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加军同志在中国共产党鞍山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时间:2020-10-23  来源:市纪委监委  访问量:次  

 

持续强化标本兼治 着力构建监督体系

为鞍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鞍山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1月21日

  

 

我代表鞍山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9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全会、省纪委全会和市委六次、七次全会工作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着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扎实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工作主线,市纪委常委会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将贯彻落实赵乐际同志在我省调研讲话和指示要求,同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召开机关总结表彰会、季度工作讲评会,高站位引领、高格局谋划、高质量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认真落实党的政治建设总要求,巩固净化修复政治生态成果,建成市政治性警示教育馆,组织1万余人次党员干部参观学习、接受教育。举办市管干部净化政治生态形势任务报告会、市政治性警示教育报告会、市直科级领导干部教育会,为台安县、岫岩县和市法院作警示教育报告,宣讲纪检监察工作,营造正风肃纪反腐良好氛围。

坚持把政治监督落到实处。坚决做好向纪委和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部署要求、履行政治责任等情况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肃整治人防系统腐败问题,立案3139人,已处分17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追缴建设费用2.14亿元严肃整治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立案11件,处分15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深入开展违建大棚房、违建别墅清查等专项整治,查处了一批典型违纪违法问题。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常态化整改牵头负责任务全面完成,高质量完成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回头看”。坚持协助职责和监督职责相结合,加强对传达学习市委六次全会、七次全会以及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全市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督促检查,对全市领导干部年度述责述廉情况检查考核。严把选人用人廉洁关,为市直部门3301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开展廉洁审核1080人次,切实维护市委选用干部公信力。

坚持高标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采取读书班、集中研讨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纪检监察干部以理论清醒确保政治坚定、以思想自觉增进行动自觉。聚焦县区政治生态和市直部门政治风气,深入调研、精准画像,形成了一批高质量调研成果。坚持学和做结合、查和改贯通,推动真刀真枪检视问题、整改提高。严格专项整治评估标准,全面做好委机关13项专项整治工作,统筹推进全市12项专项整治工作督导,加强对“景观亮化”过度化等问题监督检查,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深入开展涉农领域专项治理。坚决整治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弄虚作假等问题,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47件,处理68人。汲取岫岩县农业灌溉烂尾工程问题教训,开展涉农资金涉农项目、民生资金民生项目大排查大起底,发现问题27507件,已推动职能部门解决27128件;对纪检监察职责范围内的1789件问题,已立案13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1人,组织处理46人。

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13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2人,组织处理101人,移送司法机关16人。严肃查处了一批为海城市高明东、台安县刘彪、岫岩县李凤歧等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对石宝来、罗万涛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案件进行通报曝光。对市公安局移送的322起“黄赌毒”案件线索开展倒查追责,立案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组织处理27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深挖整治百日行动,立案20人,依法留置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孙彬彬、市检察院原常务副检察长刘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君等涉案公职人员,形成了“打伞破网”的强大高压态势。

强力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聚焦教育医疗、食品安全、生态环保、农村低保等重点领域,推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着力解决对群众利益问题默然处之、空头承诺、推诿扯皮问题,分三批向社会公布工作成果。扎实开展低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督查,严肃查处“人情保”“关系保”和“错保”“漏保”问题,发现问题308件,督促职能部门完成整改211件,对纪检监察职责范围内的63件问题,已立案19件,处分61人。发挥纪律作风查纠工作专班作用,办结8890平台群众诉求处置不力问题线索2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第一种形态处理6人,对3起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正风肃纪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

(三)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

从严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深入开展“私车公养”问题专项整治复查工作,对7起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典型问题通报曝光。集中整治长期不上班、“吃空饷”问题处分32人,组织处理19人,开除、辞退115人,追缴多发工资福利133万元。把监督挺在前面,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关键少数”,坚持日常检查和集中督查相结合,严肃查处违规发放津贴福利、分批异地操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督促各地区部门单位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配套制度。全年开展明察暗访722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3起,处分99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0批次95113人,违纪问题逐年减少,奢靡享乐歪风基本刹住,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大力整治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方面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大力整治联系服务群众方面消极应付、冷硬横推,大力整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不担当不作为等突出问题,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案件39件、处理67人,督促全市866个地区单位自查自纠,排查问题1367个,建章立制920项。加强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全面整治窗口服务部门“黑中介”、“黄牛党”,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11件、处理11人;查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47件、处理68人;对92件营商投诉问题开展督导检查,对3家单位严肃问责查处弄虚作假问题23件、处理31人,持续释放正风肃纪不停步、不松劲的强烈信号。

