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交通运输局党组(交通事务服务中心党组、交通建设集团党委)的反馈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2-08-12  来源:岫岩县委巡察办  访问量:次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交通事务服务中心党组、交通建设集团党委):

    2022年3月1日至5月31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交通事务服务中心党组、交通建设集团党委)开展了十六届县委第二轮常规巡察(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县委要求,现将《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交通运输局党组(交通事务服务中心党组、交通建设集团党委)的反馈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于签收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领导班子整改工作方案,3个月内向县委巡察办、巡察组分别报送领导班子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报告、党组织整改情况党内通报材料、社会公开稿及不宜公开事项说明,并做好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整改情况的工作,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未彻底解决的问题,待解决后再报送补充报告。县委巡察办将适时组织开展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巡察反馈结束后,请及时将向党组(党委)的反馈意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讲话材料和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表态讲话,转发至下一级党组织。

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交通运输局党组(交通事务服务中心党组、交通建设集团党委)的反馈意见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3月1日至5月31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交通事务服务中心党组、交通建设集团党委)开展了十六届县委第二轮常规巡察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   

2022年6月28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各巡察组关于十六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会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盛为民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 “强化政治定位,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推动解决问题,坚决用足用好用实巡察成果;统筹谋划推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确保成案率”等四个方面的要求。7月26日,县委巡察办主任付文双代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十六届县委第二轮常规(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报告》向县委书记专题会做了汇报。县委杜强书记强调“政府诚信问题很重要,关系到政府形象问题,是态度、思想问题。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持续整改;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加以解决;对违纪问题线索,要严格查处;对几个企业集团,要健全组织架构,加强班子建设”。               

    一、巡察工作基本情况

县委第四巡察组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问卷调查、下沉走访和对重要问题深入了解等方式,对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交通事务服务中心党组、交通建设集团党委)开展巡察。巡察工作得到被巡察党组(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巡察期间,巡察组共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议1次,听取汇报、表态发言共3次,下发调查问卷193份。设置信访举报箱10个、张贴巡察公告20张、公开举报电话2部、举报电子信箱1个。进行个别谈话72人次,走访基层单位25个,查阅各类材料3200余册(份)。巡察期间,接到举报信件1件、举报电话5个。本轮巡察,发现各类问题30个,其中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提出立行立改问题4个,移交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3件,转交交通建设集团办理问题1个。

从巡察总体情况看,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交通事务服务中心党组、交通建设集团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论述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能够较好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关于交通运输系统的发展战略、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县内各级公路建设、养护等工作,大力加强全县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等行业管理,为岫岩振兴发展打造了安全畅通方便快捷的交通运输环境,促进了全县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进步。县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2019年3月组建成立3年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完善企业运行机制建设和发展布局,努力开拓公路工程建设市场,推动国有企业的发展壮大,截至目前实现盈利846.58万元。同时,在巡察中也发现交通运输局党组(交通事务服务中心党组、交通建设集团党委)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二、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1.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流于形式,没有真正学深悟透。一是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党员干部“两学一做”还停留在传达文件讲话、抄抄学习笔记等表面层次,没有真正学深悟透,没有掌握核心要义。从谈话抽查的情况看,有23名党员干部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等应知应会内容不能全面、完整、准确表述出来,占党组、党委班子成员和机关科室及基础单位主要负责人的30%以上。二是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不够。大部分中心组学习缺乏深入讨论,满足于“照本宣科”,缺少研讨发言环节,以提交发言提纲代替学习研讨。中心组成员研讨发言提纲没有结合个人思想认识和工作实际、本部门实际以及个人分管领域深学细研,有的发言材料照抄照搬,学而思、学而信、学而行做得不够。三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交通系统领域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精神学习不够,没有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贯彻落实。四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相关学习内容不同程度缺失,未开展深入学习研讨。

2.对党的十九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重视不够。一是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发挥不明显。交通运输局党组(交通事务服务中心党组、交通建设集团党委)主要领导带领领导小组成员亲自研究部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时候少,亲自组织参与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的时候少,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分工亲自督导检查推进落实的时候少。二是党组、党委均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没有做到与其他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均没有制定相关检查考核方案。三是部分党组、党委班子成员的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未报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情况。四是每季度开展1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存在重形式、走过场问题。未结合交通系统实际深入分析,研判的内容单一不全面,且有的分析研判会议只有记录,没有实质性研判内容,每月上报的季度分析研判报告大部分内容雷同。

