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六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意见)整改落实督查督办情况通报
时间:2022-09-28  来源:  访问量:次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

按照省市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要求及《十六届县委第一轮常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专项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统一部署,县委巡察办派出6个督查组对大房身镇等17个乡镇(街道)党组织开展第一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督办。督察组围绕县委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按照“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长效机制要建立”的要求,通过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全面检查、逐项审核巡察整改完成情况。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十六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问题共计261个,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问题230个,31个问题正在积极整改中,整改率 100 %,整改完成率88.1 %。

在落实县委巡察整改中,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和整改直接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完善体制机制,推进整改落实,行动迅速、成效明显、群众认知率较高,以坚决的态度,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地。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大力度持续整改。

二、整改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流于形式、学习制度执行不严格,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视不够的问题仍然存在

大房身镇党委学习方式依然相对单一,学习内容还不够丰富,仍未建立有效预防负面舆情的制度和举措,不能有效应对各种突发负面舆情;兴隆街道党工委个别机关干部学习主动性较差,不能及时认真按计划进行学习;阜昌街道党工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形式单一,仅限于读文件、抄笔记,缺少结合实际工作的研讨发言,整改成效不高,举措不多;红旗营子乡党委未切实解决党员和机关干部不想学、不愿学的问题;大营子镇党委意识形态研判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部分基层支部组织力欠缺,仍然存在政治功能不强,干部任用不规范,没有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的问题

大营子镇党委基层党员干部队伍不想干、不愿干、不敢担当问题尚未整改完毕,工作作风仍需加强;红旗营子乡党委仍未加强日常监督考核,未建立健全基层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激励机制;哨子河乡党委未就流动党员管理松散问题,制定完善流动党员管理制度,未认真执行行前教育、培训补课、党费收缴等制度,对流动党员具体情况未做到实时了解。

(三)上级政策制度仍存在落实力度不够,相关工作开展不到位的问题

大房身镇党委、朝阳镇党委、三家子镇党委落实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工作不够彻底,对闭坑矿、无主矿治理力度仍然需进一步加强;朝阳镇仍然存在落实污染防治要求执行不到位,乡村环境治理不彻底,河道和公路两侧垃圾清理不及时;岭沟乡、兴隆街道、哨子河乡宣教引导工作开展不到位,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意识尚未形成,村民仍未养成人人参与环境保护的自觉性;朝阳镇3个少数民族资金项目产权证仍未完成办理;三家子镇宗教活动场所仍缺少治安值班管理制度;阜昌街道党工委对辖区内四家宗教场所日常监管研究部署少,中心组理论学习、意识形态专题会议未学习民族宗教相关内容,目前仅对《宗教事务条例》一项内容开展学习;牧牛镇党委、药山镇党委至今仍未还清银行和企业欠款;偏岭镇党委、石灰窑镇党委、龙潭镇党委土地确权信息更改仍未完成。

(四)仍然存在监管不到位,对违法行为把关不严的问题

偏岭镇党委河道管理存在漏洞,5家厂矿违法占用河道建厂房问题仍未得到合理有效的解决;龙潭镇国土部门对龙达茧丝制品有限公司自建工业用房侵占耕地的整改工作仍未到位。

(五)对巡察反馈问题仍然存在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深的问题

杨家堡镇党委、阜昌街道党工委、雅河街道党工委均未在巡察反馈后1个月内,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杨家堡镇党委针对个别村借用扶贫互助专项资金逾期未收回问题重视程度不够,仍未就此类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挖问题根源、由点及面,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度发生;岭沟乡党委、哨子河乡党委公文格式未规范统一,签发流程不够及时情况依然存在;雅河街道党工委文风不实,发文搞拿来主义,文件制定照搬照转,巡察后仅对雅委发【2020】66号文进行修改,没有做到举一反三。

三、整改工作要求

被巡察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推动巡察整改落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持续制定整改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强化整改日常监督和常态化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工作落实落地。要树立“巡察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的思想,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全面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从具体问题抓起,压实整改责任。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直接部署、直接落实、直接协调、直接督办。班子成员要把自身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切实做到有什么问题就整改什么问题,坚决防止敷衍应付、上推下卸、边改边犯,坚决防止面上整改、不切实际整改。要加大压力传导,层层落实责任,形成共同抓巡察整改的良好局面。

对“已完成整改”和“督察督办”期间立行立改的问题,要巩固成果,长期坚持,防止反弹回潮;对需要进一步推进整改的问题及群众反映亟需解决的民生方面问题,要制定计划方案,完善有效措施,按照时间节点持续推进整改落实。

被巡察单位要支持纪检、组织部门落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紧扣巡察反馈问题,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克服“过关”心态,深入推进整改落实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