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9月下旬至12月末,县委第五巡察组对龙潭镇党委开展了县委十六届第一轮巡察。
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召开了见面沟通会1次、进驻动员会1次,张贴巡察公告10处,悬挂巡察举报箱10个,公开举报电话2部,下发和收回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工作调查问卷、民主测评表、干部政治表现考核评测表、领导班子考察测评表、县委巡察工作调查问卷共计270份,开展座谈会1次,开展个人谈话28人次,受理信访3人次,走访了5个行政村、查阅各类材料1100余册(份),本轮巡察,巡察组发现各类问题共25个,移交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2件,转交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水利局办理问题各1件,向龙潭镇党委提出立行立改问题2件。
2022年1月21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各巡察组关于第八轮常规巡察工作情况汇报,会上,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盛为民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 “案件线索要具体化、现象本质同时查、适时开展‘回头看’、深入研判责任主体、辨析容错机制的主观故意”等五个方面的要求。1月24日,县委巡察办主任付文双代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十六届县委第一轮常规(涉粮领域专项)巡察工作报告》向县委书记专题会做了汇报。县委杜强书记强调“巡察工作重在整改落实,不论是交办给各单位办理的、立行立改的还是移交纪委监委审查调查的,都要限期有结果。今后书记专题会要定期听取这方面的汇报”。
龙潭镇党委能够重视巡察工作,主动接受巡察、支持巡察、积极配合巡察工作。能够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要求,不断加大从严治党力度,主体责任意识逐步增强,班子团结和谐、干事创业,基层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为全镇持续发展和安全稳定提供了保障,但是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不够到位
1. 意识形态工作抓而不实。党委会和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中有关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相关内容少,且内容较为泛泛空洞,在实际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方面内容不够丰富。
2. 对违法占地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2017年龙潭镇梨酒村龙达蚕丝制品有限公司自建工业用房无手续侵占耕地,龙潭镇人民政府对违法占地监管不到位。
3. 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龙潭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获取和更新不及时,导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发放有误,龙潭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系统内暂停人员102人,达龄未领取47人,触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4. 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相衔接不畅通。一是农村土地承包权证错误过多,龙潭镇农村土地承包权证错误多达207户。其中包括确权证上持有人名字错误、确权证上共有人身份证号码错误等。二是村民冒领生产者补贴现象,2020年85户农户虚报冒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目标价格补贴(生产者补贴)资金共计4300.18元,造成不良影响。
5. 生态环境治理存在突出问题,乱砍乱伐现象屡禁不止。2017至2019年行政案件13起;2017年至2021年刑事案件6起,在推进绿色发展方式上防控不重视,措施不具体。
(二)全面从严治党存在宽松软,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有差距
6. 履行职责不到位,存在不担当不作为现象。残疾人减员信息更新不及时,致使5人多领残疾人两项补贴共计3290元。
7. 部分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形同虚设。一是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不严格,车辆使用、加油、维修均没有建立台账。
8. 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不严,部分资金使用党委会没有记录。调阅财政帐目发现,因路面加宽摊铺,龙潭镇于2017年7月11日支付20000元给辽宁畅业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岫岩分公司,此项工程没有合同,对于这笔资金支出也没有党委会记录。
9. 固定资产管理存在漏洞。龙潭镇在2018年-2019年期间,购入办公桌、灭火机、档案柜、电视等共计24900元整,未入固定资产账。
10. 公文处理不规范,落实相关规定不到位。没有认真学习和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辽宁省行政机关公文细则》等相关规定,龙潭镇党委“收文批示单”不规范,如龙潭镇2018年收文第48号文、2019年收文第91号文、收文第226号文,2020年收文第221号文,没有落实领导审核签字程序。
(三)党建工作需加强,在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打造坚强战斗堡垒方面有短板
11. 执行《中层干部选拔作用工作实施办法》不到位。通过调阅2017年1月3日龙潭镇党委党委扩大会议记录,发现人事任免缺少民主推荐、讨论、表决过程及公示环节。
12. “学习强国”落实不严不实。截止到2021年11月11日,龙潭镇机关干部68人,学习强国40000分以上7人;25000-40000分10人;10000-25000分14人; 5000-10000分5人;5000分以下26人;0分的6人。
13. 机关干部主动学习意识不强。机关干部笔记记录份数较少,内容较少;2019年3本;2020年9本;2021年24本,其中有8本笔记内容少于10页。
14. 个人述职述廉报告撰写不认真。个别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相连年度内容极度雷同。报告中问题不足方面内容少,字号与序号前后不一致,存在照抄照搬情况。
15. 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不够严肃,作用发挥不够明显。一是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材料,均存在谈问题仅停留在学习不足方面,缺乏结合自身承担工作职责谈不足;二是互相批评环节辣味不足,批评意见雷同,没有“红脸出汗”,流于形式。
16. “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一是支部按计划开展学习存在走过场的问题,学习只停留在读文章、备检查方面。二是召开会议存在不实,党员大会到会人员签到不全,“党日”活动次数少,未按要求落实到位。
17. 机关纪律执行不严格,请销假制度落实不到位。通过查岗和调阅机关干部打卡考勤机及请销假假条,发现有缺岗情况,考勤机内人员信息更新不及时,两名机关干部未录入,多名人员调出后系统内未清除,部分请假条没有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字。
18. 站办长任现职时间过长。龙潭镇农机站站长宋某任现职时间从1999年8月至今,在选人用人方面缺少轮岗交流机制。
二、转办的问题
1、向县公安局转办处理的问题:信访举报人张某反映,龙潭派出所民警殴打举报人及县公安局拘留举报人的问题。
2、向县卫生健康局转办处理的问题:群众张某来访,反映其在县中医院治病时,主治医师吕某违规收取住院押金的问题。
3、向县水利局转办处理的问题:龙潭2021年水利饮水井工程,由于设计单位把新建项目设计成维修项目,致使工程延期开工的问题。
三、立行立改的问题
1、机关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部分机关干部工作时间不在岗且无假条;请假条、公出单缺少领导审批签字的有关问题。
2、龙潭镇鹿圈村有一硬化墓的问题。
四、意见和建议
(一)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各项工作要求,统筹推进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相衔接,严格落实“三农”惠民政策,深入推进“扫黑除恶”、维护社会稳定、生态环境治理等乡村振兴重大战略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二)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把人民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加强为人民服务意识,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管,提升监督执纪意识,坚决杜绝违法占地,乱砍乱伐等违纪违法现象;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强化制度落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三)切实把党建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班子成员要带头遵守、带头执行、带头落实各项党内组织生活,切实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有力武器,凝心聚力,激发活力开拓发展。要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学习,做到“学懂、弄通、做实”,不断从内容、形式、载体、方法等方面进行改进和创新,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落细落地。强化选人用人政治标准,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严格选人用人组织程序,将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选拔出来,为推动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