3.对党中央和省、市、县关于交通运输系统重要部署未在党组(党委)会上进行研究落实。交通运输局党组对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辽宁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鞍山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鞍政办发[2021]8号)等重要部署,交通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对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20年11月印发)等重要部署,交通建设集团党委对市部署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等重要部署,均未在党组(党委)会上进行专门研究和部署落实,均未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实施方案等举措。

4.贯彻落实“三重一大”规定还有短板。交通运输局对县客运站建设、县农村公路建设改造等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以及支付瑞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20万元、支付水毁工程设计费5万元、支付客运站雇车费25万元等大额资金使用,交通事务服务中心制定出台的《2021年农村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重大决策,交通建设集团饶盖线改扩建重大项目等,均未经党组会、党委会讨论研究决定。

5.营商环境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不够有力,履职尽责尚有不足。交通运输局党组未制定营商环境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巡察组进驻后组建成立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营商环境建设重要工作推动落实不够,对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的《鞍山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行动方案》、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的《岫岩满族自治县关于推动落实<辽宁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工作方案》等上级部门印发的关于“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重要文件、规定,交通运输局作为相关工作的重要责任部门,未按照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意见、工作方案等。

6.推进机构改革不深入,落实国有企业管理政策制度有盲区。交通建设集团组建成立3年来,公司董事会未按照规定定期召开董事会议,研究公司重大决议决策问题。公司监事会未按照规定召开监事会议,履行监事职权缺失。

(二)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担当尽责和为民服务仍有差距,相关制度落实存在盲区

7.抓重点工程、实施重大建设项目抓得不紧,工程进展缓慢。交通运输局作为承建主体的岫岩客运站建设项目,作为民生实事工程建设多年,二期工程于2019年9月10日开工建设,到目前为止,虽然客运站已经投入使用,但部分工程未按规划完工。交通建设集团承建的岫岩西出口饶盖线改扩建工程,2018年7月开工建设,但到目前该工程仍未竣工交付。

8.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不严格。一是公务车管理不规范。交通运输局公务车出车不登记或漏登记,车辆加油单据与出车登记不相符。交通事务服务中心2018年、2019年未建立公务用车登记台账,2021年2月超范围核销交通运输局辽C88588公务用车维修费用4300元。交通建设集团存在1名职工公车私用、3名职工违规使用公务卡购物,2名职工公油私用、为私车加油。二是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交通建设集团成立至今,原县公路管理段所属资产一直未划转到交建集团固定资产账中。交通事务服务中心购买财务软件未计入无形资产账,购买的智能遥控门道闸(3500元)一套未入固定资产账。原蚕业总站合并转入的部分固定资产已报废,暂未按照规定核销固定资产账。三是财务管理不规范。交通运输局报销下乡差旅费3人20天1800元,2021年4月26日报销下乡差旅费无报销人签字。购买日杂用品1610元,超限额支付现金。交通事务服务中心购买办公耗材未在办公费科目核算。食堂费用支出未按会计要求转账,违规采用现金支付,水暖维修经费支出未按照规定附维修合同。交通建设集团未按照规定执行财务年终结算和财务报告、公开、通报制度。交通建设集团报销车辆费用在差旅费中核算。食堂费用支出、购买劳保用品支出均采用挂个人往来备用金的支付方式,而不是转账支付。

9.发放补贴不规范交通运输局2018年至2021年年底,为3名司机每人每月发放补贴300元(从2022年1月自行整改不再发放补贴)。

10.党员干部职工违规从事经商办企业等营利性活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范某(中共党员、事业编制)于2021年7月13日注册成立“岫岩员员玉器店”,在执法岗位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交通建设集团党员干部内部职工陈某、满某某、佟某某、王某某等有经商办企业行为,其中陈某、满某某、王某某从事与本领域、本行业相关的经营活动。

