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2-06-30  来源:市纪委监委  访问量:次  


鞍山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年6月24日在鞍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鞍山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王新捷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按照本次会议安排,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市监委专项工作报告。下面,我受于文峰同志委托,代表市监察委员会报告开展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工作情况,请审议

一、主要工作情况

近年来,市监委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各项部署要求,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支持下,不断加大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基层监督治理成效明显提升。

(一)坚持深化体制改革,推动监督下沉

市监委着力探索构建系统集成、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监察工作体系,大力推动监察监督向基层延伸一是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能。深化市县两级派驻机构改革,明确赋予监察权,履行监察职能,确保派驻机构对公职人员监察监督全覆盖。二是延伸基层监察监督触角。共向镇街派出91个监察办公室,与纪(工)委合署办公,纪(工)委书记兼任监察办公室主任,实现监察职能全覆盖。分类推进市管企业、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纪委合署办公,赋予监察权。三是选优配强基层监察队伍。每个镇街至少配备一名监察办公室主任、一名监察员和三名兼职监察干部。实施村(社区)监督员制度,全市1186个村(社区)全部选聘监督员。

(二)坚持完善监督机制,提升监督质效

市监委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整合人员力量,持续深化融合监督。一是强化内部监督协调联动。制定《“四位一体”联动监督暂行办法》,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在市级层面,建立监督检查室与派驻机构工作指导、办案协作等机制。在县级层面,采取镇街监察机构横向联合的方式组建协作区,通过健全完善“室组地”协同联动监督机制实现“1+1>2”的监督效果。二是加强与外部监督贯通协调。发挥监委监督引导推动功能,建立与人大、审计、统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拓宽群众监督渠道,着力构建大监督格局。三是加强数字监察建设。坚持大数据监督、大数据办案“双轮驱动”,广泛开展建模活动,积极稳妥推进公务加油卡、民政救助等七个专项工作,立案查处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购物、骗取低保金、优亲厚友等问题,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

(三)坚持优化营商环境,深化监督行动

高标准落实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部署,聚焦八大重点领域,紧盯五方面突出问题,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协助市委、市政府成立市营商环境监督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建立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牵头负责、市营商局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以政治生态研判破题,着力发现破坏营商环境深层次问题。开展“千户企业大走访”活动,遴选106个营商环境监测点,选聘236名营商环境监督员。截止目前,共发现破坏营商环境问题2500个,督办解决2435个,办结率97%。三是重点案件开路。集中力量加大对省纪委监委交办问题线索核查力度,深入开展中介机构、法院案件执行、承诺不兑现等专项治理,对市燃气总公司原总经理董迎春、岫岩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原副大队长张岩等20起典型案件通报曝光。

)坚持聚焦民生热点深化专项治理

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露头就打,绝不姑息,努力解民忧、纾民、暖民心一是高度重视和加强信访化解工作。加强“12345”平台群众诉求督导,防止诉求转化为信访。聚焦“万件化访行动”,建立包案化解机制,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微腐败”大清扫,制定《加强信访工作责任落实监督暂行办法》,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履职尽责。二是坚决斩断伸向扶贫领域“黑手”。实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三年专项治理,深入开展“监督保障脱贫攻坚”专项行动。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个一”常态化督导,有力保障脱贫攻坚圆满收官,乡村振兴良好开局。三是深挖彻查涉黑涉恶“保护伞”。严肃查处了中央转办的胡永家案、省纪委监委转办的李凤岐案等涉黑涉恶犯罪集团案件背后的“保护伞”问题。坚持把常态化扫黑除恶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相结合,重点整治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枉法裁判,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四是躬身入局严实疫情防控监督建立协作联动机制,紧盯重点部门、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紧盯防控责任落实开展监督检查。针对疫情防控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和搞形式主义、行动迟缓、弄虚作假、擅离职守等问题。五是全面清扫民生领域“微腐败”。紧盯民生痛点堵点,“小切口”着力“深突破”见效“宽领域”整治。2019年,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统筹推进涉农和民生资金项目大排查大起底共解决问题1764个,推动建立长效机制662020年,开展低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督查,严肃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人严厉打击医疗领域内外勾结欺诈骗取医保问题统筹开展医生收红包、教师乱补课、殡葬乱收费等问题专项行动。2021年,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对20件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行挂牌督办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重拳整治违建别墅、“大棚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集中整治停车收费“微腐败”供销社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扎实开展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治理,惩治城市供暖领域腐败问题。今年以来,围绕执法司法、破坏耕地、办证难、教育收费等15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民生重点领域专项监督,持续精准发力。

