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9月下旬至12月末,县委第六巡察组对雅河街道党工委开展了县委十六届第一轮巡察。
2022年1月21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各巡察组关于第一轮常规巡察工作情况汇报,会上,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盛为民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 “案件线索要具体化、现象本质同时查、适时开展‘回头看’、深入研判责任主体、辨析容错机制的主观故意”等五个方面的要求。1月24日,县委巡察办主任付文双代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十六届县委第一轮常规巡察工作报告》向县委书记专题会做了汇报。县委杜强书记强调“巡察工作重在整改落实,不论是交办给各单位办理的、立行立改的还是移交纪委监委审查调查的,都要限期有结果。今后书记专题会要定期听取这方面的汇报”。
一、基本情况和总体评价
(一)雅河街道党工委基本情况
雅河街道办事处共有工作人员85人,其中在职41人,临时聘用人员44人,党工委下设11个党支部,机关支部党员56人,划分为4个党小组。
(二)巡察情况概述
巡察期间,巡察组召开工作动员会1次,听取工作汇报2次,发放调查问卷159份,设置信访举报箱11个,张贴巡察公告11张,公开举报电话1部、电子信箱1个,个别谈话23人次,下基层走访7次,查阅各类材料1200余份。共接到举报信件2件、举报电话2个。本轮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21个,其中向雅河街道党工委提出立行立改问题3个,移交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1件,转办雅河街道党工委办理问题1件。
(三)总体评价
雅河街道党工委能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努力推进各项工作稳步发展。但在巡察过程中也发现存在不同方面的问题,有关情况如下。
二、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学习领会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不实不细
1. 学懂、弄通、做实上有差距,主题学教活动开展存在“温差” “落差”“偏差”。党史学习教育计划制定缺乏针对性、实效性:制定的全年学习计划共25项内容全部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一书摘取,实际仅两次按照学习计划开展,未按要求结合实际工作制定学习内容,学习深度广度不够;中心组理论学习缺少结合自身工作进行研讨的过程,学习停留在表面。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9份,其中5份报告未提及意识形态方面相关内容;党工委会议未按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要求召开,未提供相关会议材料。
3.落实惠农补贴政策审核把关不严。2021年对农户地力保护补贴申报面积核实不严、数据录入有误,40户农户冒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目标价格补贴资金共计5700.47元。
4.保障社会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做得不细。对辖区内“法轮功”练习人员底数掌握不清。2019年、2020年党工委会议记录辖区内“法轮功”练习者人数与实有人数不符。
5. 对巡察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知度不深。配合巡察工作开展动作迟缓,缺乏工作交接连贯性。多个站办报送材料将巡察写成巡视,概念混淆不清、对巡察的政治任务不了解;到巡察组撤组时各个站办历年工作总结报告仍未报送; 2020年之前相关工作材料无法提供,个别站办以单位合并搬家材料遗失或岗位人员调整现任不清楚为由未提供。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薄弱环节,“形式主义”依然存在
6. 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存在差距。党委会会议涉及“三重一大”有关内容记录不准确。2019年12月16日党工委扩大会内容仅记录:“经集体研究讨论通过,县8月会议纪要,要求今年底拨款不超过80%”一句话,记录不够详实,无研究讨论过程且末位无党工委书记表态发言及签字; 2020年3月14日党工委扩大会中第④点,“拨付2018年公益林补偿资金11016.95万元…”,将资金单位元写成万元。
7.文风不实,发文搞拿来主义,文件制定照搬照转。雅委发【2020】66号文,《落实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分工方案》,内容完全抄袭县委宣传部有关文件内容下发,只将主送机关、发文机关改成本单位,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制定指导方案;《雅河街道办事处工作职责》内容均为网上摘抄,脱离本单位工作实际。
8.公文处理不规范,发文审核不严格。(1)将发文类别、上下行文严重混淆,发文机关标志及发文字号错误;(2)把主送机关名称写错或不写、行文内容多处出现错字、漏字;(3)发文机关署名与公章不一致。
9.档案管理制度缺失,文件管理混乱。2020年党工委会议记录未及时进行装档。近两年收发文文件散发到各站办后未全部及时进行存档,原件丢失问题严重。
