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的反馈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2-08-12  来源:岫岩县委巡察办  访问量:次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2年3月1日至5月3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开展了十六届县委第二轮常规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县委要求,现将《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的反馈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于签收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领导班子整改工作方案,3个月内向县委巡察办、巡察组分别报送领导班子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报告、党组织整改情况党内通报材料、社会公开稿及不宜公开事项说明,并做好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整改情况的工作,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未彻底解决的问题,待解决后再报送补充报告。县委巡察办将适时组织开展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巡察反馈结束后,请及时将向党委的反馈意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讲话材料和党委主要负责人表态讲话,转发至下一级党组织。

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的反馈意见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3月1日至5月3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

巡察期间,县委第三巡察组组织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3次,听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工作汇报3次,召开座谈会3次,设置信访举报箱18个,张贴巡察公告34张,公开举报电话1部、举报电子信箱1个,发放调查问卷782份,进行一般性谈话60人次,与相关部门商请有关情况7次,调阅各类材料1300余份。巡察期间收到举报信件5件,接到举报电话3个,共发现问题28个,其中向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3件,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办处理问题4个,下发立行立改通知单3个。

2022年6月28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各巡察组关于十六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会上,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盛为民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 “强化政治定位,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推动解决问题,坚决用足用好用实巡察成果;统筹谋划推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确保成案率”等四个方面的要求。7月26日,县委巡察办主任付文双代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十六届县委第二轮常规(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报告》向县委书记专题会做了汇报。县委杜强书记强调“政府诚信问题很重要,关系到政府形象问题,是态度、思想问题。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持续整改;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加以解决;对违纪问题线索,要严格查处;对几个企业集团,要健全组织架构,加强班子建设”。

一、巡察工作基本情况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决策部署。开展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民防空等工作,能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能责任,在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推进重点项目以及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局党组凝心聚力,带领全局干部职工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在巡察中也发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二、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体会不深刻,贯彻落实党的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有差距

1.政治理论学习重视程度不高,学习不够深入。一是住建局抓学习制度落实不实。党组理论学习内容单一,多数以党的理论知识学习为主,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实际开展业务理论学习少。二是理论结合本职领域工作不到位。城建中心对中心组理论学习重视程度不够,理论学习记录与党组会议记录混淆,中心组理论学习没有研讨发言。理论学习存在形式主义,抓思想建设不够有力。个别党员笔记找人代笔,存在应付了事现象。

2.有效推进落实相关重要惠民政策有差距,经济适用房保障困难群体安居作用发挥成效不明显。城建集团2019年投资建设经济适用房113套,截止目前只销售33套,因经济适用房属于保障性住房,不可以贷款,有需求的困难群体因购买能力及开具发票等问题享受保障受到阻碍,而集团未妥善解决。

3.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一是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深。住建局2018年、2019年年初没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2020年以来中心组学习没有意识形态工作方面内容,意识形态研判没有按要求落实到位。二是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城建中心、城建集团领导班子述廉述职报告中没有意识形态方面工作汇报。

4.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抓得不够有力,监管意识不够、营造建筑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欠缺。住建局2018年以来8人次因在项目建设施工,招投标项目监督中不正当履职,受到党纪处理。

5.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化解矛盾与群众期盼有差距。没有做到针对问题举一反三,彻底整治。住建局2018年以来发生信访件988件,其中涉及房地产市场类2020年26件,2021年54件,涉及物业类2020年94件,2021年143件。呈逐年上升趋势。城建集团2020年以来接到8890信访件43件,其中涉及蓝旗小镇有关物业、管网、房照等问题34件,占比81%。

6.推进机构改革不够深入,城建集团发展能力减弱、负率高。城建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2019年负债总额为3亿元,2020年为5.7亿元,2021年为12.6亿元,负债率逐年成倍增长,负债主要原因为政府3P项目贷款,影响集团发展。

(二)责任担当有待加强,为民服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7.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机关各科室职责权限不够清晰。住建局科室职责清单照搬照抄上级部门,没有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职责清单。政策法规科、行政办公室等科室职能职责与实际工作不符。

