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胜利、胡凤珍违规操办问题的通报
时间:2020-12-26  来源:岫岩县纪委监委  访问量:次  

       2020年高考已结束,各高校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督新形势,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地生根,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坚决刹住违规操办“升学宴”等不正之风,现将近期严肃查处徐胜利、胡凤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操办问题通报如下。

一、石庙子镇西青苔峪村支部委员、村会计徐胜利违规操办酒席借机敛财问题。2020年5月18日,徐胜利以自家建房上梁为由,在西青苔峪村富盛隆饭店摆放酒席14桌,违规收取礼金12800元,已责令其全部退还。经石庙子镇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徐胜利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西青苔峪村支部委员职务。

二、苏子沟镇古龙山村支部委员、村妇联主席胡凤珍为其子违规操办“买房宴”,并收受礼金问题。2020年7月11日,胡凤珍在大营子镇金润来饭店为其儿子违规操办“买房宴”,操办宴席19桌,并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2300元。已主动将礼金2300元退还。经苏子沟镇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胡凤珍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古龙山村支部委员职务。

在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在岫岩县纪委监委三令五申严禁违规操办的形势下,我县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不在乎、不敬畏,我行我素,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督的“高压线”下顶风违纪,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引以为戒,时刻反躬自省。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地生根。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规定,自觉抵制各类不正之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抓住2020年高校录取升学的关键时间节点,对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操办或参与“升学宴”等问题,坚决严肃从重从快查处,并及时通报曝光,绝不姑息,坚决防止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之以恒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