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中全会和省市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总结回顾2020年千山风景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21年工作任务。一会儿,风景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范静国同志将做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千山风景区纪工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协助风景区党工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持续净化政治生态,纪检监察工作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的成效。
(一)加强政治监督,保证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风景区纪工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做到“两个维护”,把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作为监督重点,一项一项抓好监督落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风景区纪工委坚持做到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纪工委成立两个疫情防控专项督查组,开展监督检查82次,对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人员值守、防疫物资采购发放、资金使用等情况跟踪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洗浴中心未按要求关停、个别超市食杂店测温扫码登记不规范、养老机构关闭不严等问题及时督促有关村和部门整改,保证了风景区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市防指的部署有效落实。
二是加强对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和生态恢复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风景区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办严格按照省市专项办的清查整治要求和原则全面排查、全面整治,对排查整治和生态恢复工作全程跟踪监督检查,保证了清查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风景区排查上报的31处违建别墅,已拆除30处并完成生态恢复,1处予以没收,国家和省市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办检查验收通过。同时对市纪委转交的26个违建别墅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核查,对负有监管审批责任的5名同志视情况分别给予了党内警告、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的处理。
三是跟踪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的监督落实。经过有效的跟踪监督,中央环保督察要求限期整改的千山温泉滑雪场毁林案、上石桥采石场案、小东沟垃圾污染环境案均已按时完成生态恢复并销号。
四是全力做好市委殡葬领域提级机动巡察集中反馈问题整改的监督。及时向党工委会传达市委殡葬领域提级机动巡察集中反馈会议精神,督促制定整治方案,纪工委选派专人全程跟踪监督,及时发现了韩家峪一墓主以客土方式掩盖硬化的虚假问题、上石桥一墓地整治不彻底及址界不清问题等,有效的监督保证了硬化墓地整治平稳有序推进,得到了市委巡察办的肯定。
五是全程监督确保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风清气正。组织学习换届选举“十严禁”“十不准”相关纪律规定,成立监督组对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督促温泉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组织办及村第一书记担起担子,严格按照各项工作要求,依规开展工作,广泛听取党员、社会各界声音,选好村(社区)“两委”带头人。严格按照十种人不能作为候选人的要求,及时对有关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对1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2名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候选人提出了不予作为推荐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保持惩腐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认真践行“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纪问题,全年共受理各类举报和市纪委移交问题线索17件,谈话函询4件,初步核实12件,暂存待查1件。初步核实后,立案审查3件,给予党纪处分4人次。提醒谈话、批评教育6人次。严肃查处了倪家台村原村委成员叶某利用职务便利以权谋私、截留资金问题,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市委巡察交办的反映玉佛山林业局有关人员弄虚作假、工作不负责任等问题进行了核查,对两名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认真协助铁西区纪委监委调查上石桥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永争涉嫌违纪违法问题,根据铁西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意见,并报请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批准,3月5日,千山风景区党工委研究决定,给予李永争开除党籍处分,铁西区纪委监委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持续推进正风肃纪,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围绕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及升学宴、婚丧嫁娶等抓好纪律要求提醒和日常监督检查,针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节礼等问题开展了明察暗访。成立了监督检查组,每个假日时间节点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有效制止了上石桥村一党员违规操办“升学宴”的问题;对发现的一起二一九公园管理处有关人员公款旅游问题经初步核实后,追缴违纪款2.5万元;对市区互检中发现的一起管委会工作人员违规报销通勤费问题进行了核查,追缴违纪款8640元。通过有力监督,有效防止风景区范围内“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四)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根据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千山风景区反馈的问题和意见,督促党工委和各相关部门认真梳理问题,剖析根源,找准症结,制定切实可行整改落实方案,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62个问题和3条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措施239条,认真监督检查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对负有责任的人员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的处理。同时对市纪委移交的11件巡察问题线索进行了调查,函询了结3件、初核了结4件、正在初核2件、暂存待查1件,立案审查1件,给予2人党内警告处分,取得了良好的整改效果。
(五)加强日常监督,筑牢廉洁行政制度防线
