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纪委监委对偏岭镇小偏岭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尹玉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尹玉国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召开党员大会补助交通费名义违规发放补贴;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隐瞒入党前被判处刑罚的严重错误;利用恶势力集团欺压群众,实施寻衅滋事、随意殴打他人等涉嫌违法犯罪和行政违法行为;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违规擅自处置村集体资产;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长期与婚外妇女非法同居并生育一子。
尹玉国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犯罪和诈骗、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重大责任事故等刑事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尹玉国开除党籍处分;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