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台安经济开发区原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田俊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时间:2022-09-06  来源:市纪委监委  访问量:次  

日前,经中共鞍山市委批准,鞍山市纪委监委对辽宁台安经济开发区原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田俊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田俊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毫无组织观念,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决定重大事项,个人事项不如实申报,违规为他人办理、调转工作;公私不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和房屋装修服务,套取公款用于发放职工福利和核销账外支出,退休后违规任职取酬;任性用权,违规决定工程“未批先建”,并安排他人冒认违纪行为;生活腐化堕落,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丧失纪法底线,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构工程、虚开发票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工程回款、承包土地、申请科研资金补贴、解决工作编制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田俊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鞍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鞍山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田俊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