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统一部署,截止2021年11月2日,十五届区委第一轮巡察3个巡察组已全部完成对本轮被巡察单位的进驻。至此,十五届区委第一轮巡察全面展开。
经区委批准,本轮巡察对立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立山区商务局党组、立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含区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立山区投资创业服务中心党组等4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立山区教育局党组、立山区民政局党组、立山区财政局党组、立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等4个党组织开展编外用工专项巡察,同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延伸全区涉及编外用工单位了解情况。
根据要求,区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督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紧盯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主要矛盾、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通过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为扎实推进立山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根据有关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依法依规处理。
各巡察组联系方式如下:
第一巡察组:对区商务局党组、区投资创业服务中心党组开展常规巡察,联系电话:0412—6613573。
第二巡察组:对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含区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开展常规巡察,联系电话:0412—7333351;0412—6615288。
第三巡察组:对区教育局党组、区民政局党组、区财政局党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开展编外用工专项巡察,同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延伸全区涉及编外用工单位了解情况,联系电话:0412—6600510。
电话受理时间:每个工作日9时至17时。
信件邮寄地址:鞍山市立山区胜利北路340号(收件人:区委巡察组;邮编:114031)
信访受理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