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岫岩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2-09-22  来源:岫岩县纪委监委  访问量:次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岫岩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岫岩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岫岩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岫岩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包括全县纪检监察内网平台、内外网电脑日常维护;全县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平台、机关局域网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纪检监察系统密码设备日常维护等。

(二)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及办案场所设施建设、设备维护和安全保卫工作;根据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工作需要,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等。

(三)负责廉政教育考试中心基础性建设和全县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建设,为县纪委监委开展全县党风廉政教育提供服务保障等。

(四)负责为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开展工作提供相关服务保障等。

(五)负责为县委巡察工作提供相关服务保障等。

(六)承担县委、县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七)承担本中心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中共岫岩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中共岫岩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

 

第二部分 中共岫岩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中共岫岩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51.0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51.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1.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减少3.77万元,降低1.06%,主要原因:一是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不予安排。

(二)支出总计351.0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51.0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3.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9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减少3.77万元,降低1.06%,主要原因:一是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不予安排。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主要是0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0.09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事业单位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1.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1.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77万元,降低1.06%,主要原因:一是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不予安排。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1.0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1.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26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1.09万元,具体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61.09万元,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44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9.05万元,主要是单位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3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职业年金等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8.23万元,具体包括: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8.23万元,主要是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9.26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9.26万元,主要是单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0等原因。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0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1年从纪委调剂公务用车3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1.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5.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传递、运送机要文件,配合纪委办案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