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件的通报
时间:2021-05-26  来源:市纪委监委  访问量: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动省委关于“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的工作部署,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发现并查处了一批营商环境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震慑,持续净化政治生态,现将查处的五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市环保局时任副局长张超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购物卡问题。2012年至2016年,为感谢张超在东台等污水处理厂及污水处理管网工程建设方面给予的帮助,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多次送给张超购物卡;张超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3月,市纪委监委给予张超同志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主任科员。

2.市人防办工程处时任处长江东辉违规为企业办理人防审批手续问题。2013年至2017年,江东辉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多家企业办理人防审批手续,并收受企业钱物;江东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2月,市人防办党组给予江东辉同志留党察看,政务降级处分。

3.市金融发展局原四级调研员王艳违规为企业谋取便利问题。2019年3月,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明确要求,在金融发展局机构改革期间暂停办理典当、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管理等三类机构相关工商注册信息变更审批。2019年8月,王艳违规私自为某典当行提供印有“鞍山市金融发展局”红色名头的空白便签纸,导致该典当行利用其提供的空白便签,违规到立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企业工商注册信息变更手续。王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2月,铁东区和平街道党工委给予王艳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市房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刘巧玲违规为房产中介所办理业务提供便利问题。2009年至2018年初,刘巧玲利用在市房产交易中心个体自然人房产转让受理窗口的工作便利,多次违规为某房产中介所插队办理或查询房产信息等业务,收受该中介所好处费。2021年1月,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给予刘巧玲警告处分。

5.高新区房产局原局长陈忠伟违规选取中介机构代理服务问题。2013年至2017年,陈忠伟未按照《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库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在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库内随机抽取招标代理公司,没有变更招标代理机构,而是继续延用并直接指定为某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此期间房产局建设项目共计95项,招标代理直接指定为该公司的有74项。该公司为感谢陈忠伟在工作中给予的关照多次送给陈忠伟礼金。2021年2月,高新区纪工委给予陈忠伟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5起典型案例,有的利用职权为企业谋利,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有的落实上级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不到位;有的违反工作程序,侵害企业群众合法权益。这些问题严重破坏了我市营商环境,妨碍了政策落实落地,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必须严肃查处。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的“主人翁”意识,明晰界限、守住底线、坦荡交往、转变作风、真诚服务,认真落实我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

优化营商环境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实践。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真正扛起主体责任,以更大决心、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不断完善制度,加强教育监管,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工作职责,始终保持对破坏营商环境问题惩治的高压态势,通过常态化日常监督推动职能部门工作作风持续好转、服务企业能力不断提高,进一步拓宽问题线索受理渠道,严查查处违规参与招投标活动、吃拿卡要、侵害企业合法利益等腐败问题,坚决整治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政务服务效率不高、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为推动全市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实现我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