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的通报
时间:2021-09-09  来源:经开区纪工委  访问量:次  

    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及腐败问题反弹回潮,释放越往后执纪监督越严的强烈信号,现将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宁远街道办事处刘怀志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15年春节前,刘怀志任海城市环境保护局生态办主任期间,收受海城市恒盛铸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罗某礼金1万元。2020年9月,经开区纪工委给予刘怀志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宁远街道二台子村原村党委书记王洪振、原村主任赵友、村第一书记赵禹铮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上述三名同志,未按照《关于给予全市参加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一线工作人员相关补助的通知》文件要求,超标准、超范围发放疫情防控补助。2020年10月,宁远街道党工委给予王洪振、赵友、赵禹铮三名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王洪振二台子村党委书记职务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通报的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继续强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坚决纠正“四风”。两街道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实施常态化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