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岫岩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2-09-22  来源:岫岩县纪委监委  访问量:次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岫岩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岫岩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岫岩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岫岩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规定,检查党的路线、方针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县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三)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任务,根据不同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组织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调研和纪检监察工作理论研究;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和政纪的决定;拟定全县党的纪律检查规章和行政监察的政策规定;制订全县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综合治理措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四)负责全县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制订全县纠风工作计划;履行县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责,对全县纠风专项治理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协调工作。

(五)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和县政府机关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 党委、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检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六)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办事处)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的错误,作出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有关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七)负责对全县各种党政纪案件的管理,以及党政干部违纪倾向、特点、规律的研究;对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重大案件进行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协调全县案件审计工作;总结全县案件查处和办案经验,指导全县案件检查工作。

(八)负责审理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察局审批的违纪案件和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审批的违纪案件;负责对本级或上级批准的案件申诉的复查、复议和下级呈报的重要复杂案件和备案案件的复审;负责对有关党纪条规和行政监察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指导。

(九)负责制订全县党风廉政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政干部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考察领导干部人选;负责县直派驻纪检监察非县委管理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对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中心办事窗口人员及其主管单位在从事公共行政活动中廉政情况、执法情况、效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中共岫岩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中共岫岩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第二部分 中共岫岩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中共岫岩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329.2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323.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23.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6.11万元,主要执法办案经费、反腐倡廉经费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249.55万元,降低9.68%,主要原因:一是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坚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大幅度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不予安排;三是“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只减不增

(二)支出总计2329.2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248.0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64.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2.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47万元。

2.项目支出1081.18万元,主要包括包括反腐倡廉工作经费及办案经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249.55万元,降低9.68%,主要原因:一是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坚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大幅度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不予安排;三是“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只减不增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29.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8.04万元,项目支出1081.1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49.55万元,降低9.68%,主要原因:一是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坚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大幅度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不予安排;三是“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只减不增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3.1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50.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67万元;其他支出1.39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23.11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969.77万元,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工资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068.89万元,主要是反腐倡廉工作经费及办案经费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6.7万元,主要是大型修缮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48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92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取暖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06.23万元,主要是单位行政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0.04万元,主要是单位行政人员缴纳职业年金等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49.89万元,包括: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9.89万元,主要是单位行政人员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79.67万元,包括: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79.67万元,主要是单位行政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5.其他支出1.39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1.39万元,主要是其他纪检监察事务及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4万元。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41.63万元,下降45.24%,主要是继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等原因。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41.63万元,下降45.24%,主要是继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2021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4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48.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75.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72.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2.09万元,比上年减少12.83万元,降低4.5%,主要原因是一是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坚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大幅度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不予安排;三是“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只减不增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0.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4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