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十四五”规划开局起步提供坚强保障
时间:2021-05-25  来源:海城市纪委监委  访问量:次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国共产党海城市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一年来,在上级纪委和海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及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总方向,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迈上新台阶。

(一)突出政治引领,将“两个维护”体现在具体实践中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召开市纪委常委会70次,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重要工作安排,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措施,推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自觉履行“两个维护”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主动向市委呈报《政治监督报告》等5个报告、16份阶段性报告和18期工作专报,出台了政治生态评估办法和预警机制,协助市委分析形势、落实责任,推进全市深化政治生态修复。市监委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了专项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跟进监督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闻令即动、迎险而上,在组织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的同时,紧盯防控一线,常态化监督检查,处理疫情防控工作履职不到位问题15件22人,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7份,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纪律保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监督与其他监督同步开展。开展了脱贫攻坚监督检查,通报了工作不实不细的6名党员领导干部和11个单位。立案处理了破坏营商环境、侵害企业利益的党员领导干部7人,打掉了1个官商勾结中介代理机构,形成警示震慑。深入开展了河道垃圾、污水处理厂等水环境专项监督和明察暗访,拍摄了两集专题片,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开展了“六稳、六保”、生态文明建设、农村乱占耕地、餐饮浪费等监督工作,实现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认真履行协助协同职责。依照鞍山市委工作法,聚焦海城市委、市政府振兴发展各项任务,制定了《2020年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推行了项目责任制和过程管控法,为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提供坚强保障。协助市委做好选人用人工作,共开展廉政审查66批次3145人次。联合或协同相关市委部门开展了民主生活会监督、意识形态、信访问责、党员信教排查等工作。开展廉政考核评价工作,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召开反腐败党外人士座谈会、优化营商环境代表委员座谈会,广泛听取各界意见建议。圆满完成了省委巡视整改“回头看”具体落实工作。

(二)聚焦主责主业,推动政治生态不断净化持续向好

推进日常监督做实做细。推动各单位部门和镇(街)建立了明晰责权规范履职的《五个清单》90余份,既促进被监督对象知责明责,又确保了日常监督有据可依。建立市纪委书记办公会每月调度工作机制,确保了日常监督工作抓紧抓实。切实履行同级监督责任,监委领导列席市政府常务会,向市政府发出监察建议3份。推进了涵盖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信息的监督数据库建设,协助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完成“一卡通”发放信息和村干部基本信息采集工作,为监督大数据建设奠定基础。结合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各单位部门工作实际,推进了104家单位部门的普遍性监督工作和54家单位的特殊性监督工作,累计下发纪检监察建议60份,防火防汛、秸秆禁烧、铲毒禁毒、殡葬领域等监督工作均取得显著成效。

巩固发展作风建设成果。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下发通知重申禁令,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项措施全面实施,并开展“回头看”工作。开展了公务用车违规使用、“吃空饷”“升学宴”等监督检查。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件32件,处理38人;提前制止升学乔迁宴6件次;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3件18人。邀请鞍山市纪委主要领导来海作警示教育报告,组织廉政大讲堂系列活动,开展送纪法下乡140场次。协助上级机关拍摄警示教育片4部、自行拍摄2部,在主流媒体曝光典型案例129件。在海城广播电视台播出两期《问政海城》栏目。

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在疫情防控和办案力量外调双重压力下,开展了“5•05”专案后续、“2•23”专案协作工作,查处了工程招投标领域、生态环保、电力企业等一批重点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全年,共处置问题线索715件次;立案457件、结案436件;给予党纪处分397人,政务处分38人,双重处分18人,免予处分15人,移送司法机关23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587人次。处分科级干部30人。全年立案免处率为3.5%。

