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中心大局 提升监督效能
为高新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在2020年高新区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5月)
李 煜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高新区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总结回顾2019年工作,研究部署2020年任务。刚才,静国书记对如何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指明了努力方向,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党工委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使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正风肃纪,直面突出问题,深化标本兼治,着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巩固净化修复政治生态成果
一是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持续跟进、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职责落实具体措施。开展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全国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和新发布党规党纪的解读和学习,组织“廉政大讲堂”、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活动,使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抓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将专项整治作为确保主题教育取得成效的重要举措,抓深挖彻查、抓整改成效、抓深化延伸、抓考核评估,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相互促进。三是深化警示教育,定期通报各级纪委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组织各级党组织学习讨论《反腐利剑—崩塌的人防办》《不该失守的底线—42名违纪违法干部的忏悔与警示》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升级高新区廉政主题公园 “入党誓词”新景观。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30余次,受教育人数累计达到1700余人次。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高新区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重新补充完善廉政档案172份。制定《高新区政治生态档案制度》并推进试点。制定《高新区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将7种情形列入“负面清单”。五是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范,组织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围绕权力事项、对照岗位职责,找出容易出现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关键环节,不断提高治本措施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二)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
一是坚守关键时点,反复提醒告诫,加强跟踪核查,坚决防止“节日病”反弹复发。对有婚丧嫁娶喜庆事宜的干部开展登记备案和提醒谈话,调查核实落实情况。二是坚持常态化明察暗访,开展检查抽查50余次。聚焦违规发放津补贴及福利、私车公养、办公室面积超标、漠视群众利益等问题组织开展交叉检查。围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个人事项报告问题组织自查自纠。三是深化专项治理。开展“升学宴”专项整治,制发文件强调纪律要求、开展集体廉政谈话提醒告诫,签订承诺书58份。开展长期不上班、“吃空饷”专项整治、“回头看”以及交互检查,对3名长期请病假人员的诊断、病假手续进行了复核。开展整顿“大棚房”、清理违建别墅、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专项治理,推进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四是加强“以案说纪”警示教育,以“鞍高清风”廉政微信平台为主要载体,发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80条禁令和各级纪委查处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旅游活动安排等典型案件30余件、“升学宴”典型案例10件,让“曝光台”更具时效性。
(三)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一是疏浚群众诉求渠道。开通“微信一键通”投诉举报平台,在各部门、窗口单位和基层站所显著位置张贴“二维码”,搭建群众反映问题的“绿色通道”。持续开展“走千家进万户”活动,全年共走访居民(村民)、商户约2500余户,收回调查问卷1500余份,发放宣传单300余份。推进“阳光村务”工程,明确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的内容、时限、载体和流程,强化群众监督。二是开展群众利益问题信访件“大起底”,梳理排查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围绕“8890”民生问题大数据平台和政务便民服务平台,跟踪督办超期件,对有关部门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对市委领导批示件开展现场办公,推动实现超期件为零。三是持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按照市纪委统一部署,持续开展涉农项目涉农资金和民生资金民生项目专项治理,对分别发现的540个问题和461个问题,督促业务部门整改解决,实现办结率100%。着力查处落实相关政策中把关不严、动态管理不到位、失职失责等形式主义问题,先后给予党纪处分5人,组织处理8人。聚焦医疗、教育领域突出问题,对市纪委领导批示意见的某基层医疗机构问题线索进行核实并及时报告,对某中学教师职称评审中存在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对有关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四是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制定《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严明纪律要求的通知》,开展 “主动为、强落实、敢担当”主题活动。出台《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层层压实责任。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涉黑涉恶线索移送反馈机制、同步侦办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横向沟通联动,强化工作衔接。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共处置线索11件,查结9件,立案1件,并案暂存1件,组织处理2人。
(四)推进“两个责任”紧密衔接、贯通发力
一是以压实责任为根本,制定《高新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年计划》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工作专项方案》等长效制度,细化分解任务,夯实分工责任。二是规范履责行为。组织召开全区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会议。制定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要点,明确任务目标、重点任务、具体措施和责任部门。党工委每半年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下级党(工)委等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班子成员定期同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纪工委每季度听取基层单位落实监督责任情况汇报,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走访调研。完善工作对接与交流制度,推动基层纪(工)委书记、专职纪检委员与驻在单位党组织书记工作交流,让经常性谈心谈话和列席重要会议成为常态。实行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实月报告制度。做实做细监督基本职责。三是强化日常监督。制定《高新区日常监督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确定7个方面48项日常监督共性任务和2项个性任务。按照任务明细化、程序规范化、措施具体化的要求,制定《高新区日常监督工作纪实性量化统计实施办法》,明确10方面30项重点工作任务和22个配套的规范性表格、台账。组织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结合实际按要求推进各项任务有序开展。