(四)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并重,深化政治巡察

巡察利剑作用充分显现。召开全市巡察工作会议,对深化政治巡察、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全面部署。组织开展三轮常规巡察,完成十二届市委巡察任务的60%,共发现问题751个。创新巡察方式方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发现问题128个,殡葬领域提级机动巡察发现问题159个,四个城区交叉巡察发现问题数量和移交问题线索数量是自身开展巡察的3倍。加强对县区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将村(社区)党组织列入巡察监督对象,累计619个基层党组织开展巡察,发现问题5206个,巡察利剑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进一步彰显。

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对18个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市国资委和市交通运输局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巡察整改实效。为推动重大问题专项整改,向市委呈报被巡察单位在党内政治生活中搞形式主义问题、财务管理方面主要问题、近年全市扶贫资金绩效分析等专题报告,为市委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进一步深化了巡察整改成果。

(五)推动形成联动监督格局,严格执纪精准问责

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深化探索日常监督、长期监督的有效方式和实践路径,建立日常跟踪了解、即时发现问题、多方协调联动等工作机制,强化对“共性清单”常态监督、“个性清单”重点监督,督促全市各地区各部门排查廉政风险点1602个,制定防控措施1950项;从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入手,下达纪检监察建议64份。制定“四位一体”联动监督暂行办法,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统筹衔接。积极延伸监督触角,完成“阳光村务”监督平台建设,进一步畅通党员群众反映情况、开展监督的渠道,发现问题624个,立案42人,处分20人,全市上下形成纵向联动、横向贯通、协同发力的监督格局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宽严相济推进“四种形态”转换,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4025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占61.6%,第二种占29.3%,第三种占3.5%,第四种占5.6%,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有效防止一般违纪违法发展成严重违纪违法、严重违纪违法发展成犯罪行为,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逐步拓展。

精准有效用好问责利器。对问责情况开展调研,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对海城大悲寺毁林占地问题、岫岩县农业灌溉烂尾工程、台安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不力和油泥坑塘处置不力、千山风景区核查疑似违建别墅工作中不正确履职等问题进行严肃问责。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既不放过有问题的党员干部,也不耽误被容错的党员干部,使党员干部既到纪法的刚性约束,又体会到组织的关心厚爱。

(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提高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全面深入推进“三项改革”。强化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和指导,落实落细对下级纪委监委“两为主一报告”、对派驻机构“三为主一报告”工作机制。不断深化内部流程再造,主动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办案程序、证据标准以及措施使用、审理流程等制度规定,逐步建立起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健全和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制度,强化对“两专三兼”人员管理和监督考核,制定出台加强乡镇和街道纪检监察协作区建设工作意见、乡案县审工作具体流程、审理提前介入引导审查调查工作办法,强化制度系统集成和叠加效应,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

推进派驻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实行纪检监察组组长不兼任驻在单位党组成员制度,完善监督检查部门与派驻机构工作指导、办案协作等工作机制。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和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强化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的日常监督,全年市派驻机构处置问题线索289件,立案77件,处分87人,县区派驻机构全部消除“零立案”。

(七)坚持标本兼治,奋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完成检举举报平台受理和办理系统建设,规范受理行为,加强信访分析,研判违纪问题,全年接受信访举报2322件次注重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对党的十八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止、胆大妄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立案1925件,已处分1486人,采取留置措施80人,移送司法机关94人,扣押涉案款2亿元。严肃查处了市房产局原局长胡谷会、台安县副县级干部张国会、铁西区检察院检察长江明海、铁东区法院副院长商政家、铁西区法院副院长杨旭等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圆满完成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定管辖的“4.28”专案查办工作。在强大震慑和政策感召下,32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接受组织审查调查,腐败存量正在逐渐消减。

严守案件质量底线。深入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办结案件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2018年以来审结的2660起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对“久立未结、久拖不办”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相统一,对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和移送司法机关案件二次退补情况开展调研,着力纠正取证不规范、文书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编制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制度汇编,从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处分执行、移送司法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全市案件查办质量、办案能力实现“双提升”。

把以案促改、以案促教抓在日常、落在经常。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廉政时空”电视专栏播出36制作并组织观看沦丧双腐双谤 如此下场《蠹虫》《丧钟之鸣》等警示教育片,党员干部深受教育、反响强烈。举办“廉政大讲堂”45场,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廉政曲艺专场巡演,“鞍纪说事”微信平台展播26期廉政微视频优秀作品编印《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剖析报告汇编》在全市发放学习,进一步营造了知敬畏、存戒惧、明底线的浓厚氛围。

(八)坚持忠诚干净担当,以铁的纪律锻造过硬队伍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提升领导能力。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市纪委常委会工作规则,健全重大事项议事程序,有效提高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落实的能力。按照工作阅历、专业特长、知识结构,完善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形成分兵把口、协同高效的整体效应。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当好纪委书记座谈会,砥砺党性心性,提高政治本领坚持德才兼备标准,选优配强各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补充配备全系统人员力量,认真做好干部提拔使用、职级晋升和招录遴选工作,以鲜明的用人导向维护政治机关良好形象。

