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0-12-26  来源:市委巡察办  访问量:次  

按照巡视巡察工作要求和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确保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推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情况公开如下:

(一)政治意识不强,领会把握中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方面的相关政策以及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履行公共资源交易相关职责不到位方面

1、没有及时学习中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方面的相关政策。

问题表现:2019年3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5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全文转发,对于该政策交易中心党组未及时组织学习。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工作规则和完善《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把中央、省、市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重大决策部署列入学习计划。二是建立政策文件台账,及时将相关政策文件列入党组会议或理论中心组学习的内容。三是建立《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督办查办工作制度》,对学习成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把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细化、量化,作为年底评先评选的重要依据,列入绩效考核内容。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问题表现:全流程电子化进展缓慢,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全流程电子化的交易系统,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已经经过两次升级改造,但至今仍未实现全流程电子化。

整改情况:一是制订《全流程电子化工作推进计划表》,倒排工期,进行平台信息化建设。二是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开展CA及电子签章的测试、调试、培训,与政府门户网信息对接,招标文件制作及开评标系统模块的开发和测试等协调推进全流程电子化工作。三是2019年底实现了线上制作交易文件、审批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下载公告模板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线上开标解密投标文件、评审专家线上评标、评审结果线上发布的全部交易流程,成功完成了(鞍山师范学院实验教学综合服务平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AGJCG2019XH29))项目的线上交易。四是疫情期间,开展中介代理网上操作培训,现在实施纸质与电子并行,力争7月底全面实施全流程电子化。

3、没有认真履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职责。

问题表现: 2015年后市公管局再未按规定开展对不入场公共资源交易进行检查的工作。公共资源交易中采购类和建设工程项目三家投标现象比较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明确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要运行服务机构,不得代行行政管理职能”的要求,主题教育期间我们建议市相关部门加大对应进必进交易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落实《省公管办关于印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9版)的通知》要求,杜绝场外交易,确保应进必进。二是针对三家投标人比率高,导致节约率低,可能存在围标串标问题,我们采取了取消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运用系统智能预警功能限制违规条款等措施,启动招标采购机构和评审专家围标串标认定程序,对存在围标串标嫌疑的,我们将调查情况及相关证据及时函报并移交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理。2019年10月,交易中心对2家供应商违规串标问题向市财政局函报,市财政局依规进行了处理。

4、履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职责不到位。

问题表现:2018年4月27日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产权交易不发布成交结果公示,2018年4月27日后至9月14日前成交结果公示中不公布买受人,履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交易中心从2018年4月27日起发布了成交公告,解决了产权交易不发布成交结果公示的问题。二是从2018年9月14日起成交结果公示中公布了买受人,解决了交易结果公告缺少买受人信息的问题。三是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规定,及时全面公开信息,目前,公共资源交易所有交易项目均做到了及时、规范、公开。  

5、公共资源产权交易中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迟缓。

问题表现:2006年国内即有城市采用网上竞价方式开展产权交易,随后部分地区开始采用网上竞价方式开展产权交易,提高了交易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可以有效防止串标问题的发生。2016年6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施行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产权转让可以采用网络竞价方式,交易中心直至2018年2月才开始对产权交易项目采用网上竞价方式,2019年4月才制定了《鞍山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网上竞价规则》。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关于公共资源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确保相关要求及时落地落实。二是严格执行2019年4月制定的《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网上竞价规则》,实施了产权交易流程再造,将产权交易纳入全流程电子化,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人为因素影响。

6、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建设工程和采购类项目资金节约率不高。

问题表现:2015-2019年上半年建设工程项目累计完成788项,投资额264.35亿元,节约国有投资9.85亿元,节约率3.73%;采购类项目累计完成1576项,投资额275.88亿元,节约国有投资3.87亿元,节约率1.4%。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累计完成1204项,投资额257.19亿元,节约国有投资1.98亿元,节约率0.77%。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业务例会和部门业务会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内容,要求相关业务人员准确把握法律法规的精神实质和内涵,有效推进政府采购制度的贯彻落实。二是严格校验采购单位采购预算编制、规范操作流程,强化采购需求论证、实施见证检查等各环节,切实提高政府采购执行能力。建设工程类项目,强化中介代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日常考核,适时出台考核办法,不断提高中介机构的专业化水平。三是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进程,通过网上招标、线上投标、系统评标等方式提高交易效率,取消报名环节,招标文件免费下载,吸引更多的供应商包括外省市的企业来鞍交易,增强竞争力,从而提高政府集中采购节约率。

