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0-12-26  来源:市委巡察办  访问量:次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6月10日至8月20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12月27日,《关于巡察市司法局党组的反馈意见》正式移交市局党组,并召开了“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市司法局情况反馈大会”。反馈意见在充分肯定了市司法局党组工作的同时,实事求是地提出了5大方面、24条问题及4条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市司法局党组在收到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报市委巡察办审核。2020年1月17日,市司法局党组正式开始进行全面整改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巡视巡察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现将适宜向社会公布的整改情况公布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细抓实

市委第七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建议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市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组的意见,并坚决做到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高度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勇于责任担当,确保打赢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总体战”“攻坚战”,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实在效果推动司法行政系统各项工作落实和用制度管权用权长效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按照中央、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相关要求,特别是反馈大会传达的玉起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承宇主任具体要求,成立了市司法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直属党委和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在局政治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相关材料的收集和汇总等具体工作。同时,分管市司法局的副市长也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两次对整改工作作出了具体要求和指示。一次是反馈意见移交之初约谈局党组书记,要求市司法局党组要以政治机关的高度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坚决按照巡察整改工作相关要求,全力做好这次“政治体检”的“后半篇文章”;一次是近期听取司法局党组书记专题汇报整改情况。市领导对市司法局党组的整改工作总体上表示认可并强调,抓好整改是严肃的政治任务,要深刻认识抓好整改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要求、巩固深化巡察成果的关键举措,市司法局党组要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任务,注重建章立制,切实把整改工作抓细抓实抓好。要注重成果运用,在抓好结合上下功夫,找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使两者同促进、共提高。要做到巡察整改与中央巡视整改、省委巡视整改、主题教育整改贯通融合、一体推进,驰而不息、久久为功。

(二)抓实责任分解

市司法局党组在收到《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人员起草及多次修改完善,形成了《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并报市委巡察办审核通过。《方案》分为三个阶段进行,以《反馈意见》五大方面为主要整改内容,并举一反三,将24条问题细化成27个具体整改事项;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主动辨析问题,并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把反馈问题整改真正落实到责任领导、牵头部门(科室)、责任部门(科室),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反馈意见》逐条整改、逐件落实。

(三)严格责任追究

为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在形成《整改方案》的同时,由机关纪委起草制定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问责制度》,各牵头部门(科室)建立了整改落实专项方案及台账,确保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市司法局党组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党员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

二、坚持问题导向,真抓真严真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为扎实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市司法局党组充分正视反馈问题和存在不足,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对巡察反馈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以动真碰硬、刀刃向内的决心和行动,建立健全整改机构、层层细化措施方案,真正形成上下协同、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强力推进整改工作落实见效。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开展近半年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组及党组扩大会议3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题会议3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目前,《反馈意见》中的24个问题已经整改完成19个,2个问题需要长期整改,2个问题需要进一步整改,另有涉及市监狱和局机关的1个大问题、2个小问题,因客观因素无法完成整改建议销号。整改中共制定新制度、规定19个,完善台账4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已取得实质性成效。
  (一)政治站位不够高,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

1.关于市司法局作为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和全市的司法行政机关,党组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工作要求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针对“没有从推进全市法治建设水平的高度,谋划新增职能与原有职能的有效整合,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司法轻法治现象市司法局重新组建后,增加了原市政府法制办的职能,承担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巡察期间,原市政府法制办的工作资料不能与市司法局的一并提供,需要单独索取,且基础性档案资料缺失严重”的问题作出整改如下:一是积极筹备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请示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有关领导,提请召开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部署,研究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明确2020年法治鞍山建设重点任务,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二是全面总结2019年我市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要求,起草了《2019年度鞍山法治建设工作报告》。三是科学拟订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遵循省委2020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方向和重点,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工作部署和要求,在结合我市实际基础上,形成了9大方面63项具体工作的《中共鞍山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送审稿)》。四是研究制定《中共鞍山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意见》。为我市依法推进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和依法打击疫情防控期间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提供行动指南。五是纵深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指标任务落实。按照中共辽宁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向全市法治建设各责任单位重新下发认领通知,要求各单位对照省委最新方案,重新认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任务,切实加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以点带面,辐射全市,加快实现“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六是统筹加强全市各级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互联互通及时了解、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相关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注重加强法治建设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在我市疫情防控初期与执法协调小组积极沟通对接,及时将市卫健委增列为执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同时,积极保持与市、县两级法治建设办的密切联系,加强督促指导,形成上下畅通、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七是组织相关人员对原有档案资料进行一次全面整理归档的基础上,制定了《鞍山市司法局档案保管制度》,对档案的移交、管理、整理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从制度上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针对“落实关于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不到位,县(市、区)、乡镇(街道)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推进缓慢对个别表现较差的政府法律顾问,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一村(社区)一顾问’的宣传力度不足,社会知晓率低,群众对村(社区)法律顾问能够免费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缺乏了解”的问题,作出如下整改:一是加快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切实发挥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区域协调作用,推动本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目前,七县区均已建立了县级中心并已发挥作用。二是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利用区域调整的契机,加强配备司法所人员、扩大办公面积,从而推动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三在2019年11月19日完成了第五届政府法律顾问的换届工作。四是采取规范法律顾问工作档案、填写法律顾问任务统计单等方式统计法律顾问的工作量,及时评价法律顾问的工作效果。五是进一步严格执行《鞍山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依法加强对法律顾问履职情况的监督,将法律顾问费的发放与案件量、办案态度、案件难度、诉讼效果等台账记录相结合,对法律顾问工作和报酬进行动态调整,落实奖惩措施。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主题宣传,实现与群众零距离接触,并重新组织律师与全市1176个村(社区)签订《服务协议》,同时将村(社区)微信群开通和服务情况列入律师年度考核内容,增强服务的实效性。扎实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拓宽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渠道。充分利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在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的同时,推介一村(社区)一顾问,提高群众对此项工作的知晓率、熟悉度。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定期深入村、社区集中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相关宣传。在新冠肺炎疫情伊始,市司法局既组织编写了《新型肺炎防控法律知识50问》,并下发至全市各基层司法所,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村、社区开展宣传,教育村(居)民依法依规接受疫情防控的相关措施,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九是组织驻村律师定期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知识讲座,提升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度、熟悉度。此项整改因疫情原因暂未开展,待疫情结束后即刻实行。整改情况:需要长期整改。

