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纪委监委下发通知 进一步严明“五一”、端午节日期间纪律要求
时间:2022-04-28  来源:市纪委监委  访问量:次  

2022年“五一”、端午两节将至,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切实抓好疫情防控下的正风肃纪工作,严肃惩治“四风”顽瘴痼疾,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2022年“五一”、端午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强化政治意识,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一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好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对于回应群众期待、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及时作出工作部署,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请示报告、请假报备、值班值守等制度;全面做好节日期间作风纪律建设、疫情防控等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通过多种方式发信号、提要求、强监督,对财物管理、公务接待、公车管理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做到预防在先、提醒在前。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加强对班子成员及下级党组织“一把手”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了解、发现分管领域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

强化纪律意识,自觉带头遵规守纪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思想觉悟,带头遵守各项规定要求,切实做到令行禁止,站稳政治立场,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当好“守门员”。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转变作风,以“关键少数”作风转变带动“绝大多数”人人落实。节日期间切实做到“十二个严禁”。一是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或通过网购、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二是严禁提供、接受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商务接待;三是严禁公款吃喝或参与“一桌餐”隐蔽聚会等活动;四是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五是严禁公款旅游或以培训、招商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六是严禁接受基层单位、管理服务对象任何形式的宴请、旅游安排等活动;七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及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八是严禁吃拿卡要、违规插手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破坏营商环境行为;九是严禁利用节日之机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十是严禁使用公款搞联谊宴请,违规组织或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十一是严禁节日期间带班领导、值班值守人员私自离岗脱岗;十二是严禁违反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规定。

强化监督执纪,深入推动作风建设

“五一”、端午节是纠治“四风”的关键节点,必须扭住不放、寸步不让,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在新起点上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把改作风、树新风作为应变局、开新局的切入点,督促协助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体责任。聚焦享乐奢靡等突出问题,通过当面约谈、电话提醒等方式,传递节日纪律要求。充分用好大数据筛查、“阳光三务”等信息化手段和村(社区)党支部纪检委员、村(社区)正风肃纪监督员等群众监督力量,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靶向发力。坚决整治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行动迟缓、消极应付、履职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发生在节日期间的重要问题线索或舆情热点,要迅速反应,及时按程序报告处置,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走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的赶考之路,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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