(二)思想建设虚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干部管理不够规范方面

7、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走过场。

问题表现:政治理论学习只是简单通读,没有带领全体党员干部系统学习全面领会其精神实质,理论学习与实际联系不紧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走过场,仅仅只是简单的通读,没有深刻理解其内涵,只有方案和要求,无日常监督检查反馈。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制定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到全体中层干部,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研讨学、党组会议跟进学、个人深入系统学,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事业发展的实际成效。二是深入开展支部“两强两抓”工程,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要求,加强对党员理论学习的监督检查。以支部为单位,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学习教育活动,利用好“学习强国”这一平台,发挥廉政大讲堂、主题党日等党建阵地作用,拓展理论学习渠道,提高学习效果。三是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常态化制度化,以“三会一课”为载体,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机关党委定期督促检查。

8、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

问题表现: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存在走过场,应付上级检查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从旗帜、道路、政治安全的角度,认真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要求党组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列入全年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负责日常工作。三是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年初研究部署,每季度分析研判,半年汇报,年底总结,落实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部门负责人守土尽责的监督管理责任。2019年全年开展研判意识形态工作4次,向市政府、宣传部等报送工作开展情况6次。四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人员的培养培训。要求中心各部门、各党支部至少配备1名信息员,机关党委在选优配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方面要发挥主体责任,抓好阵地建设,切实担负起培养培训意识形态工作队伍的职责。目前,我们已建立起12人的信息员队伍。

9、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力,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问题表现:领导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未按规定落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深入,“三会一课”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严肃党的组织生活“1+10”制度文件》,严肃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制度。二是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示范作用,党支部加强“三会一课”出席人数考勤管理。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加强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质量的自检自查,开展有“辣味”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四是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严格谈心谈话、调查研究、撰写材料的质量,杜绝敷衍、抄袭现象。五是按照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运行规范、活动经常、档案齐全、作用突出六方面18条建设标准,实施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提高“三会一课”质量。六是党建工作实施项目化管理,开展星级支部评定,强化监督检查,建立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党支部党建工作晋位机制。2019年在市直机关工委开展的支部评星定级活动中,交易中心4个党支部有2个支部被评为三星党支部,优秀率达50%,在市直单位中位于前列。

10、贯彻党组议事规则不规范不到位。

问题表现:市公管局党组没有严格按照“重大问题议事清单”规定的议事范围进行讨论决策,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未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到实处,有关重大事项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不到位,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交易中心党组会议制度》《交易中心主任办公会议制度》,严格区分党组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事项,清晰界定党组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研究事项的范围和内容,避免以行政会议代替党组会议。二是完善党组重大问题议事清单和主任办公会议清单,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在充分调研论证、广听民意基础上集体讨论作决定,防止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代替集体决策,做到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三是明确记录人员岗位责任制,明晰人员职责,严明工作纪律,规范岗位行为。对记录人员进行岗位培训,严格记录内容,做到记录详实、内容全面,真实反映会议情况。

11、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把关不严格,存在信息不准确的问题。

问题表现:交易中心干部人事档案整理不规范,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的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认真地重新梳理规范干部人事档案,并派专人赴外地院校进行核实调查,于2019年9月27日完成了中心管理的110本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核,10月12日和12月11日召开两次中心党组会议,按照市委组织部相关部门意见,对全部有疑问题进行认证,对“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认真复核。二是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规范化整理严格程序和环节,做到不漏项,不缺项,确保信息准确,对重新审核的认定表,干部本人、审核人、复核人于2019年12月11日进行签字确认。三是制定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档案人员学习计划》,于2020年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专业化学习培训,全面提升干部队伍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

12、文件归档不规范。

问题表现:文件归档不规范、存档材料有丢失。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机关档案工作条例》《机关档案管理规定》《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并要求具体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二是严格按照《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档案管理规定》加强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档案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部门档案管理,特别是规范党建、中心组理论学习档案的管理,注重日常资料收集,年底及时归档。

(三)作风建设不扎实,工作不严不细,服务意识有欠缺方面

13、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把关不严,信息更新不及时。

问题表现:2018年5月30日鞍山赫远拍卖有限公司违规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义落款。2018年产权交易公示项目下存在大量时间错误,鞍山公共资源交易网部分交易指引材料更新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6月我们发现个别拍卖机构使用交易中心落款后,已及时通知代理机构不得以交易中心名义落款,杜绝了此类问题的发生。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常态化对网站数据进行检查效验,并要求产权交易代理机构加强人员培训,认真整改。三是进一步优化流程、分段管理,强化见证内控,做到及时更新交易指引材料。