(五)强化纪律刚性约束
一是夯实基础工作。复核完善高新区党员及监察对象台账,基本实现公职人员全覆盖。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按照经济、社会、建设、党务“四条线”,设立4名纪检委员,初步实现联合派驻全覆盖。制定高新区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细则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考核办法,规范和强化农村基层村务监督,进一步织密织牢监督网络。二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开展业务培训、知识测试、“以案代训”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三是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完善纪律审查工作流程和规范文本。实行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乡案县审”工作机制,提升基层纪委办案质量。开展谈话专区管理和走读式谈话、案件质量的全面自查,把好立案关、证据关、审理关。调取核查干部档案、工资沿革表等资料,坚决纠正和防止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四是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全年共处置问题线索22件,立案8件,给予党纪处分6人,组织处理19人,第一种形态占72%,第二种形态占20%,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的基层党组织对抓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个别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的主动性不强,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有的党员干部有畏难情绪,把严抓作风与干事创业对立起来,推诿扯皮、懒政怠政;有的工作领域仍然存在廉政风险和隐患,管权管事管人的制度不完善,或者有制度执行落实不到位;个别干部纪律意识不够强,自我约束不够严,仍然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腐败行为等顶风违纪问题,等等。这些都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在今年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认真贯彻中纪委全会新部署新要求
一年来,在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全力支持、积极配合下,纪检监察工作坚定稳妥、扎实有效、不断深入,在此过程中,我们形成了一些认识和体会。
(一)必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必须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守初心使命,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贯彻“三个一以贯之”的要求,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加强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推进政治生态净化修复。
(二)必须把监督首责融入中心大局
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把重点放在监督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上,把协助职责体现到管党治党各领域、各环节、各层面,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始终贯通协同、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聚焦民生、发展等中心任务,通过监督发现问题症结、督促完善制度机制,切实解决障碍梗阻,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
(三)必须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
准确把握“稳”和“进”的关系,适应“时”与“势”的变化,稳扎稳打、以稳促进,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在履行监督基本职责、破解难点、解决痛点问题过程中正确把握运用政策策略,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树牢精准思维,历史地、辩证地、客观地看问题,准确把握尺度和情节,在纪法框架内最大限度地用准用好政策,最大限度地教育人、挽救人、团结人。
三、2020年主要工作
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切实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市纪委五次全会部署和高新区党工委要求,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净化修复政治生态,为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持政治监督根本职责
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首要任务开展常态化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监督检查,促进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生态环保、减税降费等工作实践中主动完善制度、自觉尊崇制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七个有之”,严肃查处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高新区党工委工作安排中,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加强对《市委关于深化城市活力建设推动鞍山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市委八次全会精神落地落实。加强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在经常、严肃、认真上见真章,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等突出问题。紧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紧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职,紧盯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深化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强化责任落实,推动精准施策。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监督,坚决整治不服从指挥、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以及侵占、截留、挪用防控经费和物资等违纪违法行为。探索深化政治生态动态评价、分析和研判机制,持续完善净化修复政治生态的务实举措,进一步改进政治监督方式。把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当中,深植爱党、护党的情怀与担当。
(二)坚决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集中解决脱贫攻坚中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对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重点问题从严查处,为高质量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纵深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干预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配合市纪委和有关单位、部门做好涉黑涉恶案件的调查取证和涉案人员查处工作。落实“一案一整治”要求,强化以案促改,堵塞制度漏洞。持续聚焦教育、医疗、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农村基础设施、住房租赁中介等突出问题,分行业分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巩固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集中治理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持续推动涉农资金涉农项目、民生资金民生项目大排查大起底问题整改。认真办理8890平台转办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群众诉求背后的干部作风、违规违纪问题。持续推进“阳光村务”监督平台、“微信一键通”举报平台建设,进一步畅通党员群众反映情况、开展监督的渠道。