2.关于党组贯彻落实市委8890平台建设工作要求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未制定出台办理8890平台案件的专项工作制度,未落实“一案一档”的工作要求,未严格落实回访调查和分析研判的有关要求。截止8月20日,共办理8890诉求件80个,优秀率93.18%。其中,咨询21件,主要涉及公证及各类法律法规政策;投诉59件,主要涉及遗属费发放、社会律师等问题”的问题进行如下整改:一是制定《市司法局8890平台工作制度》。二是建立8890案件“一案一档”的工作模式,建立工作台帐、分类保管,做到全部案件底数清、帐目明。三是严格落实8890平台诉求回访工作机制,对每一起诉求案件在办理完成后均进行回访,做到回访率100%。四是建立8890平台分析研判制度,从2020年起,每季度通报研判8890平台工作情况。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二)党的思想建设不够深入,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方面

1.关于党组抓思想建设力度不足,工作不细,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概念学习掌握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党组对印发的重要文件把关不严。2017年市司法局党组印发的《2017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实施意见》中,将个维护错误地引用为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的核心地位。2018年市监狱个别班子成员的述职述廉报告中,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表述为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问题进行如下整改:一是制定《鞍山市司法局机关公文管理制度》。二是建立健全“公文签发三级审核体系”。三是以两级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下发的学习精编为主要载体,进一步加强全系统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建立两级领导班子成员述职报告党组(委)书记审核制度。五是制定《鞍山市司法行政系统重要文件三级审核责任制》。即在个人材料备案和归档前,党组书记、党委书记、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要对材料的格式、内容等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予备案和归档,逐级退回,直至符合相关要求。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2.关于党组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缺乏有针对性的分析研判,存在材料缺失和照搬照抄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市司法局没有对律师行业从业者、服刑和强制戒毒人员等特殊人群进行意识形态分析研判的问题进行如下整改: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及时在出现特殊情况时进行分析研判,确保对重要时间节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点对象全覆盖、无死角。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针对市司法局意识形态工作材料照搬照抄现象普遍存在。2017年材料中出现课堂讲堂是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阵地’‘占领课堂阵地等字样;市监狱2018年上半年和全年的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大篇幅重复的问题做如下整改:把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纳入党务督察之中,每半年对各直属党委开展1次专项督导检查。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三)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组织生活不规范方面

1.关于民主生活会程序缺失,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市司法局党组及所属单位党委普遍缺少会前广泛征求意见、通报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等环节,谈心谈话内容与民主生活会主题不契合,谈话内容不深入且无谈心谈话方案。”的问题进行如下整改:一是利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会前学习,在局党组和各直属党委中开展了一次关于规范召开民主生活会相关内容的专题学习。二是制定《关于规范市司法行政系统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若干规定》。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针对“市司法局党组缺乏对所属单位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督导指导,材料缺失、内容雷同现象普遍存在。市监狱党委存在一稿两用现象,2018中央巡视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的报告和党委书记个人的报告内容完全一致;市强戒所没有提供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记录,没有提供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等7次民主生活会的材料的问题进行如下整改:将民主生活会相关内容纳入党务督察中,并作为重点项目,每年至少督导检查两次(2020年1月已督导检查一次)。整改情况:需要进一步整改。