14、对交易项目审核把关不严,进场函缺少必备手续。

问题表现:2015年至2019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共19项,其中5项代理公司编制的招标文件采用综合评分法,违反《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原市公管局在审核时把关不严,没有发现该问题。2018年9月市体育局集中采购省级体育器材,采购单位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违反《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交易中心在审核时把关不严,没有发现该问题。对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的招标采购项目,存在对招标资料审核不严导致发布公告后需再次发布澄清公告以及项目被迫中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们进一步加强与行业管理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并建议行业管理部门认真负责严格把关。二是建议行业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对代理机构的业务学习培训,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三是组织集中采购业务部门认真学习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集采一线工作人员要学深悟透、精准把握。四是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的规定进行校验,对确实不应采取竞争性磋商的项目第一时间与采购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对采购方式进行修正。五是配合行业管理部门,加强中介机构日常管理,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辽宁省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加强日常考核力度,全力做好对评审专家,社会中介机构和投标企业进行信用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提高参与政府采购各相关主体遵守规则程序的自觉性。六是制定了新的进场交易函模板,模板中补充完善了资金落实和控制价备案手续,并要求代理机构认真执行。

15、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不担当不作为情况。

问题表现:按照《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在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中确定的成交价格与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相等时,采购单位需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成交申请并说明原因,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批、市财政局备案后,操作实施。但采购单位向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中心提出成交申请并说明原因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予审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做到准确理解把握,按照《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职责。二是召开了“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主题汇报会,中层干部进行表态发言,激发了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16、业务学习不积极不主动,存在能力不足问题。

问题表现:个别干部没有积极主动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履职能力有欠缺。部分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只对自己所在岗位的业务比较熟悉,对所在部门的其他业务知识还缺乏全面的了解。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计划,有计划安排年轻干部到集采一线进行岗位锻炼,以干代学,对不适合岗位的干部适时进行交流调整。二是将学习公共资源交易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各项业务操作规范列入《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培训计划》作为重要学习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干部职工网上学习国家关于招标采购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三是完善业务例会制度,在业务例会上及时学习国家、省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的新政策新要求,提高履职能力。

17、服务意识有欠缺。

问题表现:对基层服务意识不强,调研不够。2015年至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就服务采购方和企业,发挥平台作用等方面进行座谈调研,对海城台安岫岩三县(市)业务指导力度不够,至巡察工作开始时,才对三县(市)开展工作调研。

整改情况:一是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组织召开了由供应商代表、中介代理机构代表、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并深入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部门开展调研,听取意见、建议,强化服务指导。二是制定了《关于建立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鞍公资交发[2020]3号),通过建立定期深入基层、学习交流、日常联络等机制,强化业务指导,提升服务意识。

(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廉政风险依然存在方面

18、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问题表现:2015年以来,未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未书面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截止巡察开始时,仍未按国家省市规定制定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办理婚丧事项相关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4次党组会议、7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的决定和意见,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内容,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党组定期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二是建立健全“管业务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机制。围绕交易运行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每年进行两次专项调研,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并制定有效措施堵塞漏洞。全力推进政府采购、建设工程、产权交易、土地交易、矿权交易五大业务全流程电子化工作,使各工作环节全流程可追溯,减少人为因素影响,防范化解廉政风险。三是继续组织全体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明确党组书记为主体责任第一人,班子成员和各科室科长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定期上报班子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强化工作落实。四是严格执行《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办理婚丧等事宜的暂行规定》,机关纪委紧盯节日和重要时间节点,及时传达落实市纪委关于严明纪律要求的通知,及时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市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和不担当不作为案件的通报,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防患未然。

19、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

问题表现:2015和2018年党组成员没有履行约谈分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未按照要求在所分管的部门中每年讲一次廉政党课。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 “中心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业务部门各负其责、机关党委督促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继续制定《交易中心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要点》,明确责任、任务,形成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的工作责任机制。二是党组成员按要求定期约谈分管部门负责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细落实。三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组成员做到每年至少一次到所在党支部上廉政党课。