)坚持深化基层治理,合力统筹推进

以社会治理优化升级为引领,着力提升基层监督质效,持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一是实施“阳光三务”工程。紧盯基层“小微权力”,我市率先在全省建立“阳光三务”监督平台,实施“微信+监督”。目前,全市1186个村(社区)开通使用,36群众关注登录并注册使用,累计公开“三务”信息56,进一步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二是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治理。重点针对村级“三资”管理、工程建设、救灾救助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基层干部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顽疾,联合组织、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取得较好治理成效。三是守正创新深化标本兼治。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突出警示教育,深化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积极运用监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用好容错纠错机制,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坚持提升素质能力,改革培养模式

聚焦提升基层监察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持续开展针对性强、突出基层特点的培训。一是创新培训模式。深入开展“学条规、提能力、促规范”岗位练兵,深化全员业务培训,开展送教下基层活动,累计培训人员4.4万人次,覆盖率100%。二是实施结对帮带。组织县(市)区监委业务骨干,与对口镇街和新入职监察干部结成帮扶对子,开展“导师带徒”活动,理思路、传方法、解困惑、释疑难。三是做实跟案实战。建立“以干代训”制度,抽调镇街监察干部参加专题调研、专项检查、跟案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强化“多专”型干部培养。

二、工作中的初步体会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工作实践中,我们有以下认识和体会。

一是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两个维护”是监察机关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加强基层监督,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构建监督体系,强化政治监督,推进监督全面覆盖,必须不断强化党的统一领导,着力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

是必须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倾听群众心声。坚持群众痛恨什么、反对什么,就重点整治什么、纠正什么,多措并举解决群众的“痛点”、“堵点”,坚决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让正风反腐的实际成果看得见、摸得着、体会得到,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是必须压紧压实责任链条。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主责在各级党委,落实在一线,必须牢牢抓好责任落实这一重要环节。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强化市县乡村“四级联动”,融合贯通“四监督”,着力构建责任履行、责任监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完整链条,推动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履职,形成整治工作强大合力。

是必须做实做细基层监督。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关键是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必须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深化专项监督,加快构建全面覆盖、上下联动、贯通协同、运行高效的基层监督体系,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确保基层权力廉洁高效运行。

是必须坚持“三不”一体推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的根本路径,必须坚持系统理念,深化标本兼治,突出数字赋能,深化监督、处置、治理贯通融合。强化查纠并举,持续打好整治突出问题、完善权力监督、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的“组合拳”,巩固拓展专项整治成果。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上级纪委监委及市委要求、与群众期待相比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当前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易发多发,减存量、遏增量压力并存,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监督责任落实链条松动,履行职责不够到位、发挥作用不够充分,监督综合质效有待提升;干部履职能力存在短板,囿于人情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以及监督本领仍需增强;基层监察机构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各级监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上级纪委监委和市委工作安排,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努力推动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取得新的更大成效,进一步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一是推进监督重心向基层倾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依靠人大支持、自觉接受监督,聚焦重点领域,构建有力有效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完善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治理机制,切实把监督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及时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通报重要情况,反映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

二是推进规范权力向基层做实,完善基层治理机制。健全村(社区)小微权力清单和基层干部责任清单,深化“阳光三务”工程,推动加强村级“三资”管理、建房审批、务工开支等监管制度建设,切实从源头上规范基层权力运行。向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组织延伸监督力量,织密基层监督网络。强化数据驱动,提升监督工作智慧化水平。

三是推进正风反腐向基层深化,净化基层政治生态。深入开展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明确监督目标,完善监督机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完善与政法机关双向移送、会商研判、协同办案等工作机制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深化基层“微腐败”大清扫,全力推动信访矛盾有效化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治作风顽疾,加固作风建设堤坝。

四是推进正向激励向基层延伸,强化典型示范引领。扎实开展“清风干部”选树活动,聚焦基层干部群体,全面进行“政治体检”,严格选树标准,健全选树机制,强化动态监管。推动深入开展“零访”“清零”县乡评定活动,做好宣传引领,促进基层信访工作质效整体提升。结合选树、评定活动,强化成果运用,发挥正面导向作用。

五是推进队伍建设向基层聚焦,提升政治素质能力。推进“忠诚无我、干净无私、担当无畏”三项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扎实开展全员报告周计划、全员晾晒成绩单、全员谋创新工作“三个全员”活动。以“鞍纪讲坛”为重要载体,分级分类推动全员培训,做实审查调查组组长、谈话精兵、大数据人才“三项培养计划”,培养一批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精英人才。完善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强化自我约束,坚决防止“灯下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监委将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上级监委和市委直接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坚持不懈、持续用力,不断推动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为新时代鞍山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