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我市召开十三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标志着十三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正式启动。会议宣布了巡察组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对本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于文峰出席会议并讲话。
按照省纪委监委关于开发区腐败问题监督整治和关于开展营商环境监督行动部署,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巡视巡察工作安排,市委共派出5个巡察组,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千山风景名胜区、鞍山经济开发区、海城经济开发区、腾鳌经济开发区、台安经济开发区、台安高新农业产业开发区、鞍山大洋河临港产业区、铁西经济开发区、立山经济开发区等10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党工委开展常规巡察和腐败问题专项巡察、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巡察时间3个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