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大房身镇党委的反馈意见
时间:2022-02-09  来源:岫岩县委巡察办  访问量:次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9月下旬至12月末,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大房身镇党委开展了十六届县委第一轮常规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共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议1次,听取汇报、表态发言共1次、召开座谈会1次、下发调查问卷57份。设置信访举报箱7个、张贴巡察公告32张、公开举报电话2部、举报电子信箱1个。进行个别谈话27人次,下沉走访13次、查阅各类材料1340余册(份)。巡察期间,接到举报信件1件和举报电话1个。本轮巡察,巡察组发现各类问题27个,其中向大房身镇党委提出立行立改问题3个、移交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2件、转交大房身镇党委办理问题1个。

2022年1月21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各巡察组关于第一轮常规巡察工作情况汇报,会上,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盛为民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 “案件线索要具体化、现象本质同时查、适时开展‘回头看’、深入研判责任主体、辨析容错机制的主观故意”等五个方面的要求。1月24日,县委巡察办主任付文双代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十六届县委第一轮常规巡察工作报告》向县委书记专题会做了汇报。县委杜强书记强调“巡察工作重在整改落实,不论是交办给各单位办理的、立行立改的还是移交纪委监委审查调查的,都要限期有结果。今后书记专题会要定期听取这方面的汇报”。

一、基本情况和总体评价

(一)大房身镇党委基本情况

核定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36人。实有工作人员88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事业编制29人,县直单位工作人员9人,聘用人员27人。内设机构27个,党员88人,其中退休党员26人,下设1个党支部。

(二)总体评价

大房身镇党委能够按照巡察工作要求,主动接受巡察、支持巡察、配合巡察,为巡察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领导班子能从大局出发,领会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意义积极开展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责任目标。齐心协力,争项目、拓路子、抓落实。但巡察过程中也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二、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轮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27个,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工作要求有差距

1.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流于形式。一是个别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 “两个维护”等应知应会内容掌握不够全面。抽查10名机关干部,均未全面掌握所提问应知应会内容。二是中心组学习着重于书面,缺乏深入学习、研讨。三是学习强国抓得不实,机关干部共计88人,参与学习53人,参与度偏低。个别机关干部积分较低,5000分以下有11人,占参与人数的21%。

2.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视不够。未按规定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在机关日常学习中,未对机关党员干部进行意识形态专题教育培训,有8名领导干部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述廉工作中。

3. 民族宗教工作政策落实不到位。2021年党委会议未按工作要求研究宗教工作事宜,“八五”普法进宗教场所工作尚未开展。

4.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不到位。残疾人两补、低保户监管工作动态管理不到位,人员信息更新不及时,出现冒领残疾人两补及低保金情况。5户冒领困难残疾人补助款共计1410元, 5户冒领低保金2736元。

5. 社会民生事业重视不足。一是公路养护监管不到位,日常养护不及时。全镇养护的12公里乡级公路,存在除雪防滑砂石料准备不及时、不充足,平整路肩、疏通边沟不及时等情况。二是自来水水井水质不达标,饮水井消毒未达到每月一次的行业标准。2021年县质检所对饮水井进行水质检测,共发现9处自来水水井出现微生物及大肠杆菌超标,占水井总数14.29%。

6. 落实污染防治要求执行不坚决,乡村环境治理不彻底。全镇境内垃圾清理不及时,政府门前、主干道公路两侧多处垃圾堆放池未能做到及时清理。

7. 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开展不到位。一是闭坑矿、无主矿数量较多,治理力度不够,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全镇无主矿山、闭坑矿共计11家,其中大甸子村陈堡组方解石矿正在恢复治理中。二是林业管护工作开展不到位。2017年以来每年均有乱砍滥伐、破坏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擅自倒伐蚕场、非法占用林地等情况发生。

8. 运用法治防范化解风险矛盾不够有力。普法工作流于形式,没有深入群众,普法宣传形式单一。2017年以来,治安案件、刑事案件频发,发生4起命案。

(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深入,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

9. 抓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面存在“宽、松、软”。2021年11月24日上午9点左右检查审批服务中心工作时发现,审批服务中心8名工作人员均不在工作岗位,存在集体脱岗情况。

