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哈达碑镇谢家堡村党总支部的反馈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3-03-30  来源:岫岩县委巡察办  访问量:次  


关于印发《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哈达碑镇谢家堡村党总支部的反馈意见》的通知

 

谢家堡村党总支部:

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11月3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哈达碑镇谢家堡村党总支部开展了常规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察工作条例》和县委要求,现将《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哈达碑镇谢家堡村党总支部的反馈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于签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乡镇党委报送村党组织整改工作方案,三个月内向主管乡镇党委报送村党组织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报告。

   谢家堡村党总支部要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抓巡察整改工作列入党总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工作机制;要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定制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开展自检自查,剖析原因、明确责任、强化举措;定期召开总支部会,研究解决突出问题;要按照《县委巡察整改工作相关要求》做好全面整改并报送巡察整改相关资料。

    巡察反馈结束后,主管乡镇党委会将县委巡察组向党总支部的反馈意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讲话材料和乡镇主要负责人表态讲话,转发给你们,请及时传达落实。

 

         中共岫岩满族自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10日

 

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哈达碑镇

谢家堡村党总支部的反馈意见

 

根据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11月3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哈达碑镇谢家堡村党总支部开展了常规巡察。

巡察期间,听取了村党总支部工作汇报,进行个别谈话20人次。同时,通过调阅材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下沉走访和对重要问题深入了解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在谢家堡村党总支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下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2023年1月16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了巡察报告。2月27日,县委书记杜强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听取十六届县委第三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并作讲话。杜强强调“要始终坚持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巡察反馈意见建议要有深度,有准度,有针对性;注重整改效果,对虚假整改、纸面整改严肃问责。”

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一、总体评价

谢家堡村“两委”班子团结,村党组织能发挥堡垒作用,做到“两个维护”,带领村“两委”班子成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以及镇党委工作要求,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此轮巡察中发现,村党组织存在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还需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落实新时代党组织建设标准不高等问题。

二、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1.村党组织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不到位。组织学习上级相关政策文件精神有缺失。2019年以来,该村党组织没有结合本村发展组织“两委”班子对“中央一号文件”“三农”等有关政策精神的学习。

2.村集体经济发展薄弱。村集体经济单一,近几年来集体收入仅依靠上级支持扶贫大棚出租为主要经济收入来源。2021年谢家堡村申请养牛未批,未再申请其它项目。

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需加强。一是党组织及“两委”成员发挥带动作用,引领群众致富成效不明显,目前有脱贫兜底生活保障户60户;二是巩固拓展脱贫成效不明显,2021至今,该村新增4户脱贫兜底保障户。

4.推动乡村振兴战略不够深入。一是污染治理需加强,该村没有设置垃圾点,也没有垃圾处理站。垃圾清理不及时,存在乱堆乱放、乱扔垃圾现象;二是“四好农村路”工作需抓实。该村从入村口到榛上组约2.4公里道路破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群众反映强烈。

5.推进市域治理落实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不到位。未按要求做到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对脱贫户走访摸排,未召开2022年5、6月动态监测工作会议;未填写入户摸排走访日志。

6.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一是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有所缺失。该村未定期召开支委会,分析研判本村的意识形态工作;二是意识形态重要性认识需要加强。村“两委”班子部分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不了解;三是天龙寺组内原有一座寺庙至今未建成,村委未对其进行有效监管;四是开展群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方式简单,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效果不佳。

(二)切实维护群众自身利益还需加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深入

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需加强。一是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2019年以来没有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二是党组织抓廉政学习教育不到位。2019年-2022年,仅有2020年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2.党员领导干部主动担当作为意识不强。一是相关村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村务监督委员会、正风肃纪监督员作用发挥不明显。村两委研究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建设和集体资金使用方面,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正风肃纪监督员参与少;二是正风肃纪监督检查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填写2022年民意收集及信访举报登记簿、监督检查事项记录薄。

3.村民主议事规则落实不到位。一是村“两委”议事程序不规范。民主议事内容记录不全面,会议记录缺少地点、记录人,部分会议记录没有本人签到,未能全面反映民主议事具体内容;二是2019年、2020年支委会会议记录、村委会会议记录,因保管不善丢失。