(三)深化体制改革,将改革效能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

落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五项改革”要求。建立市纪委书记约谈镇(街)主要领导机制,压实压紧主体责任;科学调整4个协作区配属,实现攥指成拳,合力攻坚;进一步夯实“阳光村务”工程,提高群众参与度;开展了镇(街)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项检查,及时纠正补齐短板问题;完成有条件镇(街)纪(工)委一体化办公专区建设和镇(街)检举控告平台建设,平稳推进了乡镇纪委书记编制划归工作,配齐配强基层纪检监察专兼职人员,委机关9名40岁以下年轻精干力量下沉基层,强化了基层纪检监察力量;严格落实“乡案县审”制度,全年各镇(街)纪(工)委均立案4件以上、乡案县审111件。完成向海镁集团和辽宁菱镁矿业公司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填补了对国有企业监督的空白。

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精准高效。全面落实省纪委规范纪检监察工作的部署,印发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实行了派驻组与纪检监察室合署办公,全面落实检控规则等文件精神和案件质量巩固提高年要求,采取了规范信访举报受理程序、线索办理提速减存等系列举措,实现了案件质量全面提升。严守安全底线,细化审查调查疫情防控措施,强化办案安全管理,全年实现“零”事故。落实以案促改文件要求,跟踪帮助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1095人次。坚持宽严相济,对12名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的干部采取了“第一种形态”,对一批符合政策规定的涉案人员使用了形态转换;5名干部得到澄清正名。

重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围绕社会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开展了农村低保、教育领域、“保道保矿”、惠农项目资金、食品药品安全、把持操纵基层政权等19项专项监督整治工作。共发现问题155个,已解决122个;发现问题线索20个,立案11人,移送市公安机关3人;下发建议书和建议单5份。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打网破伞”,全年共立案2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扎实开展村“两委”换届专项监督,共发现处置问题线索4件。通过一系列专项整治工作,教育领域的中小学生配餐、校服,医疗领域的欺诈骗保,营商环境领域的审批时限长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行业行为得到有效解决和规范。   

(四)提高巡察质效,在“四个监督”融会贯通中突显巡察利剑作用

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完善了巡察机构一系列工作规则,重新规范巡察工作模板120项。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制定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办法,建立了市委巡察办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相互贯通、相互支持的工作机制,实现了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密切配合、统筹推进。

扎实推进巡察全覆盖。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完成了九届市委第十三轮、第十四轮巡察工作,对36家市直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发现各类问题362个,移交问题线索78件,已督促被巡察单位落实整改任务,相关问题线索正在按规定办理。本届市委巡察已实现全覆盖。

科学运用巡察工作成果。通过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并针对性提出整改意见,精准推进整改,全市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进一步突显,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更加坚定,基层党建治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教育、殡葬、过度“亮化”工程、民营医院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业和领域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切实发挥了“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的巡察利剑作用。

(五)从严从实要求,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扎实开展了“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警示教育系列活动和纪检监察系统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活动,建立“单周党支部活动,双周全员学习培训”制度,纪委班子成员为机关干部讲业务、上党课,从思想根源解决“不愿干、盲目干”问题。

加大业务技能培训。聘请专家讲授消防救援、医疗救护等知识,实施了“结对帮带”计划和“以干代训”活动,开展了全员培训,着力解决“不会干、不善干”问题。

坚持严管厚爱并重。聘请了17名特约监察员,强化刀刃向内的监督;建立了平时考核内容和指标体系,开展了纪检监察干部逐级家访,规范了机关内部管理;制定了《干部健康档案》《干部成长规划书》,组织了定期体检和多项文体活动,在严格约束干部、防止“灯下黑”的同时,更加关心关爱干部,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问题的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高压下的贪腐行为更加隐蔽复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背后多为作风和腐败问题,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从我们自身看,强震慑、扎笼子、筑防线的“三不”体制机制建设还有不足;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深度不够,效果不明显;重大案件问题线索以上级转办件为主,自身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不足;镇(街)纪(工)委履职能力还需加强,同级监督仍有短板。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工作认识和体会