以能力建设为突破,增强履职本领。把全员培训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分级分类开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培训教程光盘学习,实现培训全覆盖。组织两期40名纪检监察干部到中央纪委杭州培训基地学习,综合业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持续深化“学条规、提能力、促规范”岗位练兵活动举办两期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培训班,突出抓好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学习培训,着力增强法治意识、规矩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做好干部轮岗、上挂下派工作,在正风肃纪反腐第一线培养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等核心本领明显提高。

以作风建设为抓手,厚植廉洁基因。完成机关党委换届工作,科学规划党支部设置,不断强化巡察组、审查调查组临时党支部政治功能,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忠诚、勇于担当、谦虚谨慎、“三严三实”。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严格落实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规定,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零容忍”,对9名违纪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立案审查,处分7人,进一步彰显正视问题的自觉和自我革命的勇气。

一年来,成绩虽值得肯定,问题仍不容忽视。协助党委党组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还不够,有的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少数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甘于被“围猎”,消化腐败存量、遏制增量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等问题禁而未绝,问责泛化简单化问题还很普遍。履行监督责任还有一定差距,有的纪检监察机构对本地区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把握不全面、不准确,推动实现从表层修复到深层净化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有的在一体推进“三不”机制、“三项改革”、“三转”上还不到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够精准,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不够顺畅;队伍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不强、律己不严,个别甚至违纪违法,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工作认识和体会

过去的一年,全市政治生态初步呈现海晏河清的新气象,反腐败斗争压性胜利已经形成,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战略性成果。在取得这些成绩的过程中,我们形成了一些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一定要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纪检监察机关的初心使命,是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服务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坚决捍卫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重大战略部署。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深刻指出,纪检监察机关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具有重要保障地位。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健全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突出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强化长期监督,以强监督促强监管。要准确把握腐败发生机理、管党治党规律和当前形势任务,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上下功夫,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要坚持目标指向和工作要求相统一,在一体推进“三项改革”上下功夫,加大统的力度、明确改的章法,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确保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定要深刻认识良好政治生态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大作用,持续推进政治生态净化修复。近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我们深刻汲取辽宁、鞍山拉票贿选案沉痛教训,从推动鞍山政治生态重构破题,深入推进从表面修复到深层净化的治本之策,使政治生态走出了低谷、迎来了曙光。良好的政治生态是一个地区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城市充满活力的根本保障。要把净化修复政治生态作为基础性、经常性工作,着力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善于从抵制封建腐朽的文化生态、严明纪律规矩的组织生态、勤政务实的干事生态、选贤任能的用人生态、清正廉洁的反腐生态等方面发现端倪,坚决打掉早已形成并长期存在的“圈子文化“宗族文化”“人身依附”等陈规陋习,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推动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早日实现。

——一定要正确把握运用政策策略,确保监督执纪问责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纪检监察工作是政治工作、做人的工作,绝不是查处的人越多越好、处理的人越重越好,把人都推向对立面,除了极少数情节恶劣必须严惩外,要在纪法范围内尽量从宽,尽量给人悔过自新的机会。必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对主动交待问题的涉案人员,可定可不定的不定,可定违纪可定违法的定违纪,不搞株连,不搞扩大化。要充分体现人文关怀,最大程度争取人心,通过艰苦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让犯错干部从内心深处相信组织、感恩组织,使其他涉案人员切身感受到党的政策的强大感召力、内在说服力。要树牢精准思维,历史地、辩证地、客观地看问题,准确把握尺度和情节,在纪法框架内给政策,最大限度地用准、用好政策,最大限度地教育人、挽救人、团结人。

——一定要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职责,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牢牢抓住管党治党“两个责任”。主体责任是主导,起决定性作用,监督责任从属于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把握协助职责和监督职责的工作定位,推进更高层次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在强调监督责任时主动扛起协助职责,切实把协助职责体现到管党治党各领域、各环节、各层面,做到党的建设延伸到哪里,协助党委的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始终同频共振、同向发力。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把重点放在监督党委履行主体责任、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上,对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或者履行不力的,加大问责力度,倒逼责任落实。要提高履职本领,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净化政治生态,深入剖析、综合研判,及时向党委提出对策建议,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良性循环中把管党治党引向深入。

三、2020年主要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以及省纪委五次全会、市委八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协助党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监督基本职责,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净化修复政治生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鞍山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决担负起“两个维护”的特殊使命,推动政治监督更加精准有力

