉政建设水平,真正打造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队伍。

3.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清凉山镇党委要切实做好党建各项工作,不折不扣抓好党组织各项工作落实,尤其要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抓好“三会一课”制度落实,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员管理,持续推动党史教育活动开展,提高履职水平和为民服务意识,真正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战斗堡垒作用。

 

附件1:十六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反馈问题清单

附件2:关于对清凉山镇党委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反馈意见

附件3:关于对清凉山镇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反馈意见


附件1:

 

十六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反馈问题清单(清凉山镇党委)

县委第三巡察组                                               

巡察发现问题问题清单处置备注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存在偏差 学习贯彻中央重要文件精神不到位。2019年以来,清凉山镇党委没有组织传达学习中央“1号文件”精神等相关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本乡镇实际情况进行深度谋划不够,推进力度仍需加强。反馈
理论学习质效不高。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没有按规定内容做到应学尽学,学习以领学为主,学习研讨少,学习照搬照抄走过场;机关学习以领学为主,学习形式单一,学习方式缺乏创新,没有学习研讨,理论指导工作实践水平仍需提高。通过对镇机关干部谈话抽查发现,80%机关党员干部对党的基本理论知识掌握不够,镇机关干部政治理论水平还需加强。反馈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存在偏差 经济发展仍有瓶颈。镇域内没有大型工业企业,工业基础薄弱。村级组织陈欠债务较多,截至2022年7月,各村欠债总额达334万元。村集体收入主要以出租冷库、大棚为主,村集体经济产业单一,产业带动农民增收成效不明显。反馈
防范风险及化解信访矛盾工作有待加强。2018年以来,镇信访部门未建立信访登记台账,12345平台无专人负责,诉求件无领导签批,群众信访诉求呈逐年增长态势。2019年至2021年期间,汤沟村村民多次通过信访平台反映,该村村民狐狸养殖造成空气环境污染问题,至巡察组进驻仍未得到有效解决。2022年该问题被发布到人民网,存在事态影响扩大风险。 反馈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存在差距。意识形态研判走过场,2021、2022年镇党委意识形态研判报告内容80%相同,网络意识形态舆情问题研判分析内容少,质量不高,针对性不强,作用不明显。反馈
组织农民培训力度不够。镇本级针对乡村振兴举办的各类农民培训活动偏少,2018年至2022年5年期间,清凉山镇仅在2021年开展过一次高素质农民培训,且参加培训人数不均衡,有2个行政村没参与培训。反馈
违规占用林地问题整改不彻底。自2018年以来,清凉山镇共涉及违规地块53处,其中林木采伐47处,占用林地4处,毁林开垦2处,至巡察组进驻尚未全部整改完成。反馈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仍需加强。清凉山镇在2020、2021年度,连续两年全县乡镇优化营商环境考核中排名靠后,工作存在差距。反馈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没有做到常抓不懈。2019年、2020年镇党委未召开专题会议,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没有做到一以贯之,一抓到底。反馈
“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2019年以来,多数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中,未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班子成员对所分管部门负责人,没有开展廉政谈心谈话活动。反馈
监督执纪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在全县2021年度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实绩考核排名中,清凉山镇不达标。各村正风肃纪监督员监督执纪作用发挥不明显,2019年、2020年镇纪委共办理案件11件,问题线索来源均为相关部门转办,没有监督执纪主动发现的案件线索。反馈
村级财务监管力度有待提高。各村会计制度落实不到位,普遍存在白条入账、大额资金支现和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问题,汤沟村汤池组村民组长杨某存在坐收坐支问题。反馈
“三资”管理不规范。各村“三资”台账不健全,“三资”情况仅由镇经管站以账目形式简单登记,没有资产基本情况、具体使用日期、租赁、流转等相关记录。农村集体资产租赁合同不规范。清凉山村集体资产出租仅为口头协议,红塔村、古石村村集体资产出租均有超长期合同问题,存在不同程度廉政风险。反馈
新时代党组织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 抓党建工作不及时。 2019年至2021年,镇党委没有在年初召开专题会议对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党委抓党建工作滞后。反馈
“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2018年以来,镇机关党支部支部学习与支委会议混淆,支部学习与支部会议权责不明确,支部学习次数不达标,记录不规范。反馈
党员管理有待加强。清凉山镇党委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存在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党员现象,相关责任人被组织处理。反馈
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清凉山镇党委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个别干部选拔任用没有公示或公示不及时,没有执行个人档案凡提必审,廉政情况凡提必听等制度,干部选拔任用事项党委会议记录不规范,对参会人员表态记录不全。反馈


附件2:

关于对清凉山镇党委选人用人工作

专项检查情况的反馈意见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岫岩满族自治县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按照十六届县委巡察工作的要求,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清凉山镇党委在选人用人方面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情况反馈如下:

一、基本情况

清凉山镇机关工作人员实有78人,其中行政编21人,事业编25人,临时聘用人员23人,县直单位工作人员9人。内设机构6个,党员总数523人,其中机关党支部党员48人,下设2个党总支(汤沟村、清凉山村)及13个党支部。

二、存在问题

      1.干部选拔任用公示制度执行不到位。有个别干部选拔任用时公示不及时,甚至没有公示。

2.干部选拔任用没有严把“廉政关”。有个别干部选拔任用时,没有执行个人档案凡提必审、廉政情况凡提必听等制度。

3.干部选拔任用会议记录不规范。有个别干部选拔任用党委会议记录不完整,没有记录参会人员发表的意见内容。

三、工作建议

1.加大学习宣传力度。要进一步加大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岫岩满族自治县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的力度,健全学习宣传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的长效机制,重点强化新提拔任用干部的学习培训和对外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晓度和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自觉性。

2.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在选拔过程中要坚持民主、公开、择优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紧紧把握各个重要环节,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切实做到组织严密,程序合法,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满意度。

3.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切实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单位主要负责人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纪律办理,在提名和讨论等各个环节上,要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做好记录,坚决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附件3:

关于对清凉山镇党委意识形态工作

专项检查情况的反馈意见

 

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清凉山镇进行常规巡察。巡察中,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个别谈话、查阅意识形态工作有关材料,对检查发现的有关问题进行了了解核实,现将具体情况反馈如下:

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清凉山镇党委能够坚持意识形态的原则,按照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要求,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清形势,把握方向,使意识形态工作得到较好落实。

二、存在的问题

1.意识形态研判走过场。2021、2022年镇党委意识形态研判报告内容80%相同,网络意识形态舆情问题研判分析内容少。

2.意识形态存在风险隐患。2019年至2021年期间,汤沟村村民多次通过信访平台反映,该村村民狐狸养殖造成空气环境污染问题,至巡察组进驻仍未得到有效解决。2022年该问题被发布到人民网,存在事态影响扩大风险。

三、意见建议

1.强化党委履行全面领导责任。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纳入日常议事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建设工作要求,保质保量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

2.做好意识形态风险分析研判。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风险评估机制,做好日常意识形态风险排查,认真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巩固意识形态主导地位不松懈。

3.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及时跟进上级党组织下发的新制度、新要求,修订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计划,补齐制度短板,创新工作方法,保障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