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兴隆街道洋河沿村党委的反馈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3-03-27  来源:岫岩县委巡察办  访问量:次  


关于印发《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兴隆街道洋河沿村党委的反馈意见》的通知

 

兴隆街道洋河沿村党委:

2022年7月1日至11月3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兴隆街道洋河沿村党委开展了十六届县委第三轮常规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县委要求,现将《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兴隆街道洋河沿村党委的反馈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于签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送领导班子整改工作方案,3个月内向县委巡察办、巡察组分别报送领导班子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报告、党组织整改情况党内通报材料、社会公开稿及不宜公开事项说明,并做好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整改情况的工作,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未彻底解决的问题,待解决后再报送补充报告。县委巡察办将适时组织开展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巡察反馈结束后,请及时将向党委的反馈意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讲话材料和党委主要负责人表态讲话,转发至下一级党组织。

 

            中共岫岩满族自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10日

 

县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巡察兴隆街道洋河沿村党委的反馈意见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7月1日至11月3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兴隆街道洋河沿村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

在巡察期间,巡察组听取了洋河沿村党委工作汇报,通过开展个别谈话、受理信访反映、召开座谈会、调阅材料、下沉调研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在洋河沿村党委和广大干部群众支持下,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2023年1月16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了巡察报告。2月27日,县委书记杜强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听取十六届县委第三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并作讲话。杜强强调“要始终坚持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巡察反馈意见建议要有深度,有准度,有针对性;注重整改效果,对虚假整改、纸面整改严肃问责”。根据要求,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一、总体评价

2018年以来,洋河沿村“两委”班子团结意识强,沟通协调较好。洋河沿村党委能够全力支持和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委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朝着农村社会稳定、农民增收的目标前进。但在巡察过程中发现,2019年巡察反馈洋河沿村党组织“三会一课”方面的问题,本轮巡察也不同程度存在。同时本轮巡察中洋河沿村党委在人居环境整治、市域治理、财务管理、党的组织建设等方面存在不足和差距。

二、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对于部分政策解读不够深入。

1.人居环境整治有短板。一是村路边、河边垃圾未及时清理;二是未养成合理处理生活垃圾的习惯。一些居民群众受传统生活习惯的影响,对农村生活垃圾造成的环境影响缺乏认识,主动性不强;三是村上未配备保洁员;四是村部附近村民焚烧生活垃圾的情况

2.村集体经济收入单一。村“两委”在发展村集体经济、增加集体收入方面的思路有待转变,干劲有待加强,存在“等、靠、要”的思想。村上缺少集体收入项目,“造血”功能不足,收入来源主要依靠办事处下拨。

3.“阳光三务”公开内容不具体、不及时。一是村务公开不全面。临时救助人员名单,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名单,年度收支完成表,危房改造,固定资产情况,村集体资产处置情况未及时上传。二是党务公开上传不及时。村“两委”名单,村务监督委员会名单,正风肃纪监督员名单未更新,征兵报名明细表;发展党员名单上传不全,受处分党员名单未及时上传。

4.市域治理网格员考核管理存在不足。2022年4月-10月三级网格人工积分统计表中5月与6月积分相同,8月与9月完全相同,且缺少人工积分来源相关材料。二级网格员和一级网格长积分计算错误且未与自身上报和解决问题相结合;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排查表(一)、表(二)未能提供。

5.乡村振兴动态监测工作台账记录不规范。2021年动态监测工作台账动态监测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未填写;1-4季度帮扶工作未做会议记录;2易致贫原因未填写;2022年入户走访摸排日记中,部分必填项均未填写,走访原因,大于或是小于省监测标准;是否纳入边缘易致贫户或突发严重困难户选项填写不全。

6.村民代表会议、村办公会议工作落实不够到位。一是部分村办公会议流程不严谨。在研究报账,务工补助费,工时费,村干部发放工资,和其他资金支出,支付时,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和表决;二是部分村民代表会议记录不规范。大多数村民代表会议签到人数未达到2/3,个别会议无参会人员签到。

7.村级监督员作用不明显。一是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委员霍某不应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二是2022年村正风肃纪监督员未记录登记簿;村正风肃纪监督员李某表示,对自己在2022年2月9日会议被推荐为村正风肃纪监督员一事不知情,会议记录上无李某本人签字。

(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维护群众利益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8.财务管理不够规范。2018年1月付水费200元,2018年1月付王某某陈欠款18661元,2021年2月付租金800元,均白条入账。

9.党员处分决定执行程序不规范。洋河沿村2018年以来,受处分3名党员,李某(2020年)、满某(2020年)、冷某某(2021年)以上三人受处分后,处分决定执行程序不符合规定,未按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要求召开会议,无宣布以上三人处分决定记录。

(三)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0.执行民主议事规则不规范。2018年-2022年“四议一审两公开”相关会议记录丢失。

11.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打折扣,会议质量不高。一是2019年-2021年学习次数不够多;二是2018年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丢失;三是会议记录不规范。2019年-2022年会议记录必填要素填写不全,无会议签到,组织生活会类别标注不正确,主题党日、党课、支部会议、党员大会合并记录。2022年6月-7月无会议内容;四是党小组会议记录不规范。2019年党小组会议无签到,参会人员和实到人员不符。

1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组织生活会形式化。2018年-2022年组织生活会材料保管不力丢失;部分村“两委”成员述职述廉报告雷同。

13.对民主评议党员材料归档工作不够重视。2018年-2021年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保管不力丢失。

14.党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一是党员年龄偏大。现有党员125人,60岁以上49人,占比39.2%;二是文化程度偏低。高中以上41人,初中以下84人,占比67.2%。