8.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开展不够有力。一是行政执法监督力量弱。住建局有行政执法科室10个,执法人员54名,其中有3个科室只有1人具备行政执法资格,难以按规定规范执法。二是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不严格。抽查2021年行政处罚案件卷宗,发现有4起案件竣工后处罚,其中2起处罚案件违规施工时间为2019年5月,存在监管缺失现象。

9.重要部门工作推进质量不高,物业管理工作开展不到位。一是物业执法检查力量不够,物业办有执法资格人员3人,2018年以来未开展规范化的行政执法及行政处罚工作。二是缺少行业规范,没有制定规范化的物业管理等级标准以及相应等级的收费标准,我县43个有物业管理的小区,不同程度存在物业服务与物业费不匹配,群众满意度不高。

10.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一定廉政风险。住建局个别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不符;个别记账凭证所附原始凭证不齐全;个别报销差旅费无会议文件。城建集团记账凭证存在东港隆利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合同价格大于账面价格现象。

11.内部行政处罚卷宗管理归档不规范。供暖和燃气办行政处罚未及时归档成卷,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没有行政负责人签批、建管科行政处罚卷宗归档不规范,无归档日期,页码,受理登记表无承办部门意见。

12.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存在形式主义。2020年有2名局领导干部在落实省委第十巡视组第十轮巡视“回头看”问题整改时,虚假整改,受到党纪处分。

13.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待加强。2018年以来,住建局年初没有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强,新时代党的选人用人执行不到位

14.“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一是支委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住建局机关支部2020年度党员大会次数不够,城建中心城市景观处、房产处支部2019年没有召开支委会。二是“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住建局、城建中心存在以学习、安排业务工作代替支委会现象,“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

15.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格。一是“轮岗”问题。部分中层以上干部任职时间长,住建局、城建中心均有7名中层以上干部在同一岗位上任职时间超过5年。二是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住建局在研究干部任免的会议上,存在主要领导没有末位表态现象。城建中心干部选拔任用上会研究不充分,没有班子成员表态发言。

16.“混岗”现象依然存在,事企不分。市政处4名事业身份工作人员在城建集团领导岗位任职,城建中心、工程质量监督站,事业编制12人,市政处事业编制107人,分别与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中心、市政公司一套人员,两种身份,混编混岗。

17.专业技术人才缺乏问题较为突出,工作能力不够,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住建局部分干部职工对自身分管业务、法规掌握的不够熟练,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不高。城建集团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有职工12人,只有一名二级结构师,致使该公司不具备建筑设计资质;负责工程安全方面审核和监督的人员没有相应的资质。

18.警示教育开展不够实。住建局、城建中心、城建集团均存在部分受处分党员没有上会进行通报问题,警示教育程度不够,没有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四)立行立改的问题

19.2022年3月9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在开展常规巡察时发现,住建局信访量大,信访登记管理不规范,无信访登记台账,容易造成个别信访件处理不及时。

20.住建局巡察公告、信访举报箱悬挂、张贴不规范。

21.2022年3月1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根据近日群众反映供暖不热问题,到供暖公司座谈了解情况发现,供暖公司近日因天气渐暖,供热质量有所下降,致使供暖温度较之前有所降低,尤其部分老旧小区夜晚温度不达标,老弱病残用户反响强烈。

(五)转办处理的问题

22.原岫岩满族自治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27名职工投诉,诉求支付职工垫付的养老保险费、补缴职工医疗保险费、补发企业拖欠工资等问题。

23.原岫岩满族自治县物业管理办公室职工于某投诉,要求支付拖欠工资189612元。

24.王某投诉,诉求解决职工医疗保险、返还集资款问题。

25.岫岩满族自治县万润花园3、4、5号楼居民投诉自供暖公司并网以来,供暖期间室内温度不达标,诉求彻底解决供暖问题。

三、意见建议

1.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强化责任担当。住建局党组深入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强化党的领导,严格贯彻落实中央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着力开展好重大项目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安居保障工程、城乡环境建设及民生服务等各项工作,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不断推动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2.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为民服务。住建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要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要自觉担起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厘清廉政风险点,有地放矢强化廉洁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管,确保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清正廉洁,认真履职尽责,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3.强化党的组织引领,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认真贯彻落实党组织建设各项工作条例,尤其要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上下功夫,推进三会一课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格规范选人用人程序,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要切实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促党建,实现党建与业务两手抓、两促进、两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