4.民生领域工作需加强。坐落于满东组、满西组两个村民组群众出资建设一处文化广场,现年久失修,不能满足群众文体需求,群众呼声较大。

5.“阳光三务”工作落实不到位。一是线下信息公开有缺失。未设置线下“财务公开”栏;二是信息公开不到位。党务公开显示板没有张贴公示材料,党务村务公开栏信息更新不及时。

6.“资产”管理需加强。一是固定资产存在闲置。飞地在李大堡村冷棚14栋,由于雨雪受损,未出租;飞地头道村冷棚2栋,由于雨雪受损,未出租。二是部分村集体资产未按规定及时入固定资产台账。

7.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不到位。一是对巡察整改促发展认识不到位,推进巡察“后半篇文章”不够有力。巡察整改“回头看”意见反馈后,没有针对“回头看”反馈意见召开相关会议安排后续整改工作;二是党组织抓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不扎实。巡察反馈的“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问题出现反弹。

(三)落实新时代党组织建设标准不高

1.“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是党员参加党员大会积极性需提升,部分党员参与党员大会积极性不高,个别会议参会率低;二是党小组功能发挥需加强。党小组工作开展不活跃,该村5个党小组仅有1个党小组有活动记录,且活动记录不全;三是党组织抓理论学习还需提升,部分理论学习内容缺失,党员参与理论学习积极性不高;四是“三会一课”组织生活记录档案管理需加强。2021年组织生活活动记录记录到第三季度,没有第四季度组织生活记录。

2.组织生活会开展质量不高。一是召开组织生活会会议程序不规范。组织生活会记录内容不全面、实到人数不符、会议签到存在代签问题;二是组织生活会促进提高本职工作不明显、召开标准不高。结合组织生活主题与自身存在问题剖析不实际、大话套话多,未按要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不严格。未按要求召开2022年7月专题组织生活会。

3.党员队伍管理需加强。一是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不够明显,日常学习不足,联系群众、带动群众致富本领不强。二是党员结构不均衡,老龄化严重,60岁以上党员33名,占总党员数55.9%,30岁以下党员仅2名,占总党员数3.3%。

三、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组织领导,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村党组织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村“两委”班子要带头深入学习执行上级精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结合本村资源优势,谋划可持续发展思路,稳步拓展村集体经济,带领群众共同致富。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强化监督管理。

(二)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担当作为,切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加强村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好工作计划,明确职能责任,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强化廉洁意识。村“两委”班子及党员要发挥好带头引领作用,不断提升服务群众能力,及时解决民生问题。要规范“阳光三务”工作,保障好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权益。村党组织要认真做好“后半篇文章”,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具体责任,紧盯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升整改质效,防止整改问题“反弹回潮”。

(三)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党组织建设工作。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扎实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落实好上级党组织与下级基层党组织结对帮扶,扎实开展好“五个一”活动。加强对党员尤其是流动党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采取有效的方式将上级精神和理论学习内容及时传达至每名党员。要严格把好培养积极分子和发展预备党员关口,确保党员发展工作质量。

 

    附件:十六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发现问题清单(哈达碑

          镇谢家堡村党总支部)


附件

十六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发现问题清单(哈达碑镇谢家堡村党总支部)