10. 落实财经纪律不严格,存在廉洁风险一是未建立机关干部出差管理制度,差旅费报销审核不严格。差旅费报销单无分管领导签字、未附相关凭证、机关干部出差次数较多,2020年平均每天机关干部县内出差人数达10.85人次,2021年平均每天机关干部县内出差人数达10.1人次。二是执行财会管理制度不严格,部分记账凭证未附相应佐证材料。

11. 软环境建设抓而不实。土地确权工作开展不细致,村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过程中出现错误较多。确权证存在持有人姓名有误、共有人数与实际有误、共有人身份证号有误、双份地(出嫁女子土地未迁出)等情况。

12. 违法占地情况较为突出。国家卫片交办297个图斑,共有71个图斑为违规占地,其中,农民住宅、设施农业类占地60处,工业厂房及产业类占地7处。

13. 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对党员警示教育震慑力不够。2017年以来受到党纪处分人员32人,其中党内警告21人,党内严重警告6人,开除党籍5人。

14. 敬老院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值班值宿工作管理不严格,值班人员责任心不强,对养员日常监管不到位,出现两名养员打架致一名养员死亡的情况。

(三)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不够

15. 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党委会议记录不规范。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撰写不认真,存在照搬照抄现象。党委会议记录存在参会人员签到非本人签字、会议记录只有标题无记录内容等情况;党委会记录未按照档案相关规定,进行整理、归档。

16. 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不严谨。存在书写不规范,语句不通顺,错别字、个人问题不足方面内容少、内容雷同等情况。

17. “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存在出席人员未签到、应到人数、实到人数、记录人未填写等情况;党小组活动没有相关会议记录;开展讲党课活动次数未达到要求。

18. 对共青团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党委没能达到每年至少研究一次共青团工作,镇团委书记未能按要求做到每年至少两次向党委汇报共青团工作。

19. 选人用人工作开展不规范。2017年以来大房身镇党委多次人事调整直接公布人事安排情况,党委会参会人员没有表态意见,也没有一致同意、一致通过字样,缺少征求意见环节。

20. 责任担当、为民服务意识不强。部分机关干部业务素质不高,纪律观念不强,工作不积极、不主动、讲条件,对群众态度生、冷、硬。

21. 工作岗位人才缺乏,后备干部储备不足。重点站办负责人由临时聘用人员担任,无执法主体资格。全镇共有19个站办,其中国土所、统计办、林业站、信访办负责人由临时聘用人员担任;民政办负责人由“编外编”人员担任。

(四)向大房身镇党委提出立行立改问题(共3个)

22. 利用水利局所有专业皮卡辽C16L35、特色站专业皮卡C58Y38代替公车使用,镇政府负责用车时段加油,2017年至今未建立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及公务用车使用台账。

23. 机关干部县内出差补助未按相关规定标准执行(含车费补助30元)。2017年7月15日购入电视机1台,合计7800元,未计入固定资产账簿。

24. 大房身镇政府考勤制度执行不严格。一是机关干部参与考勤率不够,只有60人参与考勤,参与考勤率为68.18%。二是考勤制度形同虚设,调阅2021年11月份考勤记录,发现只有少数机关干部零星参与考勤。三是请销假制度执行不彻底。假条无领导审批签字,20名机关干部无正当理由不在岗。

(五)向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2件,转交大房身镇党委办理信访问题1个

向大房身镇转办处理的问题:信访举报人张某某反映:1、要求参与其承包的山场内60余棵落叶松的利益分配和修道破坏植被补偿款;2、要求解决其被曲某某殴打一案。

三、意见建议

1. 加强党的领导,坚定政治属性。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落到实地。加强中心组理论学习,坚持“两学一做”,坚持把学习教育贯彻全面,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实际成效。以领导带头、专题讲座、警示教育、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确保做到真学真信真用、入脑入心,自觉践行“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特征,坚持人民立场,贯彻群众路线。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基层党组织把老百姓最忧最盼最急的事情解决好,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初心使命。强化日常监督宣传教育,加强对违法行为的前期预防,注重事中监察消除违法行为,注重事后监察惩戒行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加大财会管理制度执行力度,完善相关规范制度的建立,做好台账登记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重点内容抓落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提高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

3. 切实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党委书记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进行、齐抓共管。按照主体责任清单,加强对干部职工学习教育的管理,定期自查,不定期抽查,通报典型,以案明纪。增强党组织生活的规范化。严格把握好组织生活的流程,坚持不简化、不走形、不走过场,保证组织生活开展的严肃性。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记录,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

 

                                             中共岫岩满族自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