20、政府采购项目存在围标串标问题。

问题表现:交易中心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之规定,对进场投标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8月派专人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沟通、研究,及时建立了并联查询的相关评定程序和认定标准。二是在投标文件中增加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进行投标人关联性申报的要求。三是组织评审小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核查并形成书面记录,一经发现及时上报财政部门,建议严肃处理。

(五)纪律建设有缺失,违反工作纪律问题时有发生方面

21、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严格。

问题表现:交易中心工作人员齐昊禹长期请事假,工资虽已按规定比例扣发,但部分同志对其长期以事假为由不上班产生质疑。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严格落实考勤及请销假制度的通知》和“交易中心请假政策一览表”等日常监督管理机制,召开机关干部大会对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提出明确要求,人事部门会同机关党委定期、不定期检查在岗情况,对迟到、早退及漏岗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按照《辽宁省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假管理暂行办法》(辽人发[2000]1号),对长期请假职工齐昊禹同志工资按比例进行扣发,并进行了组织约谈。2019年12月11日,中心党组会通过其离岗创业申请,市人社局已审批同意,现在该同志离岗创业中。

22、市公管局发生印刷费用存在未上党组会讨论决定的情形,报销手续不规范,没有入库验收手续和领用发放签字记录。

23、交易中心发生印刷费用存在未上党组会讨论决定的情形,报销手续不规范,没有入库验收手续和领用发放签字记录。

问题表现:市公管局2015年至2017年发生印刷费用总计112976元,其中2015年3月发生印刷费用58140元未上党组会讨论决定。局属各部门从未上报印刷费用计划手续、印刷品没有入库验收手续和领用发放签字记录。交易中心2015年至2017年发生印刷费用总计414879元。其中 2016年12月发生付印刷费91000元未上党组会讨论决定。中心所属各部门从未上报过印刷费用计划手续、印刷品没有入库验收手续和领用发放签字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刷品管理的通知》,规范流程管理、强化日常监管。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党组讨论决策制度,三万元以上支出均经党组会议审定后实施。

24、交易中心支付信息发布费用存在财务报销手续不齐全、业务不合规的问题。

问题表现:按照相关规定,土地交易类信息应在鞍山日报发布,2015年—2019年7月交易中心共支付鞍山日报信息发布费用总计301202元,但一直未与鞍山日报签订协议。

整改情况:经与鞍山报业集团公司协商,已于2019年9月1日与鞍山报业集团公司签定了广告发布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信息发布费结算办法,严格按照规定和《合同》履行相关程序。

25、违规发放出差补助。

问题表现:2015年11月市公管局局长周军在省委党校参加培训,市公管局向其多发放4天补助。2015年12月周军赴重庆参加省委党校传统教育培训差旅费8150元,市公管局向其多发放6天出差补助。 2017年10月市公管局副局长崔晓杰赴北大学习,市公管局向其多发放5天补助。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机关干部特别是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鞍山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格标准,认真把关。二是两名当事人已主动退还多领补助,进行了立行立改。

26、违反国家相关规定,保证金账户利息未返还投标人。

问题表现; 交易中心2016年-2018年保证金账户产生利息合计159725.28元未做处理。

整改情况:已于2020年1月20日将2016年~2018年保证金专户产生的利息159725.28元上缴国库。以后每年结息后,我们将相关利息立即上缴国库。

27、保证金管理存在漏洞。

问题表现:保证金管理存在漏洞。由于财务部部长下乡扶贫,保证金收取专用账户U盾和密码都在一人手中保管,存在泄漏投标供应商信息、资金安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目前使用U盾查询条件下,U盾由专人保管,在开标前交给出纳,小额付款采用二级审核,大额付款采用三级审核,并确保全程可查可控可追溯。二是加快保证金管理系统建设,保证金管理子系统建成后,将自动推送缴款信息,屏蔽查询功能,并按原路径返还保证金,保证投标人信息和资金安全。

28、违规制定交易文件。

问题表现:市公管局2018年制定了《鞍山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和《鞍山市小额工程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规定》,采用项目单位在名录库中抽取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直接施工的方式开展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违反了《招投标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被省发改委发现并纠正。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中心党组会议、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及业务例会,坚持多形式多内容,认真学习国家、省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二是疫情期间,我们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2020]25号)、《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一阶段和终止应急响应后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66号)文件要求,制定了疫情期间的工作措施,确保了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有序推进。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制定出台工作规则及实施办法,以中心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备案审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