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至8月,市委第六轮巡察第八巡察组对我县殡葬领域开展了巡察,2020年4月下发了《关于巡察岫岩县殡葬领域的反馈意见》。对此,县委、县政府结合岫岩实际,制定下发了《市委第六轮巡察殡葬领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方案》等文件,成立了市委第六轮巡察殡葬领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抓好我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2020年7月2日,市暗访组在岫检查过程中,发现我县苏子沟镇葛井波木材加工厂存在违规加工及销售棺木行为,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对该问题线索进行了核查处理。现将这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经县纪委监委核查组核查,葛井波木材加工厂于2019年3月开始违规加工及销售棺木,至今共加工大棺木29口,现已销售22口,工厂库房剩余7口,在待销状态,直至被暗访组检查发现。经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决定给予苏子沟镇政府民政助理王春朋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对苏子沟镇政府分管民政工作副镇长王斌同志进行诫勉谈话;给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兴隆分局管片工作人员赵致政务警告处分,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兴隆分局局长鲍向东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对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徐铁文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同时责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依规对葛井波木材加工厂进行处理。
此次问题的发生,暴露出我县个别乡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对殡葬领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重视度不够、责任心不强。其中,苏子沟镇政府履行属地化管理责任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制止打击本镇违规加工、销售祭祀用品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不到位,牵头查处打击违规加工、销售祭祀用品工作不到位不彻底;县民政局发挥牵头抓总、综合协调作用不到位不顺畅,致使我县至今仍然存在违规加工、销售祭祀用品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对此,经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对苏子沟镇政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民政局进行通报批评。
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务必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工作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市委第六轮巡察殡葬领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方案》,健全完善我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加强对我县违规加工生产、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祭祀用品的厂家、门点、流动摊贩以及不文明祭祀行为、殡葬违法行为的排查整治和综合打击力度,切实抓好殡葬领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县纪委监委将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责任追究,对不认真、不落实、不负责的人和事紧盯不放,对整改工作中消极对待、不担当、不作为、虚假整改的党员干部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整改落实工作真到位、真见底,不留尾巴、不出现反弹,推动岫岩殡葬改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