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纪委监委下发通知:进一步严明2022年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
时间:2022-09-06  来源:市纪委监委  访问量:次  

2022年中秋、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严明纪律要求,自觉做到“十个严禁”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要认真学习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坚决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切实做到“十个严禁”。一是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茶叶、蟹卡等节礼;二是严禁公款旅游或提供、接受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吃公函”等;三是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四是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或通过网购、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五是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六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参与“一桌餐”隐蔽聚会或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旅游安排等活动;七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使用加油卡,及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八是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非组织活动;九是严禁吃拿卡要、违规插手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破坏营商环境行为;十是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或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搞形式主义,增加群众和基层负担。

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十三次党代会的开局之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好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对于回应群众期待、保障开局起步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抓作风的主体责任,旗帜鲜明地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作风建设当成头等大事来抓,通过集中学习、廉政提醒、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发信号、提要求、做预防,切实加强教育引导,实现全过程领导、全链条掌控,一级带动一级、一级督促一级,巩固发展全党动手一起抓作风的良好局面。相关职能部门要履行好监管职责,加大对“天价”月饼和蟹卡蟹券等问题的监管执法力度,加强对厉行节约有关规定要求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惩治公款享乐奢靡、铺张浪费问题。各级党组织“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转变作风,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

坚持一体推进,实施“四风”综合治理

节点就是“考点”,必须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推动形成“清清爽爽”的过节氛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强力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堤坝持续加固。要在充分运用已有成熟经验的基础上,适应形势变化,创新工作方式,用好大数据筛查、“阳光三务”监督力量,聚焦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突出问题,紧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及其背后的违规吃喝问题,严查“酒杯中的奢靡之风”,对节日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严查快处,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突出的部门,严肃追究相关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打好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组合拳”,坚决防止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节日“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同时,利用节点契机,把作风建设和廉洁文化贯通融合,与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结合起来,协助党组织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和宣教阵地加强宣传引导,纵深推进“清风干部”评选,推动作风建设与时俱进、高质量发展,以优良党风带动政风、引领社风民风。

全市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组织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传达学习本通知,并就中秋、国庆期间遵守相关纪律规定作出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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