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党组:
2022年3月1日至5月31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县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十六届县委第二轮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县委要求,现将《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县检察院党组的反馈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于签收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领导班子整改工作方案,3个月内向县委巡察办、巡察组分别报送领导班子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报告、党组织整改情况党内通报材料、社会公开稿及不宜公开事项说明,并做好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整改情况的工作,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未彻底解决的问题,待解决后再报送补充报告。县委巡察办将适时组织开展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巡察反馈结束后,请及时将向党委的反馈意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讲话材料和党委主要负责人表态讲话,转发至下一级党组织。
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县检察院党组的反馈意见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3月1日至5月31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检察院党组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共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议1次,听取汇报、表态发言共1次,下发调查问卷82份。设置信访举报箱4个、张贴巡察公告10张、公开举报电话2部、举报电子信箱1个。进行个别谈话9人次,查阅各类材料400余份。本轮巡察,巡察组发现优化营商环境问题2个。
2022年6月28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各巡察组关于十六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会上,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盛为民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 “强化政治定位,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推动解决问题,坚决用足用好用实巡察成果;统筹谋划推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确保成案率”等四个方面的要求。7月26日,县委巡察办主任付文双代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十六届县委第二轮常规(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报告》向县委书记专题会做了汇报。县委杜强书记强调“政府诚信问题很重要,关系到政府形象问题,是态度、思想问题。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持续整改;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加以解决;对违纪问题线索,要严格查处;对几个企业集团,要健全组织架构,加强班子建设”。
一、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认识不够,重视程度不高
一是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及时安排部署。该院《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加强法制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未在党组会上研究。二是组织学习不到位。班子成员及干警对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学习缺失。
(二)政务服务环境缺乏“用心贴心”的优质服务
一是服务态度不够端正。部分干警缺乏责任担当,在业务办理中出现不认真、不虚心、不热情、工作急躁现象。二是工作推进迟缓。业务部门办理法制化营商环境、涉民营企业监督案件时,时效性不强,维护法制化营商环境的效果存在后置。
二、意见建议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理论学习,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把优化营商环境学习与本单位实际工作相结合,以理论指导实践,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提高重视程度,制定切实可行的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2.通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持续加大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力度,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日常监管,提升个人服务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