把践行初心使命作为奋斗前行的根本动力,拓展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从规律层面掌握真理的伟力、从根本上找到破解难题的钥匙。探索制定政治生态评价办法,找准病灶、精准施治,持续推动调研成果转化为净化修复政治生态的务实举措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监督检查,促进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生态环保、减税降费等工作实践中主动完善制度、自觉尊崇制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查处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安排中,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加强对市委关于深化城市活力建设 推动鞍山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市委八次全会精神落地落实。加强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在经常、严肃、认真上见真章,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等突出问题。

(二)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以精准监督促进精准扶贫,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重点问题从严查处,为高质量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纵深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以查办大案要案和“保护伞”案为新突破,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力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全力配合做好“1.06”案调查取证和涉案人员查处工作。集中治理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持续推动涉农资金涉农项目、民生资金民生项目大排查大起底问题整改,加强非法占用国有闲置商业网点问题专项检查,深挖背后的为政不勤、为政不公、为政不廉等行为。提级巡察乡镇(街道)、村(社区),聚焦问题、精准施策,让巡察成为发现群众身边问题的重要渠道认真办理8890平台转办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群众诉求背后的干部作风、违规违纪问题。

(三)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协助党委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促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联动,重点完善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执法部门在线索移交、调查措施使用、案件移送等方面的协调衔接机制,完善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制度规范,进一步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完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推进市属国有企业、金融单位、高等院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县区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和指导,重点规范制度机制业务流程,确保在一体推进内审和外查、一体推进办案和安全、一体推进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一体推进案件查办和案件审理上依规依纪依法。

(四)完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和有效性

以完善“四位一体”联动监督机制为重点,做实做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把纪律监督挺在前面,突出案件威慑、纪律教育,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监察监督要着力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监督的全覆盖和有效性;派驻监督要综合运用谈心谈话、检查抽查、列席民主生活会、处置问题线索、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形式,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落地;巡察监督要与净化修复政治生态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有效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提级巡察等方式,着力提高全覆盖质量。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被巡察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落实日常监督责任、巡察机构落实督查督办责任。组建巡察工作人才库,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强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构建科学严密高效的监督网。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进一步明确各类问责情形的问责主体,坚决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问题,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管党治党常态

(五)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发力纠治“四风”

把严的标准、严的要求贯穿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紧盯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大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从严处理顶风违纪问题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行为,坚决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从政治高度坚决整治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整治在人民群众利益上不维护、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督促各级党组织坚决纠正少数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神不振、担当劲头不足的不良风气,鼓励干部以市委工作法为遵循,挑重担子、啃硬骨头、接烫手山芋。深入分析发生违纪问题的规律性特点和普遍性成因,健全制度、堵塞漏洞,以严密的制度、严明的纪律支撑起作风建设的坚固后墙。

(六)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机制,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着力构建“三不”一体推进的有效机制。对腐败存量,分清先后主次、轻重缓急,对已经充分暴露出来的优先查处,对已成为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障碍的优先查处,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加强县区审查调查工作的领导与指导,巩固消除县区“零移送”、道)“零立案”成果,严格落实“乡案县审”制度,配齐配强县级审理力量,把好基层案件质量关。扎实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健全审批监管、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制约和监督机制,督促推动相关部门填补管理漏洞、制度空隙、监督缺位以严格的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制定处置诬告错告误告问题办法,及时澄清不实举报,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用好“廉政时空”电视专栏、“鞍纪说事”微信平台和“廉政大讲堂”等教育载体,推动以案促改从案发单位向关联单位、系统领域、市县全域深化拓展。坚持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威慑相结合,着力做好受处理干部跟踪回访和思想转化工作。坚持节俭、实用、保质、高效原则,积极推进韩家峪综合保障中心改扩建项目。高度重视审查调查安全,强化对留置和谈话安全措施的监督检查,突出抓好“走读式”谈话安全,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七)培养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班子建设,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持续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着力提高把握方向、把握大势、把握全局的能力,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发展要牢牢把握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优中选优,确保干部“优进高出”。严把入口质量标准,不凑合不照顾,及时补充一批具有专业知识的年轻干部,选拔有司法、经济、金融等工作经历的优秀干部。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把基层党支部和巡察组、审查调查组临时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深入开展“学条规、提能力、促规范”岗位练兵,集中开展模拟案卷、典型案例评析等活动,着力提高审查调查能力和执纪执法水平。推进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规范化建设,以纪检监察协作区为载体,强化人员培训,提升能力素质,规范机制运行,保持队伍稳定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健全内控机制,严明工作纪律,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

同志们,“踏平坎坷成大道,斗罢艰险又出发”。让我们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保持斗争精神、坚定斗争意志、提高斗争本领,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新战果,不断打造政治生态新气象,不断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鞍山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