10. 部分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制定的机关管理制度未落到实处,请假条只登记请假时间,没有销假时间;请假人未按制度要求在事后及时进行销假。
11.财会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存在廉政风险。2019年佟某因野外焚烧秸秆,被办事处林业站给予200元行政处罚,该笔罚款交至林业站后,未及时上缴办事处财政。
12. 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严谨,无依据发放津补贴。2019年党工委会研究有意向发放“十一”期间餐费补助300元/班,用于值班人员就餐; 2020年9月至2021年4月办事处以没有食堂为由,向机关干部发放每日每人每餐20元,用于就餐。
13. 压力层层传导发挥不够,对党员干部进行正面引导有效措施不足。2021年11名党员受到处分,其中机关干部8人,占总数73%,党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弱化,未对受到处分的党员干部召开支部大会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达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效果。
14.个别部门担当作为意识不强。制止违建问题不及时。于岭村有两处养殖场未批先建,附近居民反响较大,并多次投诉,至今未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党建引领作用不够突出,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
15.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不认真,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存在“走过场”应付现象。一是未按要求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将党史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开成民主生活会,仅班子成员参加;二是党史学习笔记上交质量不高。
16. “两学一做”常态化坚持不够,党史学习教育个人材料撰写不认真。党史学习专题组织生活会个人检视材料存在网上摘抄,9人中有3人检视材料中分别出现“公司党支部”“推动经审工作”“监测对象核查”“全局其他工作”的字样,与本职工作不符;两名班子成员检视材料互相抄袭,内容完全一致。
17.干部人事管理基础工作不扎实。调阅《干部任免审批表》33份,其中19份存在多方面的问题,如《干部任免审批表》全无单位组织部门盖章;打印形式不统一,有单面打印、有双面打印;人员信息更新不及时,新调入人员履历最后仍显示原单位职务、被进行岗位调整后的人员履历显示原职务;履历填写不规范,新考入公务员第一年无备注试用期;信息审核不到位,一名机关干部出生年月为1987.03,入党时间2003.06,由此推算16岁入党,后经巡察组核实为本人信息填写有误。
18. 党员管理工作存在缺失,系统信息更新滞后。一名农民党员因档案丢失未将其信息录入系统,每年照常收取党费,党员身份界定存疑;通过调阅雅河党工委各支部党费收缴明细与党员信息系统进行比对,发现人数存在偏差,多名党员死亡后系统没有及时变更。
19.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不够深入,对重要部门风险预防监管不够。党风廉政工作专题会议中层干部没有参会,参会人员仅班子成员。
20.用人方面考核不细致,未达到监督管理常态化。党工委会上研究关于对临时聘用人员管理问题时,只提出要对临时工进行考核,未制定具体考核细则内容,此项工作无后续跟进落实。
(四)立行立改问题(共3件)
1.2019年雅河街道办事处林业站收取佟某200元罚没款后,未上交至雅河街道办事处财政。
2.雅河街道办事处2020年9月至2021年4月,无依据给予机关干部每人每餐20元餐费补助。
3.雅河街道党工委存在文件管理不严格、发文不严谨、行文不严肃的问题。
(五)移交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1件
(六)转办雅河街道党工委问题线索1件
巡察雅河街道党工委期间,通过接待群众信访举报反映:雅河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于岭村有两处违建养殖场,附近居民反响较大。
四、意见建议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落实保障上不打折扣,确保理论联系实际取得实效,做到一以贯之,扎实推动雅河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
(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层层压实“两个责任”,党工委书记要担起第一责任人使命,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以上率下,机关干部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着力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完善务实管用的制度,统筹抓好落实,建立长效机制。
(三)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工作的理念,夯实基层党组织政治根基,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规划建设,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切实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