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公安局原副局长王焕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时间:2021-05-24  来源:台安县纪委监委  访问量:次  

王焕平在任台安县公安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涉嫌受贿犯罪;徇私枉法,对明知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其受到追诉,涉嫌徇私枉法犯罪。经县纪委常委会2021年2月会议讨论,决定给予王焕平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