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纪委监委:专项整治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
时间:2022-11-24 来源:台安县纪委监委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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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不仅要被行政处罚,还要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啊!”“是啊,酒驾危害这么大,我得叮嘱家人千万不能酒后驾驶……”日前,台安县纪委监委在全域各级单位分别组织了酒驾醉驾警示教育专题会议,一些党员干部在会上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后交流道。
连日来,台安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公安机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严肃查处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专项行动,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从酒驾醉驾人员中精准识别党员、公职人员身份,让企图逃避党纪政务处分者没有空子可钻。“我们把查处酒驾、醉驾问题纳入‘酒杯中的奢靡之风’专项一并整治,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台安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台安县纪委监委在查处酒驾醉驾问题专项行动中,严格坚持“一案五查”,即查谁组织的、为什么喝、和谁喝、在哪喝、谁买单,通过循线深挖,倒查回溯,深挖酒驾醉驾案件背后隐藏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宴请等“四风”问题。截至目前,查处酒驾醉驾问题2起,涉及党员、公职人员2人,县公安机关已分别给予涉案人员行政处罚、立案侦查,县纪委监委同步对其开展立案调查。为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强化典型案例警示、震慑、教育效应,台安县纪委监委结合当前开展的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将已立案的酒驾醉驾典型案件作为警示教育的“活教材”,组织开展了“学文件、剖案例、签承诺”等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全县8500余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接受了警示教育,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同时,在“台安纪检”微信公众号开设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曝光台,典型案例在全县范围内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和公职人员不做“案中事”、不成“案中人”,不断释放监督常在、震慑常在的强烈信号。查办案件不是目的,更不是终点,做好“后半篇文章”,推进标本兼治才是最终目标。下一步,台安县纪委监委将常态化抓好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案件查办和警示教育,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向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行为亮剑,用鲜活的“教科书”警醒广大党员和公职人员提升纪法意识,带头转作风、树新风。同时,将会同公安机关对非党员及公职人员开展警示教育,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巩固拓展专项行动成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