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立山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管辖范围
时间:2020-12-27  来源:立山区纪委监委  访问量:次  

   1. 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区委办公室、区委统战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区政协机关、区委巡察办、区委区政府信访局、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工商联、区残联,共9家单位。

2. 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编委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党群事务服务中心、区党建工作服务中心,共8家单位。

3. 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区民政司法事务服务中心,共7家单位。

4. 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区政府办公室、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商务局、区统计局、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区投资创业服务中心、区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共9家单位。指导协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纪检监察工作。

5. 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区教育局、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科协、区文教事业发展中心,共5家单位。指导协调区教育系统及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纪检监察工作。

6. 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医疗保障局、区环保局、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区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共9家单位。

7. 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区财政金融事务服务中心,共8家单位。指导协调区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

8. 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

负责监督:立山经济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