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山区纪委监委“点面”结合全力做好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工作
时间:2020-12-27  来源:千山区纪委监委  访问量: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要求,千山区纪委监委按照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工作”文件精神,在积极做好“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这项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的基础上,坚持“点面”结合,拓展帮助成果,有效促进了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悔过自新、担当作为,进一步确保了净化修复政治生态工作更加具体、更加深入、更加有效。

一、立足“要点”、着眼“基面”,全力压实主体责任

千山区纪委监委按照《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办法(试行)》和《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办法(试行)分工意见》要求,紧紧围绕压实责任这条主线,全面推动跟踪帮助各项工作稳步开展。一是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工作”文件下发后,区纪委监委第一时间上报区委。区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区委常委会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工作”要求上来,全面确保《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办法(试行)》在全区落地落实、落细落好。二是量化任务,明确分工。千山区纪委监委充分结合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工作”文件精神和全区实际,立足解决对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一惩了之”、“一处了之”等问题,制定下发《千山区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办法(试行)的分工意见》,进一步明确作出处分决定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任务分工,全面确保“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任务目标可量化、方式方法可操作、成果成效可评估、失职失责可问责。三是突出主体、压实责任。按照《千山区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办法(试行)的分工意见》,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工作的主体责任,切实把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纳入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和党建工作重点内容,全面落实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相关工作。截止目前,全区共跟踪帮助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331人。其中,重点跟踪帮助尚在影响期内的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60人。

二、找准“焦点”、把握“全面”,全力完善工作机制

千山区纪委监委紧紧围绕跟踪了解、关心帮助、综合评价三个环节,建立健全了处理处分决定跟踪落实、纪实、帮助联系人、谈心谈话和回访等五项制度,真正形成了全覆盖、全链条的跟踪帮助工作机制。一是把跟踪了解和监督落实有效结合。在跟踪了解环节中,通过建立健全处理处分决定跟踪落实制度和纪实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处理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精神状态和现实表现。按照要求将处分决定执行事项通知单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下发至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要求党委(党组)按照有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宣布或通报处理处分决定,并直接办理或配合做好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的工作、职务、职级和其他有关待遇的调整与变更。同时,做好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影响期内的年度考核、职务职级工作管理以及材料归档等工作,并及时填写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按照要求报告至作出决定机关。二是把教育转化和激励鼓劲有效融合。在关心帮助环节中,通过建立健全处理处分决定帮助联系人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和回访制度,不断强化思想政治教育的感染力和亲和力。要求帮助联系人定期对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报告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状况,全力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帮助其改进提高。同时,要求作出处理处分决定机关通过与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本人面访沟通、听取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等方式开展回访工作,进一步了解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认错悔错态度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全面促进帮扶工作深入开展,扎实确保教育引导不断强化、教育效果不断提高。三是把对组织负责和对个人负责有机统一。在综合评价环节中,要求作出处理处分决定机关在参照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和所在地区、部门(单位)纪检监察机关评价的基础上,充分结合帮助回访、信访举报和监督执纪等因素对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作出综合评价,并将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的教育转化情况形成综合分析材料,上报至同级党委、通报至组织人事部门、归入至干部廉政档案,全面实现跟踪帮助工作对组织负责和对个人负责的有机统一。

三、突出“重点”、统筹“两面”,全力聚焦监督检查

为进一步贯彻好落实好“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和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要求,千山区纪委监委坚持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工作的重点方面,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监督和全方位管理。一方面,加强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及时反馈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坚决纠正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不规范等问题,充分发挥出处分决定的惩戒、警示和教育作用。同时,大力督促各镇(街)纪(工)委对自办案件处分决定情况进行回访检查,不断增强和提升执纪审查工作整体效果。截止目前,对全区250余人次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3个,均已下发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另一方面,加强对跟踪帮助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持续加强对跟踪帮助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督促各单位各部门严格落实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任务,并对未按规定进行跟踪帮助的相关责任人,按照具体情节给予相应组织处理,情节较重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全面确保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此外,千山区纪委监委准确把握政策导向,在认真区分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所犯错误性质、动机、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态度认识等的基础上,切实将教育管理与民主测评、干部使用结合起来,重点突出对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改正错误、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考察考核,并把影响期间的政治表现和履职尽责情况,以及年度考核、影响期满考核情况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积极探索教育管理成果的共享方式,全面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切实达到帮助一个,教育一片,规范一类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