11.重大工程项目监督管理运行机制不健全,监督管理工作不规范。一是体制机制不健全。交通运输局(交通事务服务中心、交通建设集团)对本领域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缺乏完备、完善的监督管理和运行机制,特别是对未达到招投标标准的一般工程项目,在工程立项、招投标、承包建设、实施运行、监督管理等方面未完全做到公开透明,存在发生工程质量不达标、工程效益不佳等问题。二是监督管理不严。交通运输局存在省厅检查时“山小线”强度不合格、“汪徐线”芯样不完整、“何川线”厚度不足等公路工程质量不达标被要求落实整改问题;交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的喜鹊大岭隧道工程,在验收时存在人行道板不平整,沉降缝有鼓包等工程质量问题。交通建设集团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立项后,质量监管、进度监管、安全监管、效益监管等环节不规范,对项目竣工后没有对项目建设投入、支出、利润等方面进行总结研究。市检查公路养护项目存在筛料不好、养生不好等质量问题。三是招投标程序存在不合规现象。交通建设集团下属企业公路工程公司将5座小桥建设工程承包给丁某,价格为9000元1延米,没有走公开竞争等程序。

12.公共服务供给质量不高。一是业务培训跟不紧。交通运输局公共服务办事窗口人员配备力量不足,个别业务流程不熟练,对有些法律法规理解和掌握不透,不能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准确咨询服务。二是主动服务意识不强。交通运输局(交通事务服务中心)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给企业造成严重冲击的情况下,没有研究如何助企纾困,没有及时给予企业解决运输等实际困难问题,政务服务水平与企业和群众期待还有差距。

13.讲诚信、守承诺意识差。交通运输局拖欠辽宁交建集团工程款372万元。交通建设集团未履行签订的合同,拖欠鞍山建华水泥制造有限公司水泥款120.7万元。交通事务服务中心拖欠沈阳某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2021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监理费113.5万元。

14.信访机制不完善,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尚有不足。一是信访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交通运输局(交通事务服务中心、交通建设集团)落实信访工作主体责任还不到位,信访工作考核、信访问题排查化解等机制均不完善。二是信访队伍建设有缺失。交通事务服务中心成立至2021年6月之前没有设立相关信访接待部门。三是信访问题化解力度需抓实。多年来,原交通局及交通局下属企业、现交通建设集团内部职工以及退休职工尹某某、于某某、姜某某、刘某某因个人工资待遇,个人身份等问题,多次到市去省、进京上访,原交通运输局及下属单位(现交通建设集团)解决职工个人关切方面做得还不够;交通运输局12345平台编号3506512客车车主孙莹更换农村客运车辆问题投诉、交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的县西出口公路改造涉及住户李某动迁等信访问题也未解决。

15.落实机关内部工作纪律严。对交通运输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客运公司下沉检查发现,客运公司有4名值班职工在办公室内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交通运输局机关有10人未能按时上班,未履行请销假相关手续。交通建设集团养护站4名职工,在工作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

(三)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不到位,党的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16.党建主体责任履行工作不实。一是党建工作抓的不牢。交通运输局党组(交通事务服务中心党组、交通建设集团党委)在严格执行“联述联评联考”制度上存在形式大于效果问题,对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水平不高、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有时打折扣等问题缺少研究,推动解决不力。二是落实党建工作存在缺失。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要求、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上还做得不够,均没有按照党建工作规定,每半年或全年对党建工作工作情况,特别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通报。

17.民主生活会不严肃。一是相互批评,缺少辣味。交通运输局党组(交通事务服务中心党组、交通建设集团党委)2018年以来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材料,批评意见基本雷同,多以“一般、不够、不足”等词语来表达,没有结合民主生活会主题进行批评,批评不痛不痒。二是民主生活会走过场。班子个人的发言材料未联系民主生活会主题、未联系整改任务进行对照检查;个别班子成员没有汇报上一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三是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环节落实不实,存在搞形式、后补谈话记录等问题。

18.基层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高,“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不力一是交通运输局党组(交通事务服务中心党组、交通建设集团党委)在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上力度不大,措施不实,所属党支部与“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运行规范、活动经常、档案齐备、作用突出”建设标准还有差距。“三会一课”制度打折扣。不同程度存在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议和按时上党课,部分规定项目内容缺失。“三会一课”记录存在应付问题,“三会一课”大部分记录没有出席人员签到。三是党支部学习效果不佳,监管有缺失,普遍存在学习内容少、不全面问题。交通运输局所属党支部2020年-2022年“三会一课”记录本,记录内容与学习笔记中的内容不符。交通运输局(交通事务服务中心)党员学习笔记书写不规范,无时间,无主题,有代抄代写情况。交通运输局党组(交通事务服务中心党组、交通建设集团党委)党员干部“学习强国”学习差距较大,截至目前总积分未达到25000分以上占比50%以上。