15.村级党建工作落实不及时。2021年3月21日洋河沿村党组织升格为党委,但村级党组织印章一直未更新,村级党组织牌匾未挂牌。

三、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村级党组织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带头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结合本村资源优势,谋划可持续发展思路,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带领群众致富。全面推动“阳光三务”工作,实现村民对“三务”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公开内容全面准确,确保村级“阳光三务”工作规范运行。

(二)增强廉洁意识,不断优化服务群众流程。加强村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村书记带头,村“两委”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职能责任,强化党员干部教育,增强廉洁意识 ,保障村“两委”班子廉洁从政取得实效,打造清正廉洁村级政治生态。村“两委”班子成员要不断提升服务群众能力,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及时解决群众问题,不断优化服务流程,精简办事环节,改进服务方式,一位群众一个干部服务到底,坚持能解决的问题立刻解决,无法解决的解释到位,架起党群关系“连心桥”。

(三)规范党员管理,严格落实党内生活制度。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促使村级党组织担负起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职责,把好入党关口,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定期审查发展对象思想情况和政治素养,党员是党组织的基本细胞,要不断发展有能力、知识水平高的青年入党,逐步解决村级党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问题。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部会议、党小组会议,分层次分类别上党课,丰富学习内容,传达中央方针政策、讲党史、宣传脱贫典型等,切实取得学习效果。按要求召开好组织生活会,真正达到“红脸、出汗、治病”的良好效果。

 

    附:十六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反馈问题清单(洋河沿村

         党委)

 

附件

十六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反馈问题清单(洋河沿村党委)

县委第二巡察组                                              

巡察发现问题问题清单处置备注
(一)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对于部分政策解读不够深入。1.人居环境整治有短板。1.洋河沿河村路边、河边垃圾未及时清理。反馈 
2.群众正确处理垃圾,参与积极性不高。一些居民群众受传统生活习惯的影响,对农村生活垃圾造成的环境影响缺乏认识,主动性不强。
3.村上未配备保洁员。
4.村部附近村民焚烧生活垃圾的情况。
2.村集体经济收入单一。村“两委”在发展村集体经济、增加集体收入方面的思路有待转变,干劲有待加强,存在“等靠要”的思想。村上缺少集体收入项目,“造血”功能不足,收入来源主要依靠办事处下拨。反馈
3.“阳光三务”公开内容不具体,不及时。1.村务公开不全面。村“两委”名单,村务监督委员会名单,正风肃纪监督员名单未更新,征兵报名明细表;反馈 
2.党务公开上传不及时。发展党员名单上传不全,受处分党员名单未及时上传。
3.财务公开不到位。临时救助人员名单,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名单,年度收支完成表,危房改造,固定资产情况,村集体资产处置情况未及时上传。
4.市域治理网格员考核管理存在不足。2022年4月-10月三级网格人工积分统计表中5月与6月积分相同。8月与9月完全相同,且缺少人工积分来源相关材料。二级网格员和一级网格长积分计算错误且未与自身上报和解决问题相结合;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排查表(一)、表(二)未能提供。反馈
5.乡村振兴动态监测工作台账记录不规范。2021年动态监测工作台账动态监测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未填写;1-4季度帮扶工作未做会议记录;2易致贫原因未填写;2022年入户走访摸排日记中,部分必填项均为填写,走访原因,大于或是小于省监测标准;是否纳入边缘易致贫或突发严重困难户选项填写不全。反馈
巡察发现问题问题清单处置备注

6.村民代表会议、村办公会议工作落实不够到位。1.部分村办公会议流程不严谨。在研究报账,务工补助费,工时费,村干部发放工资,和其他资金支出,支付时,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和表决。反馈 

2.部分村民代表会议记录不规范。大多数村民代表会议签到人数未达到2/3,个别会议无参会人员签到。村民代表大会、村办公会议工作落实不够到位。
7. 村级监督员作用不明显。1.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委员霍某不应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反馈 

2.2022年村正风肃纪监督员未记录登记簿。村正风肃纪监督员李某表示,对自己在2022年2月9日会议被推荐为村正风肃纪监督员一事不知情,会议记录上无参会李某本人签字。
(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维护群众利益工作需进一步加强。8.财务管理不够规范。2018年1月付水费200元,2018年1月付王某某陈欠款18661元,2021年2月付租金800元,均白条入账。反馈

(三)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9.党员处分决定执行程序不规范。洋河沿村2018年以来,受处分3名党员,李某(2020年)、满某(2020年)、冷某某(2021年)以上三人受处分后,处分决定执行程序不符合规定,未按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要求召开会议,无宣布以上三人处分决定记录。反馈

10.执行民主议事规则不规范。2018年-2022年“四议一审两公开”相关会议记录丢失。反馈

 

巡察发现问题问题清单处置备注
(三)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11.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打折扣,会议质量不高。1.2019年-2021年学习次数不够多。反馈 
2.2018年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丢失。
3.会议记录不规范。2019年-2022年会议记录必填要素填写不全,无会议签到,组织生活会类别标注不正确,主题党日、党课、支部会议、党员大会合并记录。2022年6月-7月无会议内容。
4.党小组会议记录不规范。2019年党小组会议无签到,参会人员和实到人员不符。
1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组织生活会形式化。2018年-2022年组织生活会材料保管不力丢失;部分村“两委”成员述职述廉报告雷同。反馈
13.对民主评议党员材料归档工作不够重视。2018年-2021年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保管不力丢失。反馈
14.党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1.党员年龄偏大。现有党员125人,60岁以上49人,占比39.2%。反馈
2.文化程度偏低。高中以上41人,初中以下84人,占比67.2%。
15.村级党建工作落实不及时。2021年3月21日洋河沿村党组织升格为党委,但村级党组织印章一直未更新,村级党组织牌匾未挂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