县委第一巡察组   

巡察发现问题               问题清单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一)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1.村党组织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不到位。组织学习上级相关政策文件精神有缺失。2019年以来,该村党组织没有结合本村发展组织“两委”班子对“中央一号文件”“三农”等有关政策精神的学习。
2.村集体经济发展薄弱。村集体经济单一,近几年来集体收入仅依靠上级支持扶贫大棚出租为主要经济收入来源。2021年谢家堡村申请养牛未批,未再申请其它项目。
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需加强。一是党组织及“两委”成员发挥带动作用,引领群众致富成效不明显,目前有脱贫兜底生活保障户60户。
二是巩固拓展脱贫成效不明显,2021至今,该村新增4户脱贫兜底保障户。
4.推动乡村振兴战略不够深入。一是污染治理需加强,该村没有设置垃圾点,也没有垃圾处理站。垃圾清理不及时,存在乱堆乱放、乱扔垃圾现象。
二是“四好农村路”工作需抓实。该村从入村口到榛上组约2.4公里道路破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群众反映强烈。
巡察发现问题               问题清单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一)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5.推进市域治理落实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不到位。未按要求做到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对脱贫户走访摸排,未召开2022年5、6月动态监测工作会议;未填写入户摸排走访日志
6.落实意识形态责任有差距。一是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有所缺失。该村未定期召开支委会,分析研判本村的意识形态工作。
二是意识形态重要性认识需要加强。村“两委”班子部分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不了解。
三是天龙寺组内原有一座寺庙至今未建成,村委未对其进行有效监管。
四是开展群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方式简单,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效果不佳。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二)切实维护群众自身利益还需加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深入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需加强。一是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2019年以来没有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二是党组织抓廉政学习教育不到位。2019年-2022年,仅有2020年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巡察发现问题               问题清单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二)维护群众利益工作还需加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深入2.党员领导干部主动担当作为意识不强。一是相关村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村务监督委员会、正风肃纪监督员作用发挥不明显。村两委研究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建设和集体资金使用方面,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正风肃纪监督员参与少。
二是正风肃纪监督检查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填写2022年民意收集及信访举报登记、监督检查事项记录。
3.村民主议事规则落实不到位。一是村“两委”议事程序不规范。民主议事内容记录不全面,会议记录缺少地点、记录人,部分会议记录没有本人签到,未能全面反映民主议事具体内容。
二是2019年、2020年支委会会议记录、村委会会议记录,因保管不善丢失。
4.民生领域工作需加强。坐落于满东组、满西组两个村民组群众出资建设一处文化广场,现年久失修,不能满足群众文体需求,群众呼声较大
5.“阳光三务”工作落实不到位。一是线下信息公开有缺失。未设置线下“财务公开”栏。
二是信息公开不到位。党务公开显示板没有张贴公示材料,党务村务公开栏信息更新不及时。
巡察发现问题               问题清单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二)维护群众利益工作还需加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深入6.“资产”管理需加强。一是固定资产存在闲置。飞地在李大堡村冷棚14栋,由于雨雪受损,未出租;飞地头道村冷棚2栋,由于雨雪受损,未出租。
二是部分村集体资产未按规定及时入固定资产台账。
7.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不到位。一是对巡察整改促发展认识不到位,推进巡察“后半篇文章”不够有力。巡察整改“回头看”意见反馈后,没有针对“回头看”反馈意见召开相关会议安排后续整改工作。
二是党组织抓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不扎实。巡察反馈的“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问题出现反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三)落实新时代党组织建设标准不高1.“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是党员参加党员大会积极性需提升,部分党员参与党员大会积极性不高,个别会议参会率低。
二是党小组功能发挥需加强。党小组工作开展不活跃,该村5个党小组仅有1个党小组有活动记录,且活动记录不全。
三是党组织抓理论学习还需提升,部分理论学习内容缺失,党员参与理论学习积极性不高。
四是“三会一课”组织生活记录档案管理需加强。2021年组织生活活动记录记录到第三季度,没有第四季度组织生活记录。
巡察发现问题               问题清单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三)落实新时代党组织建设标准不高2.组织生活会开展质量不高。一是召开组织生活会会议程序不规范。组织生活会记录内容不全面、实到人数不符、会议签到存在代签问题
二是组织生活会促进提高本职工作不明显、召开标准不高。结合组织生活主题与自身存在问题剖析不实际、大话套话多,未按要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是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不严格。未按要求召开2022年7月专题组织生活会。
3.党员队伍管理需加强。一是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不够明显,日常学习不足,联系群众、带动群众致富本领不强。
二是党员结构不均衡,老龄化严重,60岁以上党员33名,占总党员数55.9%,30岁以下党员仅2名,占总党员数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