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鞍山市纪委印发《关于加强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2-29  来源:市纪委监委  访问量:次  

12月28日,中共鞍山市纪委印发《关于加强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2023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统筹党的作风建设和疫情防控工作,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整治歪风邪气、弘扬新风正气,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守纪律底线,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中央八项规定不是只管五年、十年,而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只能紧、不能松,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更不能有降调变调的错误期待,必须永远吹冲锋号,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抓到底。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带头讲规矩、守纪律、严作风、扬正气,恪守“十严禁”: 严禁使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或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电子红包、购物卡等;严禁公款吃喝、接受下级或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参加“一桌餐”、利用内部接待场所搞隐蔽就餐聚会; 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或提供、接受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等活动;严禁违反规定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使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非组织活动;严禁以年底检查等名义对相关企业吃拿卡要、随意摊派任务等破坏营商环境行为;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搞形式主义,增加群众和基层负担;严禁酒驾醉驾、赌博等违法行为。

二、严明主体责任,始终坚持以上率下。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政治责任,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通报的典型案例,以案为鉴、严抓严管,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和保密检查,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外出报备制度,一以贯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一把手”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带头接受群众监督;要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一把手”的提醒谈话或廉政谈话。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尤其是财务、公务接待、公车管理、食堂、接待场所等重点岗位负责同志的提醒谈话,层层传导“廉洁过节”责任压力。要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向广大党员和公职人员重申纪律规定,严明纪律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强化自我约束。要注重家风建设和教育引导,督促配偶、子女及其身边工作人员时刻提高警惕,防微杜渐,站稳政治立场,当好“守门员”,反对铺张奢侈浪费,摒弃婚丧嫁娶陋习,推动形成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

三、严肃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年终岁尾容易放松,也是请客送礼的高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精准研判所在地区、单位“四风”形势,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在细、实、严上狠下功夫,不断完善“惩、治、防”工作全链条。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认真受理核查群众举报,密切关注舆论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注重利用信息化手段、依托大数据科学监督,综合运用约谈提醒、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靶向纠治在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帮扶救助、安全生产等工作中层层加码、脱离实际、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深挖“隔空操作”送礼新手段、隐蔽场所接受宴请违规吃喝等“节日病”,紧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及其背后的“四风”问题,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对落实廉洁过节工作部署不力、漠视群众利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增加基层负担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倒查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要坚持纠树并举,继承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始终牢记“三个务必”,大力弘扬敢于斗争、担当作为的新风正气。

全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持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坚持执纪必先守纪、律人必先律己,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带头弘扬优良作风,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努力做遵纪守法的标杆,坚决防治“灯下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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