在过去的一年工作实践中,我们也形成了一些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在党委坚强领导下开展工作。作为党的政治机关,我们坚决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自觉接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委双重领导,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工作,所有工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有序开展,确保了我们的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不偏航。

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保持与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群众利益“守护者”,我们将人民至上理念时时标注于行、处处落实于事、深深印刻于心,“拍苍蝇、查微腐”,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赢得了群众对党的信赖和拥护。

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围绕服务发展大局。作为发展的“护航者”,我们主动适应新阶段的新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找准履职尽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破除阻碍发展的障碍,根治影响发展的弊病,拔除破坏政治生态的“烂树、病树”,为海城振兴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作为维护党纪国法的“执剑人”,我们谋定工作、划定目标、推进实施,脚踏实地,实事求是,确保了工作有的放矢、稳中求进。特别是在监督执纪执法过程中,我们坚持实事求是,尊重事实,注重证据,确保案件查办经得起现实和历史的检验。

三、2021年主要任务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要围绕开好局、起好步来展开。今年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九届五次全会以及省、市纪委全会、市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全面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十四五”开好局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更加突出政治监督,坚定不移做到“两个维护”,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

保持政治清醒,做到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学细研习近平总书记最新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新印发的文件精神,用新理论、新知识武装头脑,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将学习成果和理论武装转化为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具体实践,精准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市委市政府工作大事与纪检监察工作的衔接路径,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实现与现代化建设、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贯通融合,精细衔接。

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要紧紧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等决策部署,聚焦乡村振兴、生态文明、疫情防控、村镇换届、农村乱占耕地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决策部署落实,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做实监督。

坚决保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有效落实。要落实好市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聚焦市委、市政府“正在干的事、想要做的事”,切实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海城“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纪律保障。

(二)更加突出标本兼治,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做到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力度不松

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在推进“不敢腐”时注重挖掘“不能腐”“不想腐”的功能,在推进“不能腐”时注重吸收“不敢腐”“不想腐”的有效做法,在推进“不想腐”时注重发挥“不敢腐”的威慑、“不能腐”的约束。既要重视案件查办,又要做实后半篇文章;既要重视以案促教,又要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进而放大“三不”叠加效应。

保持一刻不停推进反腐败斗争。要盯紧盯住政策支持力度大、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攸关民生的领域和部门,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验收、公共资源交易、国企国资改革、资源开发、执法司法、供销社领域等腐败问题。要警惕、挖掘和严惩新型腐败问题和隐性腐败行为,铲除滋生腐败的温床土壤,以知难而进、迎难而上的决心和魄力,捍卫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三)更加突出“四风”问题整治,坚定不移保持战略定力,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持续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要把整治党员干部铺张浪费、奢靡享乐作为巩固党心民心的重要途径,用滴水穿石、铁杵磨针的决心和韧劲,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盯住,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确保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要通过明察暗访、交叉互检、随机检查等方式,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餐饮浪费、大操大办等问题,深入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由明转暗、化整为零,遏制反弹回潮。

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坚决整治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安排上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加重基层负担和服务企业“吃拿卡要”、落实政策“中梗阻”等问题,全力缩短“说了”和“做了”、“发文了”和“落实了”、“开会研究了”和“问题解决了”之间的距离。要通过真抓和严管,教育和警示,消除影响营商环境优化的“负能量”。

紧盯“关键少数”。要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改进作风,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要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廉洁治家,从严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据实落实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要进一步压实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切实履行抓作风的主体责任,形成一级带动一级、一级督促一级的上下联动抓作风的工作局面。对于作风建设松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力的单位部门和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

(四)更加突出以人民为中心,坚定不移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群众在反腐“拍蝇”中增强获得感

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坚决站稳人民立场,以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为重点,加强乡村振兴中惠农富民政策、资金和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扎实开展医疗机构骗保、公益性岗位不规范,以及结合海城实际的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打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及其“保护伞”,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安全感更有保障。

