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雷锋精神 不负青春使命
——记鞍山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一级主任科员刘晓东
审理审核违纪违法、职务犯罪案件100余件,处理处分120余人,审结案件及时高效,无一人申诉;审阅案卷1000余卷,形成审理报告等文字材料20余万字,参与调研分析案件审理工作30余项,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开展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在市纪委监委工作七年,这组数字展现了刘晓东不怕吃苦、不避繁难、甘于奉献的精神,彰显出他作为吃苦者、奋斗者、担当者的信念与情怀。
2016年12月的一天,正值深冬傍晚,刚刚到市纪委工作不到一个月,刘晓东就接到了参与“909”专案涉案人员处理处分的工作任务,按照省纪委统一部署,市纪委要在第二天向56名受处分人下发处分决定。刘晓东火速进入状态,发扬不怕吃苦的韧劲,与同事们并肩战斗,对56名受处分人的主体身份材料、违纪事实材料、检讨材料、处理意见逐一核对、认真审核,迅速排版、制作、校对处分决定,从下午5点一直忙到次日早晨7点,圆满完成任务。
2017年下半年,市纪委开展党规党纪知识竞赛,刘晓东一边保证顺利完成工作,一边深入钻研党规党纪知识,常常满负荷工作后又学习到深夜,一个月后刘晓东在竞赛中获得第一名。在接下来的6年里,刘晓东通过对党规党纪、法律法规的刻苦学习和精准把握,完成了一项又一项“高精尖”任务;先后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案件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做到案件审理工作与审查调查工作的的有序衔接、守正创新;完成了《行贿行为不正当获利处置工作调研报告》,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于法有据、于事可行。
多年来,刘晓东始终把学习弘扬雷锋精神作为做好各项岗位工作的内在动力,在一次又一次的审核把关中切实担负起守门员职责。2021年6月,刘晓东在审理某开发区一把手严重违纪违法案时,面对案件中行贿人所获得不正当利益如何处理这一全新课题,在中央纪委相关规定未印发前,刘晓东连续加班半个月梳理整个案件,主动查找相关文件、案例、文章近30余份,请教同事、领导并开展反复论证10余次,提出在追缴没收财产性不正当利益时,理应扣除行贿金额和合理合法支出,同时与办案部门就事实证据、审计情况、行贿获得不正当利益收缴程序等方面一一进行讨论,最终形成审理意见,市纪委常委会予以讨论通过,收缴了全市第一例通过行贿获得的不正当利益,涉案金额达数千万元。2021年8月,中央纪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市纪委常委会之前做出的处理意见完全符合规定要求,案件处理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
“我们是鞍山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工作人员,目前,你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一案已进入案件审理阶段。根据有关规定,现依规依法对你进行审理谈话”“案件审查调查阶段,审查调查人员是否存在侵犯你个人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或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的情形?”…… 7年多的审理工作实践中,刘晓东逐渐从一名“新兵”锻炼成行家里手。在审理某副县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时,刘晓东实事求是,敢于说“不”,敢于提出其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在案件事实认定和定性处理中存在的实质性问题,不能认定为犯罪;同时,他也敢于担当,善于说“行”,积极为办案部门出谋划策、想法支招,补齐完善证据,准确认定违纪违法性质,促进审查调查工作依规依纪依法开展。案件移送司法后,检察机关对102起受贿事实未提出任何补证意见,审判机关对于审理认定的102起犯罪事实全部予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