按照市纪委开展日常监督工作要求,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开展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了廉政风险点的自检自查和集中排查,发现廉政风险点72个,相应制定了防范措施。积极推进“阳光村务”建设,组织学习培训,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加强对拟提拔任用干部廉洁性审查,对千山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改革中拟提拔的3名正接受调查的干部提出了暂缓使用的意见。强化对国有资产出租的重点监督,针对监督中发现二一九公园管理处在船站、商亭等商业网点出租方面可能存在操作不规范的问题,纪工委对船站、商亭、儿童场地出租评估、拍卖全流程进行了监督,有效的避免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六)扎实开展廉政教育,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组织千山风景区党员领导干部参观鞍山市政治性警示教育馆,有针对性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自折双翼的领头雁”“双腐双谤如此下场”等警示教育片,不定期印发中央、省市纪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损害群众利益、破坏营商环境、疫情防控不力等典型案例,教育党员干部以此为镜鉴,警钟常鸣。对风景区机关改革中提拔任用的50名正副职干部进行集体任前廉政谈话,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2020年,在上级纪委和风景区党工委的领导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主动监督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表现在虽然开展了日常监督,但真正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很少;监督工作重心大多放在上级纪委和党工委交办的工作任务上,有针对性主动开展监督检查少;对“四风”问题新表现监督防范意识不强,能力不足。二是在监督执纪问责上还存在一定的宽松软的现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效果还有待提高。三是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还不能适应当前工作需要。纪工委6名工作人员中去年新调入5名,人员少,新人多,尽管加大对工作人员党章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知识及实践知识的培训,但仍很难完全适应纪检监察工作需要。这些问题有待在以后工作中重点加以解决。
二、2021年主要任务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标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要求,认真落实省、市纪委六次全会、市委十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有效落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方略,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实施千山风景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坚决担负起“两个维护”的特殊使命,推动政治监督更加精准有力。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践行初心使命作为奋斗前行的根本动力,拓展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加强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安排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加强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等突出问题。统筹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专项监督,严肃查处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保证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二)深化标本兼治,夯实治本基础,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既严厉惩治又有利于稳定,既合乎民心民意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努力提高治理腐败效能。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重点查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的腐败问题。继续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建立完善有效防范措施并监督落实到位。充分运用“廉政时空”、“鞍纪说事”、省市警示教育基地等资源,加强对风景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围绕发生在身边的腐败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注重家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培养现代文明人格。
(三)聚焦“四风”问题,坚决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加大对“四风”的整治力度,加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隐性变异新动向、涉农资金使用及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等“微腐败”摸排查处,加大对将公款吃喝转移到“公务灶”、分批次、多地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掩人耳目报销不合理费用、利用电子礼品卡、微信红包、电子预付卡收送礼金等“四风”隐身变异新表现的整治,狠刹歪风邪气。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对不收手、不收敛、不知止,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按照相关纪律规定上限处理,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说了等于做了”“发文了等于落实了”“开会研究了等于问题解决了”“任务分解了等于工作完成了”等突出问题,盯住不放、精准施治,防止新的不良习气、不严不实做法成风成势。
(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的情况监督检查,推动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认真处理8890平台转办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群众诉求背后的干部作风及违纪问题,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查处低保、涉农资金使用等领域惠民政策落实中的“微腐败”,破坏营商环境、涉黑涉恶腐败等基层群众深恶痛绝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五)强化日常监督,规范制度执行。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纪工委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推动各级党组织对主体责任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让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成为各级党组织及班子成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协助党工委坚决整改市委巡察发现的问题,查明存在的问题和根源,制定积极有效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把日常监督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在监督前移、做实监督、增强实效上有新突破,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手段,完善监督机制。
(六)深化廉政宣传,营造良好廉政环境。继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知识宣传宣讲力度,通过干部培训、网络学习、微信群信息推送、制作宣传板、宣传标语等形式,强化正向引导,坚持向先进看齐,以廉政典型、作风典型引领全区党员干部学有标兵、干有榜样,营造干事创业的新风气。营造良好的廉政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风景区更加深入开展、取得更大成效。
(七)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队伍。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专业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学条规、提能力,促规范”岗位练兵,全方位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打牢监督执纪执法的政治根基和业务功底,实现以学促练、以练促用,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纪法意识、纪法思维和纪法素养。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严格落实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规定,严肃工作纪律,严防“灯下黑”。积极锻造忠于党和人民、勤于学思践悟、勇于团结协作、严于正身律己、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战士。
同志们,奋进新时代,筑梦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任务繁重、使命光荣。让我们在市委、市纪委和党工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戮力同心、锐意进取,忠诚履职,拼搏奉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风景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