19.对党员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宽松软。一是落实上级教育要求不严。交通运输局党组(交通事务服务中心党组、交通建设集团党委)落实县委“两强两抓”工程还不够有力,没有制定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意见和工作措施,在落实约谈提醒、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警示教育等相关规定还有欠缺。二是警示教育开展不够扎实。原交通局及下属单位(现交通建设集团)有22名党员干部职工有违法犯罪问题,除个别人员外,大部分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给予处理。交通系统王某、周某严重违法违纪并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以及其他党员干部职工的违法犯罪问题,开展以案为鉴、“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

20.发展党员不严格、不规范。一是存在违规发展党员问题。原养路段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对发展对象的政审、考察不严肃、不严格,存在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交通建设集团养路段职工孙某,申请入党前有诈骗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问题,后被违规发展成为党员。二是抓发展党员不够重视。交通事务服务中心党组自2019年3月全县事业单位改革组建成立3年来,未按照规定发展党员,存在长期不发展党员问题。

21.落实新时代党的选人用人政策不到位、有偏差。一是选人用人程序空转。交通运输局党组(交通事务服务中心党组、交通建设集团党委)没有严格履行报批、报告、报备等程序。没有将干部职数情况及准备动议的干部职能职责等上报请示报批;没有按规定时限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报告;没有向县委组织部履行任职备案手续。没有民主推荐环节,缺少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等规定程序;没有对考察对象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缺少民主测评规定程序;没有进行任前公示。二是未落实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对提拔人选任职的全过程没有详实记载和存档备查。三是存在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交通运输局下属单位博信交通客运有限公司(原客运站)现配备班子成员12人,超职数配备2名副经理。

2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所欠缺,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健全。一是在落实主体责任上有欠缺。交通运输局党组没有按照要求在年初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等。交通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2021年未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部署。二是在落实党组、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上有欠缺。党组、党委书记未按上级要求主持召开领导班子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的专题会议;对班子成员、辖属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谈话工作做得不实,在廉政谈话上多以工作建议、提出希望为主,没有提醒、提示等。三是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落实“一岗双责”上有欠缺。交通事务服务中心职工王某(事业编制、党员),因酒驾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组未对王某的处分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未对分管领导一岗双责落实不力情况进行分析查找问题监管失责根源。四是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还需加强。交通系统针对工程建设、招投标、物资采购等领域均未制定建立完备的工作机制,在工程建设、招投标、物资采购等领域廉政风险高、易发生腐败问题。

共移交被巡察单位立行立改问题4移交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3件。

    三、意见建议

(一)切实担负起“开路先锋”职责使命,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新时代全县交通事业高质量发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交通运输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围绕企业管理优、综合实力强、发展前景好的现代化国有企业发展定位,准确把握新阶段、新任务、新要求,担负起习近平总书记赋予交通运输“开路先锋”的职责使命,不断开拓进取,务实创新,深入推进全县交通事业大发展、快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努力当好岫岩振兴发展的开路先锋。

(二)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担当尽责,在服务群众加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上展现新作为。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党员干部“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坚持改革创新,加快完善高质量交通基础设施,加快发展智能绿色交通,持续提高运输服务供给质量,不断增强交通行业治理效能,努力构建畅通高效、覆盖广泛、智慧绿色、安全便捷的现代化城乡一体化交通运输体系,在服务乡村振兴,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展现“开路先锋”新作为。不断推进国有企业发展,提升国有企业竞争力,努力建设现代化国有企业。进一步完善重大工程项目监督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物资采购等领域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内部管理,狠抓制度落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交通运输供给质效,更优服务惠民生促发展。

    (三)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加强党员队伍的管理与日常教育,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要求、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要执行好新时代党的选人用人政策,坚持选人用人的政治标准,规范选备程序,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好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跟进学习党的先进理论知识和中央、省市县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精神,坚持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引导党员干部尊崇党章、牢记使命,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提升政治思想、谋划工作思路、落实工作举措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