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四风”问题交叉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0-10-23  来源:市纪委监委  访问量:次  

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各开发区纪工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

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对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作风状况监督检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经委领导决定,在中秋、国庆期间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开展交叉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纪委全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巩固拓展强化作风建设成果, 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二、检查内容

此次交叉检查工作要紧扣检查重点,强化问题导向,灵活运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措施,紧盯借过节之机搞公款吃喝、收受礼金、大操大办、公车私用、滥发补助、公款旅游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坚决查处贯彻落实党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力、工作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破坏营商环境、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三、交叉检查地区、部门及单位安排

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和开发区纪工委对市直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至少检查2个局级单位或其下属单位;市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对各地区进行监督检查,至少检查1个直属单位和1个乡镇(街道)。

此次交叉检查的地区、部门及单位将另行通知。

四、检查人员和时间安排

1.检查人员: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开发区纪工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要抽选精干力量自行组成检查组。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和开发区纪工委要选用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干部、市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要选用副组长以上领导干部担任检查组长,并建议各检查组抽取一名财务审计人员协助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2.检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0年10月13日,具体检查时间请各检查组自行安排。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各开发区纪工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要深刻领会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纪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聚焦发现问题,严肃开展此次交叉检查工作,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二)突出问题,务求取得实效。各检查组要坚持问题导向原则,精心谋划,创新检查方式、方法,对存在的问题不遮掩,客观真实反映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切实提高发现的问题线索的质量,克服为难情绪和好人主义思想,避免检查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

(三)以身作则,遵守工作纪律。各检查组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特别是检查时间、检查对象、工作行程等事项不得向受检单位提前打招呼、跑风漏气。

(四)总结经验,及时报告情况。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各开发区纪工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要将检查中发现的疑似问题线索及时上报,不得拖延,整个交叉检查过程中至少上报1条高质量的疑似问题线索,最后于2020年10月19日17时前形成书面检查报告并汇总发现疑似问题清单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还将对此次交叉检查情况进行考核,对不支持、不配合监督检查的单位以及监督检查中存在工作不力、行动缓慢、瞒报漏报、走过场等问题的检查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