针对原市政府法制办不能提供大部分的民主生活会材料,疑似在机构改革、人员整合过程中丢失的问题进行如下整改:一是制定《鞍山市司法局档案保管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今后不再出现类似问题。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对原法制办移交材料(市局档案室和城建大厦各办公室)进行了一次集中整理归档。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2.关于“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党日活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市司法局除党组书记所在党支部外,其他党支部不同程度存在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部分支部学习记录、组织生活会和党日活动记录有伪造、抄袭嫌疑,个别党支部学习记录丢失”的问题做如下整改:一是制定《关于对市司法局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方案》、《鞍山市司法局党务督查制度(试行)》、《党支部记录本保管交接制度》等制度,从源头上杜绝再次发生此类问题。二是由市局组织科于2020年1月份的党务督察中,对局机关各支部记录本、组织生活会和党日活动记录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责成支部整改。三是对机关全体支部书记进行了一次规范组织生活相关记录的专题培训。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针对“原市政府法制办党组、党总支概念混淆,行文不规范。出现用党总支文件的文头和文号印发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用党总支的文头、党组的文号印发党总支换届的请示等问题”做如下整改:一是由市局办公室组织各直属党委、各部门(科室)负责文字综合的同志集中学习《鞍山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文件公文制定的通知》(鞍司发〔2018〕116号)。二是充分吸取原法制办发文工作中出现失误的教训,将规范发文工作纳入《鞍山市司法行政系统重要文件三级审核责任制》。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四风”问题时有发生方面

关于党组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性、紧迫性和严峻性认识不足,贯彻落实不彻底,对所属单位监督指导不到位,违规现象依然存在,“四风”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市局机关存在违规返聘退休人员,并挤占行政经费和省司法厅司法考试专项资金为其发放返聘补贴问题”做如下整改:由办公室和装备财务保障科提请2019年第50次局党组会研究并形成决议:会议通过解除相关人员聘任合同,聘任工资发放至2019年8月的决议。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管控不严方面

1.关于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足,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市司法局所属单位党委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材料缺失、照搬照抄等现象普遍存在原市政府法制办2016、2017年的党组会议没有专题讨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内容的问题做如下整改:一是制定《市司法局集中整治材料缺失、照搬照抄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于2019年12月开展一次专项整治。二是由市局机关纪委负责,每年对直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材料进行至少两次专项检查。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三是并由市局机关纪委监督两级党组(党委)落实情况。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针对“作为律师行业党委上级党组织,未充分履行指导督导职责。2018年成立律师行业党委以来,市司法局党组共开展过2次对党员律师的警示教育,所有的思想教育活动是由各律师事务所派代表参加。特别是2019年,在出现了律师勾结铁东区法院法官勒索被告、虚假诉讼等违法现象后,依旧沿袭各律师事务所派代表参加的模式进行1次警示教育,市司法局党组未对此提出任何意见建议,律师行业的警示教育力度不足、成效尚不明显”的问题做如下整改: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明确要求律师行业党委每季度向市局党组进行专题工作汇报,并且每次律师行业党委会市局党组都派人参会进行监督指导,切实深化党对律师行业工作的绝对领导。二是由市局律师工作科定期对全市律师行业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中警示教育,每年最少二次。三是要求各“律师行业党建指导员”在指导律师行业支部党建工作的同时,要及时深入各律所(支部)开展警示教育四是律师行业党校在对新执业律师进行入职培训时增加警示教育内容开展老律师和新律师结对子、党员律师和非党员律师结对子等形式的结对共建,确保律师行业警示教育全覆盖。六是开展一次律师队伍建设暨强化律师规范执业教育整顿,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整改情况:需要进一步整改。

2.关于党组对重点单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管控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在经营性收入、招标采购、津贴补贴等方面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做如下整改:一是在2019年12月,由市局机关纪委开展了一次全系统廉政风险点全面排查,并对发现的风险点建立台账,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工作,堵塞漏洞。二是制定《司法行政系统廉政风险点定期检查制度》。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针对“市司法局及所属单位存在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局机关在基层司法业务、普法宣传等专项列支燃油费、汽车修理费等行政支出;局机关办公楼大部分没有计入固定资产账的问题做如下整改:一是于2019年11、12月,由市局装财科对办公楼大部分没有计入固定资产账相关资料进行一次全面收集查找,但并未发现相关资料。二是制定了《市司法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建立新购固定资产台账,规范固定资产的登记入账,避免今后再发生类似问题。三是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相关规章制度规范经费开支范围,再从基层司法业务、普法宣传等专项经费列支燃油费、汽车维修费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三、巩固整改成果,以永远在路上的坚定执着,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全面开展

经过近半年的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市司法局党组及全系统党员干部职工都清醒认识到,我们很多项工作才刚刚起步,巡察整改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在今后的工作中,市司法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司法行政工作力度更大、节奏更快、质量更高,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坚持认识再深化、标准再提高、压力再传导、行动再加强,确保政治巡察作用到位、反馈意见整改到位、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全局各项工作不断提质量、涨水平、上台阶,为全市“两翼一体化”建设提供坚强的司法和法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