(三)以有力有效监督压实“两个责任”
增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和有效性。把纪律监督挺在前面,突出案件威慑、纪律教育,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监察监督要着力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监督的全覆盖和有效性。巡察监督要与净化修复政治生态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更加聚焦、更加规范、更加有效。派驻监督要综合运用谈心谈话、检查抽查、列席民主生活会、处置问题线索、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形式,围绕“三重一大”事项,抓实近距离常态化监督。发挥组织监督作用,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协助党委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促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联动。采取约谈、述责述廉、政治生态评价等方式,督促各级党组织及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健全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切实纠正监督虚化、弱化突出问题。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提升规范化水平,营造党员和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增强“主动转”的自觉。全面深入推进“三项改革”,强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和指导,加大统的力度、明确改的章法,不断提高治理能力。规范制度机制和业务流程,探索完善问题线索处置、案件审查工作模板,推进内审和外查、办案和安全、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案件查办和案件审理依规依纪依法。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进一步明确各类问责情形的问责主体,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问题,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管党治党常态。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执法部门在线索移交、调查措施使用、案件移送等方面的协调衔接机制,加强党内监督与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构建科学严密高效的监督网。
(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机制
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对腐败存量,分清先后主次、轻重缓急,对已经充分暴露出来的优先查处,对已成为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障碍的优先查处,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资源、土地、建设、工程等领域的腐败和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扎紧不能腐的笼子。发挥案件治本功能,强化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健全审批监管、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制约和监督机制,推动相关部门填补管理漏洞、制度空隙、监督缺位,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制定处置诬告错告误告问题办法,及时澄清不实举报,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用好“鞍高清风”微信平台、“廉政大讲堂”、廉政主题公园等教育载体,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纪国法教育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落实《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办法》,坚持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威慑相结合,着力做好受处理干部跟踪回访和思想转化工作。高度重视审查调查安全,规范工作流程,开展教育培训、应急演练,探索审查安全风险评估办法,突出抓好“走读式”谈话安全,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五)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坚持节日提醒、明察暗访和交叉检查。围绕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私车公养、公款旅游、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大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从严处理顶风违纪问题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行为,坚决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警惕“不吃公款吃老板”、“一桌餐”申领营业执照后规避监督等隐形变异问题,坚持露头就打、深挖细查。深入分析发生违纪问题的规律性特点和普遍性成因,督促健全制度、堵塞漏洞,推动构建更有针对性、实效性、可监督、可遵循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体系。持续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增加基层负担等问题,筛选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督促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大排查,紧盯发文、开会、督查、考核中变相加重基层负担的新动向新表现,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和措施。强化重点领域专项监督。做好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监督,推动自查自纠、重点整改和常态化管理,严肃查处虚假整改、拒不整改问题。加强非法占用国有闲置商业网点问题专项检查,按照“一房一策”标准督促整改,深挖背后的为政不勤、为政不公、为政不廉等行为,严肃查处国家公职人员截留、贪占、挪用房款、租金等违纪违法问题和失职渎职行为。聚焦窗口服务“黑中介”“黄牛党”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盯住不放、抓深抓实,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持续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着力提高把握方向、把握大势、把握全局的能力,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发展。要强化斗争精神,坚决同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问题作斗争,在党和人民最需要的时候和地方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开展“学条规、提能力、促规范”岗位练兵,集中开展模拟案卷、典型案例评析等活动,着力提高审查调查能力和执纪执法水平。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和基层纪委标准谈话室建设。健全内控机制,严明工作纪律,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保持斗争精神、坚定斗争意志、提高斗争本领,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