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典型案例
时间:2023-02-08 来源:市纪委监委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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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激发全市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精气神,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典型案例通报如下。1.海城市卫生健康局原副局长唐辉在对医院和诊疗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中不作为问题。2020年5月至7月,唐辉未按照鞍山市审批局审批意见,对仁济医院变更为二级老年病医院进行执业登记;在未进行深入调查的情况下,认定该医院存在超诊疗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并在海城市医保局函请对该医院资质予以确认的情况下,不予复函,致使该医院医保垫付款结算业务被暂停19个月。唐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法问题。2022年12月,唐辉被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一级警长白冰在车牌号选定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21年1月至2022年5月,白冰在担任县公安局车管所所长期间,未认真履行管理职责,致使他人违规办理“数字三连”车牌号从中获利,并且本人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他人优先选定“数字三连”车牌号。白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2月,白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3.鞍山经开区建设有限公司时任经理高山在环保整改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9年12月,高山为达到中央环保督察组关于经开区调节湖污水问题提出的整改工作要求,在明知调节湖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尚未整体验收、决算的情况下,向经开区报送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处理报告和销号确认表。2022年5月,高山受到警告处分。上述3起典型案例充分说明了我市个别党员、干部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仍存在不担当不作为、弄虚作假、失职失责等严重影响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威信,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中汲取教训、以案为鉴、引以为戒,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增强敢于斗争精神,不断以作风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效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保驾护航。今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也是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首战之年,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关于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标省纪委提出的10种不担当不作为共性表现,深入查找群众反映强烈、市场主体困扰、政策不落实、严重制约发展的作风问题,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教育,要对重点部门、重要岗位人员及时提醒,对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的及时纠治,严格执行干部能上能下的有关规定,多策并举,促进干部更好担当作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督促推动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自觉当好转变作风的“领头雁”,以实际行动树起标杆作出表率。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持续加强干部作风监督,对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持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深入开展鼓励担当作为年监督行动,打造领导为干部担当、机关为基层担当、政府为企业担当的“担当生态链”,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作为鞍山在新时代辽宁振兴发展中率先突破、走在前列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