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大对政法系统的监督力度,排查梳理涉及司法领域的举报问题,进一步甄别、挖掘背后原因,坚决整治司法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决整治党员干部特权行为、特权现象,保持人民公仆本色。推动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黑中介、黄牛党和非法代办代理等破坏社会秩序行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五)更加突出政治巡察定位,坚定不移确保巡察工作权威,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科学制定巡察工作规划。按照“三个聚焦”要求,制定市委巡察工作的五年规划和2021年度巡察计划,确定新一届市委巡察工作范围,核定被巡察党组织数量,完善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制度机制,为开展新一轮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和巡察“回头看”等工作奠定基础。同时,做好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和提级巡察工作,创新谋划同行业、同领域横向联合巡察机制。今年,计划分别开展1-2轮常规巡察和机动巡察。

开展巡察“回头看”。全力推动九届市委巡察整改落实,抽取20-30家被巡察党组织分两轮次进行“回头看”,对于整改不到位的再整改,对未发现问题的再发现,对于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和表面整改,以及问题反弹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

构建巡察联动机制。进一步强化市委巡察办与纪委监委、组织、宣传、政法、财政、审计、信访、农业农村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加大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查办力度,深化巡察结果运用,提高巡察工作质效,保障巡察利剑直插到底。推动镇党委建立对村级党组织巡回监督指导检查工作机制,实现工作重心下沉,巡察工作向基层延伸,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助力乡村振兴。

(六)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坚定不移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确保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

压实监督主体责任。结合明晰责权规范履职的《五个清单》,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党内监督主体责任,强化对关键人、关键事、关键环节的监督,带头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

全面履行监督专责。要发扬斗争精神,敢于动真碰硬,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进一步规范监督程序,创新监督方式,试点实行“嵌入式”监督和“坐班式”监督,谋划建设监督大数据平台,推动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往深里走,力争用监督的小切口,解决一个系统、一个行业的大问题。要健全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位一体”联动监督工作机制,继续加强与司法、执法机关和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全面提高监督效能,用高质量的监督赋能高质量发展。

发挥监督预防功能。监督也是对干部的爱护。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动监督关口前移、监督重心下沉,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通过监督实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防止党员干部从“好同志”变为“阶下囚”。通过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最大限度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七)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坚定不移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促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

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五项改革”成果。围绕“谁来干、干什么、怎么干”,加强市纪委监委对镇(街)纪(工)委的领导,确保监督检查、线索处置、案件查办、案件审理以市纪委监委领导为主。要通过做实做强协作区,加大镇(街)纪(工)委的指导和支持力度,确保其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能办案、会办案。要强化镇(街)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力度,提升镇(街)纪(工)委书记工作能力和水平。要继续推进镇(街)一体化办公专区建设,完善办公专区功能,确保办案安全。要继续抓好基层正风肃纪监督工作,主动发现和纠正问题;继续推进“阳光村务”工程,让群众感受到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

推动规范化法治化建设。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注重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确保各项工作依规依纪依法实施。要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在线索移交、审查调查措施使用、案件移送等方面的协调衔接,形成工作合力。要继续开展案件线索提速减存,提高案件查办质量,落实以案促改要求,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制定出台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规范,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各部室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在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上运行。

(八)更加突出自身能力素质建设,坚定不移加强自我监督约束,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面对新征程新任务,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始终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要带头加强政治建设,一以贯之学习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科学理论引领和指导工作。要带头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纪委、海城市委工作安排部署,用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要继续加大纪法培训、技能培训力度,着力提升问题线索发现能力和案件查办能力。要继续加强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和交流力度,保持纪检监察队伍健康发展。要树立良好家风,严格要求家人树立遵纪守法、艰苦朴素的良好观念。要从严从实加强自我监督,强化内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要扎实做好换届工作,牢牢握住接力棒,接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同志们,征途漫漫,惟有奋斗。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勠力同心、无畏前行,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加快海城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